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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督查工作

手機:M版  分類:工作體會  編輯:得得9

  是為推進和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確保政令暢通而實施的督促檢查工作。?一、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督查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貫徹執行和各級黨委、政府及各部門決策部署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環節和重要手段,所以它是各級各部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因為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方案的部署,事情還只是進行了一半,還有更重要一半就是要確保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抓落實工作,決不能只滿足於開會、發文件、作指示,更重要的是要看究竟落實了多少,效果如何,決策的價值要靠落實工作去驗證、去體現。政務督查作為推進抓好落實的根本措施,在任何一項決策和工作部署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扎紮實實為人民做事、實實在在為人民謀利益是執政為民的基本內涵。作為辦公室,抓督查是我們服務領導的工作、服務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三、如何開展督查(一)把握中心 突出重點 一是要圍繞中心工作開展督查。不管是全縣,還是鄉鎮、部門,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點,督查就必須抓住當前的工作重點,圍繞中心工作開展。這樣領導可以隨時了解、掌握重點工作推進重點,適時調整工作進度、工作方案二是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督查。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都是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也是領導關注的重點問題。對熱點、難點問題的督查,我們要求做到查則必清,清由必辦,辦則必果。掌握真實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為決策提供有力依據。三是圍繞決策落實中出現的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開展督查。決策落實的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有時難免出現錯誤傾向和苗頭,如不及時出現,儘早解決,可能會產生較大的問題。因此,針對決策落實中出現的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我們要做到主動介入,舉一反三,促進同類問題的解決。(二)把握程序 規範操作督查工作一般應按以下步驟進行:第一,確定督查事項。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作出后,黨委、政府辦公室或督查部門要及時提出督查工作建議,就督查的內容、方法、時限等擬定方案,報經領導批准后實施。第二,下達督查通知。以黨委、政府辦公室或督查部門名義下達督查任務,提出督查要求。第三,組織跟蹤督辦。有關單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辦理。上級黨委、政府辦公室或督查部門可直接派人或組成督查組採取有效手段進行督促檢查。第四,形成督查報告。督查活動結束后,辦公部門或督查部門要形成專題報告,經領導審簽後上報。第五,進行情況通報。上級黨委、政府辦公室或督查部門要定期對有關地區或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第六,搞好立卷歸檔。對督查活動形成的文件、資料必須收集齊全,按公文處理的規範要求,定期移交檔案部門保存和管理。三、如何提高督查工作水平(一)科學周密 富有創意督查工作涉及面廣,層次多,情況複雜,運用恰當的方法十分重要。方法得當,可以“遊刃有餘”,事半功倍;方法不當,則會舉步難艱,收效甚微。所以,督查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講求科學的方法。一是突出一個“深”字。在督查之前,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發現決策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不僅要及時了解決策落實的進展情況和實際效果,掌握影響決策落實的主要問題,而且要注意傾聽現場、群眾的呼聲,掌握廣大群眾的迫切要求,並及時梳理,儘快向領導彙報反饋,為領導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二是把握一個“細”字。為確保督查工作的公平性,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避免具體工作中“斷章取義,各取所需”。要對提出和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透過現象看本質,在一般中挖掘“個別”,在普遍中尋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實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礙或干擾決策順利實施的梗阻環節。尤其要對影響決策落實的原因進行分析判斷,區別主觀與客觀、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及時把切合實際、便於操作、蘊含新思路的工作建議反饋上來,使之融入到領導決策之中。三是講究一個“活”字。靈活多變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實情;呆板單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對象拿出虛與應付的辦法,其結果是查而不實。因此,要根據情況選擇靈活多樣的督查方式,既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也可以借鑒以前的成功經驗。四是力求一個“新”字。面對新情況、新問題,督查工作只有不斷地創新,才能永葆生機與活力。要善於運用新思維、新理論,從實踐中探索、總結,從群眾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創出督查的新方法,創出新時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二)腳踏實地 敢於碰硬督查人員良好的作風,不僅是真督實查的保障,而且能夠起到導向作用。督查工作的特點要求督查人員做到四點。一是快。工作雷厲風行、說干就干,凡是黨委決策和領導交辦的事情,都要本着“快辦快查快結”的原則,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迴音。二是嚴。嚴格要求自己,嚴守政治、組織、工作、生活紀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不越紅線,不闖紅燈。三是准。督查工作是一種領導行為,開展督查只是領導行為的延伸,完全屬於遵令進行、奉命行事。領導有“令”要堅決去辦,無“令”則不能擅自去辦,更不能打着領導的旗號私自去辦。督查過程中,要察實情,說實話,辦實事,有喜報喜,有憂報憂,準確反饋督查結果,不向領導打“埋伏”,特別是不能人為地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四是硬。所謂“硬”,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對於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查落實,要敢於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敢於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見和要求;敢於對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督查、督辦,挖掘深層次的問題;敢於不為情所左右,不計個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組織賦予的權力,一督到底,務求落實。同時,在工作中要撲得下身子,耐得住艱苦,有一種能打硬仗的拼勁。面對不同的督查對象,要堅持原則,分清是非,秉公辦事,頂住說情、諷刺、刁難等各種干擾,以無畏的勇氣、浩然的正氣查出實情,樹立督查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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