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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良心過不去

手機:M版  分類:人生解讀  編輯:小景

  勿讓良心過不去

  有兩則彰顯“良心”的報道,讀後很令人感概。其一,2月27日上午,定南縣天九鎮橫山村40多歲的村民李豐聽到不遠處的河邊傳來“有人掉河裡了,快來救人啊……”的呼救聲,便立即飛奔過去,迅速向落水小孩游過去。初春的河水特別冷,但李豐還是奮力將孩子推到了岸邊。孩子得救了,李豐才艱難地爬上岸……事後,鄉鄰稱讚李豐見義勇為。他說:“都是鄉里鄉親的,這件事是我應該做的。如果我沒有下去救人讓孩子沒了,這輩子良心都會過不去的!”(見《贛州晚報》2013年3月2日A2);其二,南康市麻雙鄉62歲農婦劉榮蓮,3月5日下午在大廣高速公路一涵洞處撿到一個鼓鼓的裝有10萬元現金的藍色環保袋。劉榮蓮和丈夫楊心林找到村幹部,希望通過警方找到失主。在當地民警協助下,劉榮蓮將撿到的10萬元現金如數交到失主曾先生手中。劉榮蓮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說:“不是自己的錢就不能要,花了良心會不安的。”(見《贛州晚報》3月21A07)

  “不下去救人讓孩子沒了這輩子良心都會過不去。”這是李豐的內心獨白,也是他見義勇為的初始出發點。透過這樸實無華的話語,我們讀到了從一顆善良、博愛、無私、奉獻的心靈中升華出的瑰麗篇章。而面對自己撿來的10萬元巨款,農婦劉榮蓮卻不動心,如數交還給失主,因為她有自己的宗旨:“不是自己的錢就不能要,花了良心會不安的。”簡樸數語,我國勞動人民“摸着良心做事”的那種無私高尚的傳統美德和優良品質就在其中熠熠發光。

  靜心思索,什麼叫“良心”?!良心,書面的解釋就是社會關係和道德關係的反映,是人們的各種道德情感、情緒在自我意識中的統一,是人們在履行對他人和社會的義務過程中形成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也是自身道德責任和道德義務的一種自覺意識和情感體驗;用直白的俚語來說就是要有“好人”之心,具體的就是對老人有孝心、對旁人和小孩有愛心、對弱勢群體有同情心、對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有壞心,等等,等等。然而,“良心良心,值多少錢一斤?!”在道德淪喪的過去,人們耳邊經常能聽到如此“昧良心”的聒噪。只有在崇尚感恩、追求博愛、講究仁慈、推崇互助精神的今天,良心,才真正作為傳統道德文化的核心內容與精華,被人們很好地傳承、鐫刻在心。

  勿讓良心過不去。對於任何一位受傳統文化熏染的中國人來說,想必都能掂量得出“良心”分量。千百年來,中國老百姓憑着樸素的信仰和善良的心靈,代代相傳着關於“良心”與“良知”的道德信念。他們不斷告誡自己和子孫後代:做人要講“良心”,千萬不要做“傷天害理”的壞事。憑良心為人、憑良心做事、憑良心吃飯……形成了“做好人”的行為標準。做人講良心,首先應該做到“己所不欲莫施於人”,不做虧心事。當然,我們不能苛求每個人都有英雄壯舉或不凡經歷,但“天地良心”啊!我們真應該努力在實際工作中、在各自的崗位上、在每一個自然人所在的位置上自覺做一個體現社會價值、人們最需要的有良心的人,真正起到引領社會健康、促進文明、推動進步的作用。

  笑鈾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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