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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法官實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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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法官實習心得體會 標籤:軍訓心得 實習教師 實習生

  基層法院法官實習心得體會(一)

  此次實踐共歷時一個月,在基層人民法院旁聽法官辦案,了解基層人民法院的工作狀態,認識人民群眾在解決糾紛時的思維,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則在我國基層法院的具體運行,認識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國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況,具體了解辦案經過,公正是否得到體現,理論和實踐是否一致等問題進行了初步的了解認識。

  首先,在基層法院,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起關鍵性的作用。基層法院有過去老體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長是1979年從人民教師中任命的,也有新體制下法科畢業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官,老法官有辦案經驗,新法官有前衛的思想,兩者可以相互借鑒學習.原以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專業水平卻很高,辦案很有經驗,同時新的法學理念在辦案的過程中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如重程序,傾向當事人主義等,這些老法官一路辦案,也是一路學習過來的,可以說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層人民法院大部分針對的是農民群體,廣大人民群眾集體知識水平偏低,新生一代還沒有完全成長起來,這就給審判工作帶來了麻煩,法院工作人員解釋給他們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識,老百姓聽不懂有些還胡鬧,引起的矛盾糾紛都是鄰里鄉村的小矛盾,如:地鄰關係而引起矛盾,因誤會而有糾紛,有些人是討公道,有些人是爭口氣,打官司的理由就是爭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當事人說:村上只有我一戶人姓劉,而對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個老太太說:我的兩個兒子在外地,他們就欺負我這個老太太。農村的人應該鄰里和睦,有糾紛用話說,去人民法院解決,法院可以給你公正的答案。然而還有些人借一時之氣而釀錯,追究其刑事責任。農村人打官司感覺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雙方打官司的話,可以說雙方的矛盾程度達到了極限。鄰里、村裡之間相互諒解,互相幫助有困難的人,同時加強農村人的知識文化水平建設,這樣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就可以減少許多,農民各司其職,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廣大農民群眾都抱怨,政府部門的門難進,事難辦,臉難看,多少人多新蓋的審判大樓不滿,一方面是過去傳統的對政府機關印象不好的影響,另一方面他們的思想不能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誤解。每個工作人員熱情的接待來訪者,仔細的解讀案件,解決來訪者的疑難問題,然而,多少來訪者一進國家機關大門,存在心理“陰影”,要記住這些國家機關是專門為人民辦事,沒有什麼“膽怯”的,工作上有時辦案人員給老百姓說好話他們聽不進去,工作人員對他們嚴一些也是應該的,在給付賠償金的案件中,法院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給出合情合理的判決結果,偶爾也會出現一些誤差,這是在所難免,但絕對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時雙方當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態度極惡,這些讓人不得不再論證什麼是公正。

  在基層法院,人民群眾沒有多少錢,要說賄賂還沒有多少資本,也沒有人給他介紹賄賂給誰。然而有權有錢的人,怎樣依權依錢作威作福在所不知。畢竟,有權有錢者少,國家的法律日益嚴明,這些人將被嚴厲打擊,再加上人民的素質日益提高,工作人員嚴以律己,老百姓和國家機關的這種隔膜也將會煙消雲散。

  再次,關於案件的執行問題,判決書下發,判決的各項權利義務就要得到實施,這是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然而,由於種種事由得不到執行。我接待了一個當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個民事裁定書,還有各種證明和票據,已經揉的不成樣子,為的是討回自己村委會欠他的2000多元。他說:“孩子要上學了,沒有錢,每年都來法院,工作人員說給我辦,其實都沒有辦。我現在要把我的執行費用要回來,村委會沒有錢,也就沒辦法了。”法律規定,執行不下去,將中止執行,執行費也不能退,現在是誰也沒辦法解決此事,他氣憤的要打新聞熱線報道此事,手裡的裁定書是一紙空文,不但錢沒有要到,反而為此出去了不少。

  最後,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鍛煉了自己的各項能力,但也發現了許多欠缺的知識。在以後的工作學習中,要吸取經驗教訓,努力學習,積极參加社會實踐,樹立正確的人格,使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達到一個新的高度。現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有所建樹,充分利用智慧解決人民矛盾,促進我國法制社會建設進一步形成,為祖國做出貢獻。

  基層法院法官實習心得體會(二)

  此次實踐共歷時一個月,在基層人民法院旁聽法官辦案,了解基層人民法院的工作狀態,認識人民群眾在解決糾紛時的思維,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則在我國基層法院的具體運行,認識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國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況,具體了解辦案經過,公正是否得到體現,理論和實踐是否一致等問題進行了初步的了解認識。

  首先,在基層法院,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起關鍵性的作用。基層法院有過去老體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長是1979年從人民教師中任命的,也有新體制下法科畢業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官,老法官有辦案經驗,新法官有前衛的思想,兩者可以相互借鑒學習。原以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專業水平卻很高,辦案很有經驗,同時新的法學理念在辦案的過程中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如重程序,傾向當事人主義等,這些老法官一路辦案,也是一路學習過來的,可以說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層人民法院大部分針對的是農民群體,廣大人民群眾集體知識水平偏低,新生一代還沒有完全成長起來,這就給審判工作帶來了麻煩,法院工作人員解釋給他們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識,老百姓聽不懂有些還胡鬧,引起的矛盾糾紛都是鄰里鄉村的小矛盾,如:地鄰關係而引起矛盾,因誤會而有糾紛,有些人是討公道,有些人是爭口氣,打官司的理由就是爭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當事人說:村上只有我一戶人姓劉,而對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個老太太說:我的兩個兒子在外地,他們就欺負我這個老太太。農村的人應該鄰里和睦,有糾紛用話說,去人民法院解決,法院可以給你公正的答案。然而還有些人借一時之氣而釀錯,追究其刑事責任。農村人打官司感覺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雙方打官司的話,可以說雙方的矛盾程度達到了極限。鄰里、村裡之間相互諒解,互相幫助有困難的人,同時加強農村人的知識文化水平建設,這樣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就可以減少許多,農民各司其職,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廣大農民群眾都抱怨,政府部門的門難進,事難辦,臉難看,多少人多新蓋的審判大樓不滿,一方面是過去傳統的對政府機關印象不好的影響,另一方面他們的思想不能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誤解。每個工作人員熱情的接待來訪者,仔細的解讀案件,解決來訪者的疑難問題,然而,多少來訪者一進國家機關大門,存在心理"陰影",要記住這些國家機關是專門為人民辦事,沒有什麼"膽怯"的,工作上有時辦案人員給老百姓說好話他們聽不進去,工作人員對他們嚴一些也是應該的,在給付賠償金的案件中,法院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給出合情合理的判決結果,偶爾也會出現一些誤差,這是在所難免,但絕對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時雙方當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態度極惡,這些讓人不得不再論證什麼是公正。

  在基層法院,人民群眾沒有多少錢,要說賄賂還沒有多少資本,也沒有人給他介紹賄賂給誰。然而有權有錢的人,怎樣依權依錢作威作福在所不知。畢竟,有權有錢者少,國家的法律日益嚴明,這些人將被嚴厲打擊,再加上人民的素質日益提高,工作人員嚴以律己,老百姓和國家機關的這種隔膜也將會煙消雲散。

  再次,關於案件的執行問題,判決書下發,判決的各項權利義務就要得到實施,這是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然而,由於種種事由得不到執行。我接待了一個當事人,拿着XX年的一個民事裁定書,還有各種證明和票據,已經揉的不成樣子,為的是討回自己村委會欠他的XX多元。他說:"孩子要上學了,沒有錢,每年都來法院,工作人員說給我辦,其實都沒有辦。我現在要把我的執行費用要回來,村委會沒有錢,也就沒辦法了。"法律規定,執行不下去,將中止執行,執行費也不能退,現在是誰也沒辦法解決此事,他氣憤的要打新聞熱線報道此事,手裡的裁定書是一紙空文,不但錢沒有要到,反而為此出去了不少。

  最後,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鍛煉了自己的各項能力,但也發現了許多欠缺的知識。在以後的工作學習中,要吸取經驗教訓,努力學習,積极參加社會實踐,樹立正確的人格,使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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