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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教資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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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教資料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繼教資料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我鄉小繼教資料管理和使用,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此制度。

  1、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閱、編製清單歸類保存。

  2、各種檔案的文字書寫,必須用藍黑或黑墨水書寫,禁用其它筆書寫。 3、檔案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時,均應在檔案室按有關要求借閱。 4、檔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檢查,積極創造檔案保管條件,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經常通風。 5、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電器。

  6、外單位查閱檔案時,必須持有介紹信,註明查閱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閱內容或範圍。 7、查閱黨組、局長辦公會議記錄、紀檢工作等有關案卷和絕密數字時,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查閱一般檔案資料時,檔案員需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閱。 8、凡查閱檔案者,一般不準將檔案帶出檔案室,如需要借出時,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查閱者必須按規定查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文字材料不準隨意翻閱、摘抄。 9、查閱檔案者要愛護案卷,不得將案卷拆毀、拆頁、勾抹、圈點,嚴防污染檔案;查閱時不得吸煙;也不得將案卷轉借他人或帶回家中。 10、查檔抄錄的材料經檔案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簽字蓋章,否則無效。 11、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過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補辦延期手續。借出或還回的案卷,必須嚴格履行登記、註銷和檢查手續,當面點清,如發現差錯,及時追究責任,並採取補救措施。

  12、資料管理工作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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