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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里的百葉窗

手機:M版  分類:奇幻小說  編輯:pp958

銀行里的百葉窗 標籤:裝在口袋裡的爸爸

  在漫長、無聊的飛行旅途中,我經常買一本神秘雜誌來打發時間,但是這一次卻沒必要。坐在我身旁靠近窗口的那個人,遠勝於任何雜誌。

  他是位中年人,衣着保守中透着粗獷。他有一個雙下巴,一雙溫和的褐色的眼睛,濃濃的眉毛。飛機起飛時,我在他身旁的座位坐了下來,他不經意地瞥了我一眼。我很想和他說話,卻找不到話題。飛機升空了,我們都解開了安全帶,這時他開口了:“我看你是個神秘小說迷。”說著瞧着我手中的雜誌。

  “可能還算不上,”我說,“不過這不失為打發時間的一種好辦法。”

  “我也算不上,”他說,“我之所以讀神秘小說,為的是要趕時間,懂得新的犯罪技巧。”“你這樣說很容易讓人以為你是個歹徒,正在研究學習犯罪技巧。”

  他咧開嘴笑了笑,“問題沒這麼嚴重,”他說,“銀行要經手錢,而錢吸引歹徒,我想在這方面多了解些,以防我工作的銀行出事,如此而已。”

  “我叫約翰遜,”我說,“幸會。”

  他說:“多年前,我親身經歷過一次銀行搶劫,那是在加州一個小鎮的一家商業銀行里。所以,我知道這種事隨時都可能發生。”“聽起來蠻吸引人的。”我說。

  “不錯,可以說是很吸引人,也很緊張刺激。”他說,靠向椅背,閉上雙眼,很明顯,他正在回憶那段往事。

  我很想知道這件事的經過,於是我說道:“講出來我們一塊兒分享怎麼樣?”

  “你會厭煩的,”他說,同時睜開了眼睛,“不過,好吧,故事很長,事情發生在二十年前,當時我在銀行里是個助理出納——真正的小職員。我們的銀行辦理一種夜間存款,鎮上的生意人可以在商店關門之前,把現金存到銀行里來。那時候,鎮上所有的商店在星期四都到晚上九點鐘才關門,因此,禮拜五上午,夜間存入的現金總是不少。”“我了解這種情形,”我說,“在F城我有一家運動用品店。”

  “哦,真的?F城是一個好地方。嗯,我的工作之一是早上一早到銀行,清理夜間存款,計算好,作好標記,放在出納的辦公桌上,以便他在銀行開門后工作。所以,我總是全行第一個上班的人,其他的同事要在銀行開門前十五分鐘才會陸續到來。不過,每天上午銀行正式營業之前,我還有半小時自己的時間,我很喜歡那段時間,你知道為什麼嗎?那時候沒有別人在,使你有一種獨自負責整個銀行的感覺。”我理解地點點頭。

  “有一天早晨,和平日一樣,我大約八點鐘離開家,站在公共汽車站等候公共汽車,這時有一輛灰色的福特汽車開過來,停在公共汽車站的旁邊,司機探出頭來,問我要不要搭便車進城。我說當然,他打開車門,我便跳上車,坐在他旁邊。”

  “在神秘小說里,”我自作聰明地分析說,“你應該懷疑一位陌生人無端地施予你恩惠,定有所圖。你應該說,不,謝謝,然後繼續等你的公共汽車。”

  “也許。不過,那天早上我可是一點提防都沒有。於是我上了福特車,可是上了車之後,我發現後座上還有兩個人,這使我大為驚駭,因為坐在右邊的那個人拿着左輪手槍,槍口正對着我。”

  “我沒有說話,也沒有做任何事來引起外人的注意,我可以向你保證,因為那人的手槍正警告我別輕舉妄動。單是那把槍就已經足夠了。”

  “我們默默地開着車向銀行駛去,車速平穩。司機將車停在銀行的後門,我平常進入的地方,他好像對我平常的活動規則很了解似的,銀行背後是條小巷,或者算是弄堂,僅供銀行職員進出。在清晨,巷子里一個人影也沒有。”

  “持槍的男子對我說,‘到了,朋友,下車!’他示意我下車,他和後面的另一個人也跟着下車。持槍的那一個,高高瘦瘦的,頭髮金黃。另一個比較粗壯,有一頭濃濃的黑髮,而且長到後頸。高個子對司機說,‘留在汽車上!’然後對我說,‘開門,讓我們進去!’他的聲音冷冷的,溫和有禮,顯得不慌不忙。”

  於是我掏出鑰匙,打開門。當我把鑰匙插進鎖孔的時候,胳膊扭動,我看見手腕上手錶指着八點十五分,距警衛和同事上班還有好一會兒。但是我知道地窖的電子鎖,時間是定在銀行開門營業之前幾分鐘,我十分肯定他們沒辦法打開電子鎖,除非等到開門的時間。”

  “我們走了進去,高個子的一句話,熄滅了我最後一絲期望,他說:‘夜間存款!’那時,我才領悟到,他們的的確確知道我每日的工作規程。他們肯定監視了我好些個上午,注意我的一舉一動,我相信那就是一般作案人所謂的‘探路’,約翰遜先生,你說是不是?”

  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好像要我稱讚他從神秘小說中學到的歹徒的“行語”。我說“是的。”聽這位威嚴十足的中年銀行家說黑社會的行話,總覺得怪怪的。

  “他們逼我來到大門旁邊的牆壁上存放夜間存款的地方,那時候,銀行大門還沒有現在這種堅固、透明、裝有電眼的設備,而那扇前門裡有一道活動的百葉窗,是遮擋午後陽光用的,因為我們副經理的辦公桌就在大門的右邊。每天上午,太陽射進銀行時,這扇百葉窗就放低一點,午後就那麼放着——放低一些——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我來上班,再把它拉上去,每天早晨,在我清理前一夜存款之前,拉上百葉窗是我的第一項工作,”他一雙安詳的眼睛轉向我,不無得意地對我說,“約翰遜先生,你知道,我在銀行里有很多零星的工作要做,我幾乎成了門房。”說完,大笑一聲,然後繼續講下去。

  “雖然槍就頂在背後,但是習慣的力量勝過一切。經過門前時,我不由自主地走過去拉起那道百葉窗。就在這時跟在我背後的男子立刻說:‘站住!你在動什麼歪腦筋?’我只得站住,說道:‘我每天早上拉起這扇百葉窗,我只是要把它拉上去而已……’不等我說完,他就說:‘今天我們不必了,假如你不介意的話。你以為我們喜歡街上每個人都看見我們在做什麼嗎?”

  “我想,我至少應作出一些象徵性的努力,對這兩個強盜表示抗議,於是,當我們走近存放夜間存款的壁櫃時,我以不大自信的聲音說:‘我打不開這東西,那要用特殊的鑰匙來開,那把鑰匙在出納身上,他要到九點鐘才來。’較粗壯的矮個兒沒有說什麼,只是從口袋裡掏出槍,走過去站在大門旁,透過百葉窗,看外面街上的情況。高瘦的男子用力將槍頂在我的背部,‘別和我耍花招,’他說,‘我知道每天早上是誰在這裡開這東西,是你!別給我磨蹭了,快點給我打開!’我驚慌失措,掏出鑰匙,溫順得什麼似的,打開了壁櫃。你說,我能怎樣?”

  “假如是我的話,我也會這樣做的。”我安慰他。

  “那天是禮拜五的上午,現金不少,還有好多支票,都是商人在夜間存放的。當高個子看見那麼多現金時,滿意地叫起來,他命令我:‘全部取出來,放進這裡面。’他將一個黑色的手提箱遞給我。”

  “我照他的命令做,但我的動作儘可能的慢,而且盡量不露痕迹。我想也許我可以拖延一下。然而,當我將所有的錢和支票都放進手提箱時,時間仍然只有八點三十分。”

  “我開始懷疑,當他們離開時,會把我怎樣處置?對此,我根本不抱樂觀態度。我見到了他們的面孔,我可以向警方描繪他們的長相,我可以指認他們,而且我也和他們一起坐過福特車,我知道車牌號碼。”

  “高個子說:‘朋友,躺到地上,仰躺。’我照辦,就躺在大廳中央的大理石地板上,我覺得有一種完全受人擺弄的感覺,小個子就站在百葉窗前,可以一面用槍看着我,一面注意街上的情況。”

  “高個子看看手錶,就在那時候,電話鈴響了。那是門旁副經理的電話,在空洞的房間里,那鈴聲就如同警笛。我驚駭得差點跳了起來。高個子用槍對着我,命令道:‘你!去接!’“他的溫文有禮全沒了。‘接那電話,盡量自然,小子!不然的話,你不會活着接另一個電話。去!’電話響了三次,我從地板上爬起來,走過去,拿起話筒,高個子緊跟在後。矮個子沒有說話,但是槍也指向我。‘聽筒移開耳朵一點,’高個子警告說:‘讓我也聽得見。’我清清喉嚨,對着話筒說:‘喂?’聲音大而清晰,對方傳來細細的詢問聲:‘國家商業銀行嗎?’我把聽筒拿得遠遠的,好叫高個子也聽得見。”

  “他的槍頂進我的背部。我對話筒說:‘是的,先生。’‘你們今天下午幾點關門?’聲音問,我看見身邊的匪徒揚起兩道眉毛。”

  “告訴他!’他低聲說。我對着話筒說:‘我們三點半關門。’“謝謝你。’然後我們都聽見對方掛斷電話的咔嚓聲。”“我放下電話,我的額頭在冒汗,我覺得好似生了一場大病一樣,我看看矮個子的槍,正對着我的腹部,而且僅相距五英尺左右。我的雙腿發抖,高個子舒了一口氣。‘好,懷特,’他對他的夥伴說,‘回到門旁去。’然回對我說:小子,回你原先的地方。’他向我揮揮槍,我只得再次躺下。”

  “時間充足得很,懷特,’他對他同伴說,‘看住這小子,我去翻一翻出納的抽屜。’然後,他就不見了,我可以聽見拉開抽屜的聲音,然後是詛咒聲,因為他發現抽屜里沒有鈔票。我可以看見新辦公桌上的大壁鍾,鐘的分針正一點一點地移動,每一丁點的移動在我看來似乎是一千年。高個子搜不到任何東西,再回來時,分針似乎移動了四格。我本可以告訴他,我們一向把現金存放在地窖里。”

  “他走回大廳,左手拎提箱,右手握槍。他示意懷特朝銀行後門走,也就是我們進來的地方。這麼說,他們不打算等候到地窖開啟的時間。他們正要離去,我可以聽自己的心跳聲,似乎大理石地板是一種會傳聲的木板。懷特離開門邊,槍指着我,問道:‘他怎麼辦?’‘把他給做了,就像我早先告訴你的。’”

  “然後我看見懷特將手槍倒轉,俯下身來,將槍柄擊在我的頭部,然後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我說:“銀行業比我想象的更具危險性。”

  “的確,”他說,“後來我發現,匪徒在半裡外準備了另外一部汽車,那輛福特車還是偷來的。他們來自別的州,鎮上沒有人認識他們,所以他們認為無需殺死我,而只想擊昏我,趁我昏迷的空檔逃走。”

  “然後呢?”我問,這是一位充滿好奇心的聽眾該問的。

  “當他們從後門逃走時,警察好像瓮中捉鱉一樣,將他們逮住了。”他說,“司機早已被逮住,警方早已把銀行團團圍住我們可以聽見飛機的馬達聲了,因為飛機正準備降落。”“警察?”我驚訝地問,“他們怎麼來的?”

  “辛普森找來的。”他說。我迷惑不解地看着他:“誰是辛普森?”

  “我中學的同學,”他說,“他當時是銀行的出納員,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怎麼想到報警的?”

  “當他打電話到銀行時,問我幾點鐘關門,我告訴他三點三十分,但他知道實際上是三點整。這等於是信號,要他報警。”

  當我看見機場跑道向我們迎面而來時,我伸手去取帽子和外套。

  “你意思是說那部電話里裝了竊聽器什麼的?”我問,“你和辛普森事先就有安排?”

  “當然,”他微笑着,對我的驚訝似乎頗為得意,“我喜歡有備無患,辛普森和我事先商量好的。”

  “等等,”我反駁道,“即使如此,辛普森怎麼曉得這天早上要給你打電話?他每天給你打電話嗎?”

  “哦,沒有!辛普森是個光棍。還沒有家。”他說,好像那樣就將一切解釋清楚了。“他每天早上上班前,總是要到銀行所在的那條街上拐角的好媽媽咖啡店用早點,因此每天早上八點二十分,他會從銀行門前經過。當他從門前經過時,假如發現百葉窗仍然放下,他就會打電話到銀行,問銀行幾點關門。假如我回答不是三點,那就表示要報警;假如我之外的人接電話,也要報警;假如沒有人回答,也要報警。你知道,事情就是那麼簡單。”

  “是很簡單,”我說,“假如你生病了,在某個上午沒有按時上班,因此沒有拉起百葉窗,那麼該怎麼辦?”

  “假如我生病不能上班,那麼在他出發用早點之前,我妻子就會打電話告訴他,百葉窗沒有人拉上。”“如果反過來呢?假如辛普森在搶劫那天生病了呢?”

  “那是一種不大可能的巧合,”他說,“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們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我問:“你現在還在國家商業銀行做事?”“是的,還干老行,辛普森也是。他現在是銀行的董事。”“太好了,應受的獎賞,那你呢?”我問。

  “我是董事會的主席,”他說,面帶微笑。

  我們一起走下飛機,走出機場,我稍微落在後面。我的外套搭在右手臂上,當我們步入機場大廳時,在一股衝動之下,我用右手食指頂着他的背部——用外套掩蓋着——同時對他說,“左轉,進入男洗手間。”

  他的反應十分鎮定,兩眼轉過來看我的時候,略略睜大了些。

  他略微緊張了一下,然後說道:“洗手間?為什麼?”但是腳步沒有停止,繼續前行。“現在,別跟我說什麼唯一的鑰匙在出納手中,”我說,“到了,進去吧!”

  我們進入洗手間,裡面沒有人,正如我所希望的。

  當關上門后,我把手指移開他的背部,他轉過身來。這次他認真地看着我,頭部向後斜歪着,凝視着我的臉。他立刻認出來了。

  他說:“約翰遜先生,這麼多年來,你發福不少,而且改了姓名,你在F城真有一家運動用品商店嗎?”

  “這是我的幻想,”我說,對他微笑,“我在一家運動用品店當店員,不過目前我有機會將它買下來,假如下周前我能籌出兩千元。”

  “你為什麼不去貸款?”他問。“你認識什麼人願意貸款給有前科的人嗎?我試過,但都失敗了。”“你沒有到我們銀行來試試?”“我正打算去。至少今早我想親自向你肯求,當然你得仍在那裡工作。”

  “我碰巧看見你走出銀行,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拎着行李,進入開往機場的計程車。我立刻認出你,所以跟隨你到機場,買了同一班飛機的票。”他點點頭,面無表情:“兩千元?”“是的,只要兩千元,但是我沒有抵押品。”

  他很快作出決定:“我相信你會還的。”說畢,他掏出支票簿,簽出一張兩千元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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