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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村幹部待遇 調動村幹部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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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村幹部待遇 調動村幹部的積極性

  為切實保障村幹部待遇,調動村幹部的積極性,xx縣將提高村幹部待遇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的切入點,做到“四創新兩落實”。

  1、創新村幹部報酬機制。從200x年開始,村幹部工資由x財政每年分別按照各鄉鎮前三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5倍的標準、組幹部工資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在每村5名村幹部、每組1名組長的職數以內按實有人數核撥村組幹部工資。重新核定后,鄉鎮村隊幹部報酬較年初預算增加了24.71萬元。村幹部人均年報酬最高為5200元,最低為3000元(閩寧鎮村幹部工資自2006年起按照人均3000元起步),村幹部的工資比以前翻了一番。

  2、創新村組幹部工資支付機制。村幹部工資實行“基礎工資(60%) 績效工資(40%)”的工資結構。基礎工資由x財政按月以“一卡通”的方式統一發放,村幹部績效工資和組長工資(全部實行績效工資)由各鄉鎮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向x財政局上報工資表后,由x財政統一發放。績效工資以鄉鎮為單位實行總量控制,發放總額不能少於規定的核撥總金額。

  3、創新村幹部工資增長機制。村幹部工資增幅嚴格按照各鄉鎮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比例核撥下年度村組幹部工資。同時,鼓勵各鄉鎮、各村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將村幹部工資增幅與村集體經濟、農民增收掛鈎,明確規定村集體經濟增長部分的30%以內,用於提高村(組)幹部工資待遇,由各鄉鎮自行審核批准發放。容許有條件的鄉鎮從財政中提取部分資金,適當提高村(組)幹部工資待遇。

  4、創新村幹部工資發放考核監督機制。將村級幹部工資待遇落實情況納入黨建目標責任書和雙文明考核內容,並要求各鄉鎮將村幹部待遇落實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幹部群眾查詢和監督。同時還建立了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財政、人事、審計、農經部門各負其責的協調監督機制,必要時縣委將安排審計部門對村組幹部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5、落實村幹部離任補貼制度。對在職滿一屆的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年齡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由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x委[200x]xx號文件要求和規定標準發放離任補貼。發放離任補貼年限計算到200x年xx月xx日終止。對已離任的村幹部,離任補貼由鄉鎮按有關規定逐年解決。

  6、落實村幹部養老保險制度。自200x年xx月村幹部養老保險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在廣泛宣傳的同時,及時為參保村幹部辦理了參保手續。目前,其他村幹部的養老保險也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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