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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孽債蓋生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pp958

  我對大娘,也就是伯母,一直懷着一種十分複雜的負疚感情。這倒不是我欠她什麼,而是我的家族,欠她的實在太多了。

  大娘出生在也是當地數一數二的書香門弟的士紳之家,因為是門當戶對,十四歲的伯父就娶了十七歲的大娘。以前的大戶人家規矩多,事兒也多。奶奶三十幾歲就當上了老太太。遵循“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古訓,大娘沒上過學,當然,那時連女校都沒有呢。爺爺本是個很開明的長者,所以對大娘還很好。但因他常年在外做官,很少過問家事。奶奶是個很嚴厲甚至有些苛薄的人,大姑、二姑又常年在家管事,這樣,本來就心眼不活泛、手腳不麻利的大娘處境就更艱難了。伯父結婚後仍繼續讀書,等他在縣高中畢業,已經有了大姐和二姐。他18歲時,正趕上“九一八”事變,熱血沸騰的伯父隻身闖關,高唱着“我的家在東北松花江上”考入黃埔軍官學校。從此,就再也沒回來。直到已成為“國軍”上校,才通知家他已與另一個大娘,一個中將的女兒結了婚。雖然當時有納妾之風,但已謝任歸隱的爺爺對此事仍很生氣,認為這愧對老友——大娘的父親。但木已成舟,天南地北,鞭長莫及。文人愛面子,所以還必須有個說法,於是爺爺說把伯父過繼給獨身謝世的一個遠房的爺爺承繼香火,出人意料的是,大娘的父親競也贊成,其實也是自欺欺人。

  很長時間大娘才知道實情,但作為士紳之女絕無再嫁的可能,她只好接受了命運的安排。這樣,大娘就成為家庭的特殊成員。既不出戶,又無人可依。即使爺爺、奶奶相繼去世,她仍留在這個家庭中,以繼續完成她侍候人的使命。儘管這期間家庭成員和侍候的對象一變再變,大娘侍候人的使命仍然沒有任何改變。直到三姑去世,最小的兩個叔叔相繼成家,大娘在這個家庭中的重新定位問題才提到日程上來。兩個年輕的嬸子無論如何不願意讓年紀越來越大,又沒有工資收入大娘繼續留在哪一股。其實,這也不怪他們。大娘已經失去了她應有的價值,身體起來越差,又不十分通情達理。如果她是婆婆,可能也就認了。但問題她只是一個嫂子,一個被整個大家庭榨乾了的油老太太,叫她們哪一個承擔這大家庭的孽債,都不能說這是公平的。於是,大娘只好暫時由兩個叔叔分擔一定數量的生活費,和因產後風去世的老姑(最小的姑姑)遺下的孩子,這個從出生三天就一直由大娘撫養的表哥生活在一起。

  可沒多長時間,這個表哥也該下鄉了,而他又不想養日漸衰老的大娘,理由是她不是她媽。雖然大娘曾把全部的愛都傾注到他的身上。

  幾經輾轉,大娘只好投奔到她女兒—我那十分吝嗇的大姐。在大姐家可想而知,雖然不會受到虐待,但也絕不會有什麼福可享的。

  雖然爸爸很早就離開了大家庭,我們這一股人和大娘也缺乏聯繫,應該說,對大娘不存在直接的欠疚,但直到爸爸晚年,仍經常給大娘寄錢,一為使她的處境能好一點,二為償還一點大家庭的孽債。爸爸總說,應該把你大娘接來,但他的身體也起來越差,媽媽年紀也大了,我們都相繼成了家,事情就更複雜了,爸爸這個願望最終沒有實現。直到大娘去世。聽說一生懦弱的大娘臨終前競變得十分兇悍,有人說是什麼邪魔借了氣。爸爸聽了十分難過地說:“這是在發一輩子的怨氣呀”。對於她,我時時感到愧疚,這是永遠無法抵償的一筆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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