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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泡尿的官司_8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800字  編輯:pp958

一泡尿的官司 標籤:官司作文

一泡尿的官司 

  這是發生在古時候的一個故事。 

  農民王老栓為了收集過路人的大小便,以作農家肥之用,在他的地上,蓋了一間茅房,房內挖一個坑,坑的表面塗抹上厚厚的“三合土”, 再經過15天左右,“三合土” 就幹了,堅硬如石,經得起尿水的浸泡。這就是所謂的“茅坑” ,現代人叫廁所。剛塗抹完“三合土” 的茅坑絕對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它沒硬化,一滴水就可以把它打出個洞,為避免未乾的茅坑遭到小便衝垮,所以他便在旁邊立了一張告示:“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然後才放心地離開。 

  王老栓剛走不遠,就有一個過路人慌慌張張向茅坑趕來,提着褲子急得跺腳!他看着那牌子,心裡想:問題解決了!他進了茅房拉了一泡屎。長長舒了一口氣,正準備離開,只聽“嘩……”的聲響,像似小山洪發生了。茅坑塌了,王老栓聞聲,趕緊跑回來,氣得他跳起八丈高,指着過路人的鼻子罵:“你眼睛瞎了!我清清楚楚寫起: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賠我損失!”過路人也不示弱,跳得更凶:“你明明寫着:過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我就是等不得了啊!”兩個人吵得難解難分,一氣之下,王老栓將過路人告到縣衙門。 

  “縣大老爺李大人駕到”, 衙役齊聲吆喝,開始審理案件。王老栓說:“李大人在上,這畜生為何不看清楚牌子,一泡尿沖毀我的茅坑,賠我損失!”被告過路人反駁,“那上面明明是說等不得了就在此小便,我這不是等不得了嗎?常言說‘水火來了不容情,屎尿來了脹死人!’我賠你個屁!”“哪有活人被尿憋死!你不曉得跑到樹邊變狗狗提腿撒尿!你敢不賠!”縣大老爺再看看李老栓寫的告示,心裡明白了,一拍驚堂木:“別吵了,吵得耳朵都腫了。既然分不清誰對誰錯,本大人宣判:你王老栓寫告示不打標點符號!你過路人不想一想工程未完工,各打五十大板!”兩人一聽,異口同聲齊喊:“冤枉啊大人,咱們這個朝代沒有發明標點符號!” 

  是啊!寫文章怎能不打標點符號呢!以前沒有標點符號可理解,可是現在許許多多人寫東西總要漏掉一兩個標點符號。如果發生了上面這場類似的笑話,那才丟人呢!而且,標點符號還應正確,才能避免錯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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