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公安調研成果獎勵辦法

公安調研成果獎勵辦法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各單位各部門以“三個代表” 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理論和應用依據,取得較好成效。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公安調研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把公安調研工作作為公安大練兵提升隊伍素質的渠道來抓,進一步鼓勵廣大民警鑽研業務,勤于思考,勇於探索,充分發揮理論成果引領業務實踐指導工作的作用,市局決定在全市公安機關實行公安調研獎勵機制。

  一、實行優秀調研成果分級獎勵制

  全市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撰寫的調研文章獲獎或被上級有關刊物採用的,按照市局機關和各縣、市、區不同管轄,分別給予稿酬之外的獎勵。市局機關民警的獎勵標準是:

  1.凡是調研報告、論文在市委《決策參考》、市委政法委《政法調研》等市級刊物發表或在市級徵文中獲獎的,每篇獎勵100元。

  2.凡是調研報告、論文在省委《調研內參》、省委政法委《XX政法》、省廳《XX公安簡報》調研專刊、XX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等省級刊物發表或在省級徵文中獲獎的,每篇獎勵200元。

  3.凡是調研報告、論文在公安部《公安調研》、《公安研究》、《調研文稿》、《公安大學學報》等部級刊物發表或在部級徵文中獲獎的,每篇獎勵300元。

  4.上述獎勵標準適用市局機關各單位各部門和XX、XX、XX分局,具體獎勵審批程序:凡是調研報告、論文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文稿撰寫者提交發表文稿的刊物、證書或文件,填寫《XX市公安局調研文稿獎勵審批單》(見附表),報市局辦公室研究室審核后,由市局辦公室主任審批。市局各單位文稿撰寫者憑審批單到市局財務領取獎金,XX、XX、XX分局憑審批單到本局財務領取獎金。

  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參照市局獎勵標準,自行制定獎勵機制。

  二、實行優秀調研成果評選表彰制

  由市局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對專題調研和年度調研文章進行評比審定,按照不超過25-30%的範圍篩選出優秀調研文章,劃分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四個等級實行表彰通報獎勵,分別給予5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物質獎勵,必要時可召開調研成果表彰研討會。具體獎勵額度由辦公室提出申報,報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市局財務支付。

  三、實行特邀研究員聘任制

  對熱心公安理論研究工作,調研文章質量較高,被省以上刊物多次採用或研討會多次獲獎的。市局遴選聘請為市局特邀研究員,作為全市公安系統調研骨幹,開展調研工作。各地、各單位要為特邀研究員提供尋找素材條件和時間等調研保障。市局將不定期對優秀特邀研究員進行評比表彰,給予物質獎勵,獎勵標準參照調研文稿標準另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您正在瀏覽: 公安調研成果獎勵辦法
網友評論
公安調研成果獎勵辦法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