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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評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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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評估辦法 標籤:鄉鎮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評估辦法

  為充分發揮鄉鎮紀委職能作用,更加紮實有效地促進全縣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特制定如下評估辦法。

  一、評估內容:以《××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目標評估內容》(附后)中所列目標為主要內容,具體分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信訪和案件查辦、行風建設、執法監察、源頭治理、宣傳教育、效能建設、特色工作及信息報送、自身建設等10大類42項。

  二、評估辦法:按照百分制的形式,採用“累積分=基本分+獎勵分-倒扣分”的計分方法。

  1、基本分。按時保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記基本分100分。

  2、獎勵分。單項成績優異的,另行記獎勵分。如,單項工作(如信息報送等)或某一方面工作(如執法監察、糾風等)成績突出。

  3、倒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倒扣分:完成某一單項工作任務質量符合要求但不及時的,每次扣1分。完成某一單項工作任務及時但質量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次扣1分。既不按時又不保質保量完成某一單項任務的,每次扣2分。出現惡性事件、違法違紀案件或紀檢監察工作明顯失誤、出現嚴重偏差的,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每次扣3—5分。倒扣分不封底,各條有扣分規定的按該具體規定。

  三、評估成果運用

  評估工作結束后,由評估小組提出評估初步意見,提交縣紀委常委會研究,評出評估等次,等次分為一類(2名)、二類(6名)、三類(2名)。對評為一類等次的單位,縣紀委、監察局予以通報表彰;對評為二類等次的單位,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加強督促指導;對評為三類等次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列為述職評議對象。評估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同時報送市紀委。

  附:《××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目標評估內容》

  附:

  ××縣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目標評估內容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8分):

  1、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列入黨建責任目標,納入年終考核內容,實行一崗雙責,一把手負總責 (2分);

  2、及時調整黨政領導班子責任範圍,對責任內容進行細化分解、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並嚴格實行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3分);

  3、全面落實“六個機制”,積極探索構建教育與監督、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立健全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制度,並嚴格執行(3分)

  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10分):

  1、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2分);

  2、領導幹部帶頭遵紀守法、廉潔勤政,管好配偶、子女、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並作出廉政承諾(2分);

  3、健全廉政談話制度,鄉鎮領導對所管理的責任對象談話每年不少於1次,並有記錄。加大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監督力度,有效減少領導幹部違紀違規現象,鄉鎮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年內出現違紀違規的,該大類不得分(2分)。

  4、按照上級部署,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項治理,每少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4分)。

  三、信訪和案件查辦工作(20分):

  1、領導重視。黨委、紀委重視信訪舉報和查辦案件工作,鄉(鎮)領導親自接待和解決聯名信、集體訪,親自組織和協調信訪舉報件的查辦工作,有“領導接待日”制度(1分);

  2、基礎建設。鄉(鎮)有群眾來訪接待室,所轄行政村有接待群眾來訪的場所(1分);

  3、機構健全。鄉(鎮)和行政村信訪網絡健全,配備有2-3名信訪聯絡員,鄉(鎮)紀委屆內培訓信訪聯絡員不少於1次(2分);

  4、提供線索。發揮紀檢監察信訪舉報職能,為查辦案件提供案源(2分);

  5、解決問題。年內無信訪積案,無集體越級信訪,年內信訪初查轉立案至少1件(2分);

  6、落實辦案職責,配齊辦案人員,強化協調配合,有辦公地點,信訪初查率占業務內信訪總量的50%以上,提高成案率,業務內辦結率90%以上(3分);

  7、全年自辦案件不少於1件,全年無自辦案件扣10分;多辦1件加2分(大案加5分),不封頂;三年以上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該大類不得分(3分);

  8、嚴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針辦案,確保案件質量,少一環節扣0.5,辦錯案該大項不得分(3分);

  9、重要案件要及時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不及時報告每次扣1分(3分);

  10、嚴格辦案紀律,辦案人員沒有違紀現象,有違紀的該大類全扣。

  四、行風建設 (10分):

  1、切實抓好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堅決糾正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堅決糾正城鎮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堅決糾正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不落實中有關政策規定,造成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堅決糾正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4分);

  2、深入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繼續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存在的不正之風,繼續做好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紮實開展其他專項治理工作(4分);

  3、繼續推進部門和行業民主評議,積極營造部門和行業良好作風(2分);

  五、執法監察(6分)

  1、圍繞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執法監察,在徵用土地、村鎮建設房屋拆遷、集體林權改革、鄉村路網建設中沒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發生(2分);

  2、圍繞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開展執法監察,年內有開展公開招投標,材料記錄歸檔完整(1分);

  3、圍繞安全生產開展執法監察,督促有關所站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年內沒有發生重特大事故(2分);

  4、認真搞好責任事故調查處理,通過調查,有關人員事故責任得到追究,存在問題得到整改(1分)。

  六、源頭治理(10分):

  1、深化“四項改革”,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投資體制改革(2分);

  2、執行“四項制度”,規範政府採購制度、落實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建立健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完善產權交易制度(4分);

  3、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抓好政務、廠務、村務、校務、院務公開(4分)。

  七、宣教工作(8分):

  1、學習宣傳貫徹省、市、縣紀委全會精神,有會議記錄及工作要點(1分);

  2、紮實有效開展“增強紀律觀念、自覺接受監督”主題教育活動,有方案、有組織、有實施、有成效(2分);

  3、有針對性地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電化教育,有特色做法(2分);

  4、完成上級紀委部署的調研、培訓工作(1分);

  5、加強對宣教工作的領導,完善宣教工作齊抓共管的工作領導機制(2分)。

  八、效能建設(10分):

  1、牢固樹立圍繞發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發展的意識,認真安排好本鄉(鎮)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年初有計劃,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2分);

  2、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按照相關程序,規範公開內容,鄉(鎮)機關及所屬職能所站都必須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每季度公開一次的要求備案(3分);

  3、圍繞縣、鄉(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適時開展效能督查,確保政令暢通,推行項目代辦制度,嚴格實行效能告誡制度,對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堅決予以效能告誡(3分)。

  4、對落戶在所轄鄉鎮的縣重點項目(含招商引資項目),鄉鎮主要領導親自協調,解決問題。(2分)

  九、特色工作及信息報送(12分):

  1、圍繞中心開展工作,結合實際爭創特色,某項工作被縣紀委肯定和推廣,每超過一項加5分,不封頂(4分);

  2、積極挖掘、采編、報送信息,每個鄉鎮每年報送各類信息20條以上,被市級以上單位採用1條以上(8分);

  3、信息報送每少一條,扣0.5分,直到扣完為止;被市級以上單位採用,每超過1條,加5分,不封頂。

  十、自身建設(6分)

  1、深入開展“學英雄、增素質、提能力”學習活動,增強思想政治素質,提高執紀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有學習記錄、學習筆記、心得體會(2分);

  2、認真開展“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爭創一流工作業績”活動,各項制度完善,人員配備齊全 (2分);

  3、落實《福建省紀檢監察幹部十條禁令》和縣《實施意見》,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樹立可親、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群眾有反映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查實,該大項不得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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