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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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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政務公開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具體體現;是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執行力建設,深化“效能革命”的有效途徑。

  幾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相繼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各自實際,狠抓落實,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務公開穩步推行,發展勢頭良好。政務公開的推行,拓寬了群眾參政議政的渠道,加強了對政府行政行為的監督,推進了依法行政,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促進了勤政廉政建設,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但是,我市政務公開工作與當前形勢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不相適應,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對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要求不高,措施不力,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時斷時續、支差應付的現象,個別單位存在着形式主義的傾向;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作用有待於進一步發揮;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程序還不夠規範,隨意性較大;對推行政務公開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運用現代高新技術推進政務公開和發展電子政務工作的步伐,還需要進一步加快。這些問題,應該引起高度重視,並在今後的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現就全市進一步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依法行政,更好地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要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進程相一致。規範政務公開要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程序,拓寬政務公開內容,創新政務公開形式,提高政務公開水平。經過不懈努力,使政務公開成為各級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斷提高,政府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更加暢通,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二、推行和規範政務公開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則

  要堅持嚴格依法、有序推進的原則。依照法律規定應該公開的事項,必須公開。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要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需要保密的政務事項,要按照《保密法》要求,合理確定密級和保密時限。特別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現該公開的事項不公開或公開不及時、不全面等情況。同時,也要防止片面強調公開而發生泄密,損害國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現象。要積極探索和推進政務公開的制度建設工作,逐步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政務公開是一項長期任務,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規劃、有步驟、有秩序地推行和規範。既要有長遠目標,又要有近期規劃。隨着形勢的變化,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也要變化。要從人民群眾關心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入手,按照方便群眾辦事、便於群眾知情、有利於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的要求,循序漸進,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逐步做到把政務公開貫穿於政府運行的全過程。

  要堅持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各類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之外,都要如實公開。要按照規定的制度和程序,對應該公開的事項,採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時公開。

  要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原則。政務公開是規範權力運作、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舉措,涉及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各個環節。要把政務公開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財政制度改革、投資體制改革等結合起來,與政府採購、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建設工程招投標等結合起來,與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結合起來,與加強執行力建設,深化“效能革命”結合起來,做到相互促進,同步發展,整體推進。

  三、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各級各部門的職能、職責、辦事依據和原則、辦事程序、辦事時限、辦事標準、辦事承諾、辦事結果等事項要常年對外公開。一些緊急性、臨時性、階段性的工作要隨時公開,一些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事項要定期公開。每半年要將焦辦〔2000〕30號文件要求公開的內容系統全面地公開一次,7月15日前要公布上半年的內容,元月15日前要公布上年度應公開的內容。

  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鄉(鎮)要繼續貫徹中辦發〔2000〕25號文件精神,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圍繞“三農”問題,重點抓好農村稅費改革、征地補償政策,財政、財務收支和各類救災、優撫等專項資金以及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籌資籌勞等情況的公開。

  市、縣兩級行政機關要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圍繞行政主體基本情況和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程序、方法、結果等事項,圍繞人權、事權、財權和物權,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內容。要重點公開本地區城鄉發展規劃,財政預決算報告,重大項目審批和實施,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政府採購,征地拆遷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稅費徵收和減免政策的執行,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置等情況,大額資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國有土地和產權交易,政府工程招投標,行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勤政廉政等情況的公開。

  在抓好對社會公開的同時,各單位要重視抓好對內公開,招待費、通訊費、汽車燃修費、差旅費要詳細公開,大額費用要將票據複印件向內部幹部群眾公開,實行“陽光票據”。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公開。

  各級各部門要編製本地區本系統政務公開內容的詳細目錄,分類向社會或在單位內部公開。

  四、進一步創新政務公開的形式和規範程序

  要規範和創新政務公開的形式。要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會定期發布政務信息;繼續通過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公開辦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開政務;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揮其在政務公開中的作用,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尤其要注意搞好網上公開;積極探索通過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諮詢、論證以及邀請人民群眾旁聽政府有關會議等形式,對行政決策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通過各級各類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予以公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推進電子政務,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交費、辦證、諮詢、投訴、求助等服務項目的範圍,為人民群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

  要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的程序。1.由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準備公開的內容;2.領導小組研究確定;3.通過適當形式予以公開;4.收集整理群眾反映,提出處理意見;5.定期向上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

  五、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的工作制度

  要建立健全審核制度。預先審核是保證政務公開全面、真實、及時、有效的重要環節。建立健全預先審核制度,就是要通過預先審查,準確把握和確定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和時間,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範圍。今後,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決定任何事項,都要把能否公開、怎樣公開、在什麼範圍內公開等,作為必需的審核內容。不能公開的或暫時不能公開的事項,具體承辦部門必須說明理由,經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審查同意后,報本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要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對於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公開事項如變更、撤銷或終止,要及時公布並作出說明。對於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確實不能公開的要及時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評議制度。把政務公開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範圍,組織人民群眾對政務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時間是否及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制度是否落實到位等進行評議。

  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六、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內容和程序,完善運行機制,使政務公開工作在廣度、深度和力度上實現新的提高。

  第一、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抓,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保證。當前,沒有理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地方和部門要抓緊理順,沒有建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的要儘快建立健全,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以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地區、各部門的行政首長是本地區、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把政務公開工作與政府其他各項工作統籌起來研究和部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部門的行政首長要親自負責,精心組織,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辦公室要切實負起組織協調的責任,充分發揮與政府各部門聯繫密切的優勢,積極主動地履行好組織協調職能,協助政府抓好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調政府各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政務公開工作的整體合力。

  第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作為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的重要途徑,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為人民行政和行政為人民的觀點,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和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地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自覺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要充分利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與政務公開有關的政策、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和掌握政務公開的有關政策措施,投身於政務公開活動,積極參政議政,為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第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政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認真聽取群眾團體和人民群眾對政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要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的層級監督。監察、審計等機關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專門監督。要把政務公開作為行政機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標準,定期考評檢查,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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