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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經營責任承包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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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經營責任承包管理辦法 標籤:100個品德故事

  岩土公司2003年經營責任承包管理辦法

  為進下深化改革,強化管理職能,提高市場競爭力,依據總院2003年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1、2003年經濟指標

  1.1指標劃分為:主指標、升級指標、掛鈎指標。

  1.1.1主指標:上交院管理費130萬,歷年工程應收款回收率達到65%以上,當年工程款回收率達到80%以上。

  1.1.2升級指標: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安全無傷亡事故,工程項目盈利率達到85%。

  1.1.3掛鈎指標:經營產值1000萬。

  2、風險抵押金

  依據總院之規定,公司核心層成員在受聘到崗的同時,向總院財務處交納承包風險抵押金,交納標準為:第一責任人為10000元,公司核心層其它成員為6000元。

  3、組織機構、職責及薪酬

  3.1公司核心層。公司依據總院要求,組建以內部骨幹為主的核心層,核心層人員規模控制在7人,實行核心層聘用員工的用工制度。

  3.1.1核心層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層,對公司的經濟發展、經營質量、工程質量、生產安全、隊伍穩定、綜合治理、思想建設等負全責。

  3.1.2公司核心層按照總院的要求:一是對核心層成員實行經營風險抵押(抵押標準詳見本辦法第2第);二是工資實行月度限額借貸;三是模擬量化持股權,在完成本辦法第一條經濟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凈利提取薪酬的分配製度。

  3.1.2.1薪酬。公司核心層實行凈利提取薪酬的分配製度,凈利系指稅後凈營業利潤減去上交院管理費后的餘額。以當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為基準點由總院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和考核,審計前實行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有凈利則按60%計提薪酬,餘額與升級指標掛鈎,無凈利則不提,並與應收款掛鈎,達到指標的全發,達不到則欠發掛帳。

  3.1.2.2工資月度限額借貸標準(見3.1.2.3條表列示)

  月度限額借貸的時限為6月30日,之前實行標準限額借貸,之後按凈利提酬分配。

  3.1.2.3模擬量化股權。總院以註冊資本為總量,以主專業為基礎,以2003年度經營計劃中上交管理費為基數,給公司核心層模擬量化的服權為195萬股。據此公司核心層成員間股權配置比例依據分工不同,權責差異,對第一責任人、主要經營者、主要骨幹依據下表比例標準量化持股。

  核心層成員

  股權配置比例

  模擬量化持股量

  在總量化股權中的佔比

  工資月度限借標準

  楊衛新

  1.5

  48.75萬

  25%

  2500.00

  張湘東

  1.2

  39萬

  20%

  2300.00

  樂有福

  1.2

  39萬

  20%

  2300.00

  冉兆軍

  1.1

  35.75萬

  18.3%

  2200.00

  生產技術骨幹(3人)

  1.0

  32.50萬

  16.7%

  /

  說明:

  ⑴股權分配比例與凈利提取薪酬比例相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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