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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那段情。

手機:M版  分類:優秀隨筆  編輯:pp958

  時間眨眼間流過,五十一天了,我忘不了2012年3月3號,我會把那天銘記的。

  科學家說愛一個也許只要一天,但是忘記一個人要七年。不管當初不管你愛的多深,還是恨的多深,方七年後,你都會忘記,因為一個人全身的細胞七年後會全部換成新的。呵呵,七年,七年後我真的會忘嗎?或許不會,因為我沒有把你放在細胞中,你在我的心裡,哪怕我把你的位置壓縮再壓縮,我知道始終你還在。我沒有放在細胞里,我把刻在了腦海中,你成了我思想的一部分。

  去年的秋天,我們跑遍這個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現在卻發現這個城市好陌生,內心對這個城市有了一種莫名的感覺,不知道是恐懼還是什麼,但就是這個城市讓自己開始陌生。發現這座我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原來是寂寞的。

  秋天,花謝葉落,萬物衰敗,人去樓空,所以我認為秋天是傷感的,是離別的,正如樹葉離開了大樹,大樹開始光禿,樹葉卻不曾回眸一眼,大樹似是孤單,一根根樹枝在陽光下也沒有了色彩。但我們卻是愛在深秋,愛在離別,把秋天的含義重新定義,內心的秋天開始不再是離別,我們把秋的含義演繹到極致,從離別但相伴。

  那個秋很美,那個秋我喜歡上了黃樹葉,那個秋天我喜歡上了秋風。那個秋因為有你我不再傷感。

  我們相戀五個月,五個月里有你我真的好快樂。我知道自己是深深的愛上你,雖然你也孩子氣,也任性,但你卻也遷就我。五個月里和你發生了好多事,有好多的回憶在腦海中。你給我買了圍巾,說我冷,你給我買了錢包,情人節也是你給我買的巧克力,雪天里你也陪我走在路邊,我們手牽手上下樓,甚至你給我整本整本的抄筆記,好多好多…有些記憶都模糊了,但我知道那是你的影子。

  五個月不算長,卻改變了我,五個月中我明白,這場愛情,要麼我們牽手一輩子,要麼我輸的體無完膚,因為我真的動了情,我把我的一顆心還有剩下的全部全部賭在了這場愛情上,或許我也是個賭徒。

  只是我這個賭徒比別人輸的更徹底,依然記得那天,本來沒有多大的矛盾卻成了分別的導火索。我比想象中輸的還要徹底,整整哭了兩天,一個星期沒吃沒睡,一個星期廋了八斤。一個星期後的禮拜天睡了一天一夜。再下一個禮拜天和朋友喝酒喝到昏天黑地,吐了又吐。朋友罵我,甚至摔着酒杯罵我,我說我真的好愛她。他們全罵我,可是我不在乎了,我只是十七歲,我還是個孩子,我的心狠小,除了她我放不下別的東西。

  真的,我還只是一個孩子,分辨不了那麼多,我只是想讓她後來,我的想法就這麼的純粹,這麼的簡單。

  記得分開后自己還是很執着,儘管現在回頭看,當時的執着是多麼的可笑,但我不後悔,因為我做了,我努力的珍惜了,儘管她沒有回來。儘管每天在學校窗邊尋找她的身影。看着夕陽西下,太陽都失去了一天的光芒,自己喜歡上了直視太陽。

  她的離開真的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自己開始深深的愛上香煙的味道,抽煙抽到嗓子發炎,卻還是一直抽,醫生說再抽你就的輸液,我卻還是抽,我忘不了那種疼,也喜歡上了那種疼,因為那可以麻痹自己。

  五十一天了,我卻還是放不下,每個星期天在南門樓瞎繞,沒有一點目標,一個人,身邊缺少了一個她。這場愛情我輸了,但我卻明白了珍惜,明白了如果愛,請深愛,明白了好多。學會了獨自生活,學會了安靜,學會了平淡一些。身上七七八八的稜角也磨平不少。

  現在沒有了你,右手再也牽不到一隻手,也會了安安靜靜呆在角落,學會偽裝自己。同學說你在安靜,表面在飾演的平靜,也掩蓋不注你內心的傷痛。我卻很平靜的對他微笑,但他轉身的瞬間,我卻紅了眼眶,忍着沒有讓淚水滑落。

  我不敢說我是最愛你的那個人,但我敢說我很愛你,可以為你放下尊嚴,的確我也真的為你放下了尊嚴。

  說了這麼多又紅了眼眶,我知道我的文筆不是很好,東一句西一句扯的好遠,但這是發自我內心的。

  看完給評論啊。 莫雨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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