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傷痕當酒窩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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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傷痕當酒窩讀後感 標籤:春晚觀后感
把傷痕當酒窩讀後感(一)
最近一直在連載《那個秋天》。《那個秋天》是我和三個同學根據真實發生的事情改變的校園言情小說,其實也算不上什麼言情小說了。第一次寫,也謝謝各位讀者的捧場,雖說讀者沒幾個吧。今天由於在姥姥家,沒帶稿,不能發新的了。我們打字速度有點慢,已經寫到十七八章了,但是才打到第七章。咳咳......說正題說正題。今天寫點別的,今天看了我們帥氣的、可愛的音樂才子許嵩vae小Vvv寫得散文《把傷痕當酒窩》,真的狠棒。就關於這篇文章寫篇讀後感。原文是這樣滴:
伸了一下懶腰,望着窗外陰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時已近黃昏。
心情不錯。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書,其中的一章,標題赫然是《把傷痕當酒窩》。正當我準備看看這個標題背後的內容時,父親叫我:出去找一個拾廢品的人來,家裡正有一堆沒用的舊東西。
下了樓,我走在一條極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這條街上濟濟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檔,然後是一排小吃攤,再過去就是農貿市場。這些人有時的確粗俗,譬如他們的三輪車撞到你卻不說對不起只是表情怪異的一笑;譬如你買東西跟他們討價還價到最後他們會蠻橫的說,我不賣了。後來我漸漸想通,前者是因為他們還沒學會城裡繁瑣的禮貌用語,因此他們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翹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這個笑容頓時變味;後者更好理解,因為城市人砍下的價格已然超過了他們接受的底線。
一個老人緩緩的從我身邊走過。一手牽着條狗,另一隻手裡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強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這種笑意的內涵,正由這條平凡的街道默默的註釋着。拾破爛的終於在這裡被我搜索到。這位老人頭髮全白,我很少看見如此純粹的白了,一種慈祥的感覺洋溢在他的臉上。他的身後,悠悠然跟着一個孩子,這是老人的孫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點開始打落在我們的臉上,我們三個默然前行,再也沒有說話。到家了。老人囑咐孩子等着,然後隨我上樓。進門時我發現老人的鞋子很臟,我不希望他將泥土帶進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脫下鞋子,赤着腳進來。雖然這時早已立秋,天氣轉涼。
父親讓他稍坐,便進房裡整理廢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廳。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課,便丟下老人自己到房裡穿戴整齊。然後準備出發。我覺得我應該戴上手錶。一個中學生的時間,若不珍惜,很容易從指尖溜走。這時老人已把東西弄好,付了錢,準備走。父親見外面雨大,便讓他稍作歇息。他沒推辭,便和父親隨便聊聊。他的孫子的父母死了。孫子八歲,還沒上學。此時,他們還沒吃飯。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我認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營造不同的環境,所以多樣;不幸的家庭總是相似,因為單一。
他們說這些話的時候,我在找我的手錶。我很不願意這樣想,老人拿了我的手錶。因為有兩個證據:其一,我記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邊;其二,老人的褲子口袋裡露出一截銀光閃閃的東西,我想那是我的錶帶!
我不鄙視窮人,但是窮人要是不知自重,我們也不必憐憫。而且我沒有時間等了。想到這兒,我很有風度地說,老人,請還給我,我的手錶。
我認為這是我平生說過的最委婉的一句話,能把對他的傷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這樣做,因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時糊塗,順手牽羊,我們不必大動干戈。
老人看看我,憂傷的沉默。我想他一定為他罪行的敗露感到可恥。然而父親還沒懂得我的意思,竟然問我,你在說什麼?我很平靜的重複了一遍。父親責令我住嘴。然後令我把他的包拿來,我知道事情可能會有點微妙的變化。打開包,我的手錶。原來父親今天上班時看見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錶店換了一塊電池。我何以那麼草率的認為是老人拿了手錶呢?我說我不鄙視他們,然而骨子裡對他們還是信任不過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當我準備道歉,老人笑了。這種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識。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而笑,這種笑意的內涵,正由他伸向褲子口袋的手默默的註釋。他掏出來了,不是我認為的“錶帶”,只是一個不鏽鋼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話對他造成了多少傷害。對於一個貧窮的人,最大的侮辱莫過於說他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擺脫貧窮。然而我對他的這種傷害,被他化為了一個笑容。
《把傷痕當酒窩》這篇文章我還沒看,但是我已經找到了最好的解釋。
把傷痕當酒窩讀後感(二)
嘩嘩的雨聲響起了,男主人的父親便讓他坐下聊會等雨停。這時,起身出門的男主人發現自己的手錶不見了。手錶剛好放在他坐的位置上,而且他褲子的口袋裡隱約有一截銀光閃閃的東西。“請把我的手錶還給我。”男主人風度翩翩的伸出手。但這一舉動立刻被男主人的父親制止了。原來男主人的手錶是被父親拿去修理了。面對誤解,他卻微微一笑,從口袋裡掏出一把亮閃閃的小勺子。他,只是一個收廢品的老人。
男主人的話就像一道傷痕,但老人卻寬容的回應了他一對酒窩。
為什麼男主人會那麼猜疑呢?我認真分析了原因,得出了結論:大部分農村人知識貧乏,有些人還會用不勞而獲來擺脫貧困。比如某小區蓋房子,在民工工作期間小區總會有丟東西(自行車、入室盜竊)的事情發生。所以這些事例導致大家看不起他們,認為他們是“下層人”。
在背誦文章《聽雨》中,我了解到國學大師季羨林也是出身農村。可他卻被那麼多人尊敬。不僅因為他才華橫溢;還因為他為人處事的方法(踏踏實實的做學問、寬厚待人)。
沒有知識的農村人或許只有力氣了,而年老的只能像文中的老人一樣,收些廢品、幹些雜活了。比起知識,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道德品質。老人拿出來的不單是一把亮晶晶的勺子,還有響噹噹的“人窮志不短”。老人用行動捍衛了自己的尊嚴。
讓我欣喜的是越來越多的農村人拚命的把孩子們送到校園,接受更新的教育。期待沒有傷痕,只有甜甜的酒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