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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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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彆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彆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陞。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陞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製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三)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系統、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建立面向公司戰略、全過程監控的績效考核體系;

  (三)按照權責對等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上級和下級之間的管理關係、責任關係;

  (四)按照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公司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績效管理的職責,切實承擔起績效責任和績效管理責任;

  (五)績效考核工作與評選先進工作相結合,兼顧部門績效與員工個人績效,兼顧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

  (六)注重持續不斷的績效溝通和績效改進。

  二、總體要求

  (一)考核工作要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考核者應當根據公司制定的考核評價標準,客觀、公正的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評估;

  (二)考核者要把績效考核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通過績效考核過程中的績效輔導、績效溝通、績效反饋,指導、幫助、激勵直接下屬更好的工作、更好的成長,不斷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

  (三)加強對績效考核工作的監督,對員工反映的問題,要按職責範圍及時檢查和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考核指標

  (一)部門績效考核:結合年度全面預算工作,在各部門上報、匯總分析的基礎上,由公司財務管理部牽頭組織,各部門配合,共同制定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指標(即各部門經濟指標和重點工作)、方法和程序,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並以部門工作目標責任書作為部門的績效合約,在公司年度工作會議上籤訂。

  (二)員工績效考核:包括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和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

  1、考核指標採取“定量+定性”的方式設計,儘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盡量細化。主要考核以關鍵績效指標為核心的工作業績,由關鍵績效指標和一般績效指標組成。

  2、關鍵績效指標基於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是對戰略目標的細化和具體化;一般績效指標基於對工作職責的考核。

  3、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制定《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並對該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修訂、完善,公司分管領導、中層管理人員依據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的考核內容、部門工作計劃、員工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在溝通的基礎上,分別提出直接下屬的具體考核內容,人力資源部匯總後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

  4、中層管理人員的關鍵績效指標、一般績效指標權重分別為60%、40%;一般員工的關鍵績效指標、一般績效指標權重分別為50%、50%;

  四、組織實施

  (一)績效考核實行統一組織、分步實施、分級負責。

  (二)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部門績效考核的牽頭組織和總體實施工作。

  1、制定年度內部經濟指標和重點工作考核及獎勵辦法;

  2、組織實施對各部門季度、年度的績效考核工作;

  3、對各部門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定;

  4、對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提供數據支持。

  (三)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績效考核的牽頭組織和總體實施工作。具體是:

  1、制定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流程,改進、完善員工績效考核體系;

  2、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培訓,對考核者、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輔導;

  3、協助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實施對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4、協助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對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5、收集考核信息數據,匯總並統計考核結果。

  (四)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實施工作。具體是:

  1、提出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

  2、根據工作安排和計劃要求,組織實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3、向本部門員工反饋考核結果,制定績效改進措施。

  (五)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每年度進行兩次,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別結合半年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總結實施開展,一般情況下,分別安排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五、基本程序

  (一)起草通知、實施準備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實施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文件通知,印發績效考核評價打分、結果反饋有關表格。年度考核時,需召開全體員工動員大會。

  (二)個人述職

  被考核者起草並提交年度述職報告,中層管理人員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集中述職,一般員工由各部門自行組織述職,個人述職工作僅在年度考核進行。

  (三)綜合評價

  公司全體員工以無記名的方式互相評價打分,人力資源部匯總評分結果,綜合評價工作僅在年度考核進行,評價結果作為評選先進的參考。

  (四)績效評估

  員工績效評估是績效考核的核心環節,在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安排兩次進行。半年考核是對員工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的中期檢查,目的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下半年工作的改進方向,半年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

  1、中層管理人員: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依據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評價打分,評分權重為總經理30%,分管領導70%。總經理可授權委託分管領導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評價,並有權質詢分管領導的評價打分依據。

  2、一般員工: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依據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對一般員工進行評價打分,評分權重為總經理10%,分管領導20%,部門負責人70%。總經理可授權委託分管領導對一般員工進行評價,總經理、分管領導有權質詢部門負責人的評價打分依據。

  3、匯總績效評估得分

  人力資源部匯總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評估得分,各部門負責人匯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評估得分,計算方法為:

  績效評估得分=Σ[考核者打分(或平均分值)×考核者評分權重]

  4、描述性評語

  根據員工績效評估得分,由公司分管領導對中層管理人員形成描述性評語,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形成描述性評語,描述性評語一般應包括被考核者績效狀況、績效優劣點、績效改進點和期望等。

  (五)考核結果審核

  人力資源部將公司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一般員工的考核結果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核,並形成決議。

  (六)考核結果反饋、績效面談

  1、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公司分管領導向中層管理人員反饋考核結果、中層管理人員向一般員工反饋考核結果。

  2、在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結果反饋的同時,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要進行正式的績效面談(績效溝通),並形成績效面談記錄。

  3、考核者要真實、客觀的肯定被考核者的成績和進步,指出被考核者的不足之處,並共同研究制定績效改進方案。

  (七)考核結果存檔

  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表格、結果存檔。

  (八)例外情況

  1、年度內變動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由現在工作部門分管領導在徵求原工作部門分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考核;

  2、年度內變動部門、工作崗位的一般員工,由現在工作部門負責人在徵求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意見的基礎上考核;

  3、其他特殊情況,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六、考核的等級

  根據員工績效評估得分,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

  1、A級,績效評估得分為90分(含)以上;

  2、B級,績效評估得分為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

  3、C級,績效評估得分為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

  4、D級,績效評估得分為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

  5、E級,績效評估得分為60以下。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部門績效考核結果是公司確定年度“四好”部門的重要依據。

  (二)員工績效評估結果是勞動合同續簽、職務晉陞、教育培訓、輪崗轉崗、確定年度優秀中層管理人員、優秀員工的重要依據。

  (三)根據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員工連續兩年考核成績均為基本稱職以上的(對應考核等級為D級以上),可從下一考核年度相應月份(入職滿兩年)起,在本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內晉陞一個工資檔次。

  (四)根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對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優秀的員工,可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五)根據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對應考核等級為E級)的員工,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或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八、考核申訴

  被考核者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應首先與所在部門的分管領導進行溝通,仍不能解決時,在考核結果反饋后7日內,向分管人力資源部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訴,填寫考核申訴表。

  人力資源部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訴人考核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

  九、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全體正式員工。

  (二)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三)下屬子公司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公司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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