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事如蝶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小景
文:一灣淺月 攝影:平湖秋月
前幾日,友拍了張蝶圖,一群五彩斑斕的蝴蝶聚在一起,美極啦,這讓連兩隻蝴蝶都拍不到一個畫面里的我嘆為觀止。驚嘆之餘也對蝴蝶們圍着的東西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於是,連連追問。友幽幽地回了一句,使我大跌眼鏡:“沒什麼,一堆狗屎而已。”
我們每個人彳亍於網絡,何嘗又不像這群蝴蝶?在我們尋覓自己心儀的花朵時,偶爾甚至時常都會遇到一堆狗屎,那麼我們是否也要隨着其它的蝴蝶一起追隨?
當格致的《減法》以一種簡樸、冷峻的文字,為我們講述了一個農村女孩子成長的過程時;當小說家張中信,以他那接近泥土的文字敲打着讀者們的靈魂時,受到影響的,當然還有一些喜好穿鑿附會的文人。他們紛紛起身提筆效仿之,認為粗俗即是生活。於是,一些低俗的文字開始充斥於網絡,甚至被某些網站推崇。他們讀了《減法》,但他們卻沒有發現,即便是格致在敘述自己被強姦的過程時,文字依舊是乾淨的,沒有半點污穢;他們讀了張中信的《野茶灞》,但是他們不知道人們在讀了張中信的文字后,是震撼了靈魂而不是膨脹了血脈。我想,大概是有些人嗅覺失了靈,錯把便香當作花香了吧。
打開空間,曉月清風的一條說說躍入眼帘,意為某網站刪除了剽竊者的文貼,並表達了對該網站的信任和感激。歷時近一個月,曉月終於把被剽竊並發表在不同網站的數篇原創作品追了回來。
對於“剽竊”一詞,百度如是說:“抄襲別人的思想或言詞,採用而不說出其來源的行為,均視為剽竊。”2004 年6月22日,國家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一致討論並通過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在文中,對文學創作方面的剽竊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見解或語言表述,而沒有申明其來源的,就是剽竊。並詳細詮釋了八種剽竊行為的界定標準。
眾所周知,在網絡里發表文學作品是沒有稿酬的。即便如此,仍會有人樂此不疲地複製粘貼別人的文字,然後,冠己之名,拿去發表,他們或掐頭去尾、或稍微添枝加葉,自以為如此便能把別人的原創變成自己的原創,並美其名曰“借鑒”。
對於“借鑒”一詞,百度亦如是說:“跟別人的人或事相對照、以便取長補短或吸取教訓為借鑒。”魯迅先生也提倡借鑒,《南腔北調里集》中就有這樣的一句:“借鑒,其實也就是催進和鼓勵創作。”我想,至此,對於“借鑒”和“剽竊”這兩個詞語,再也無需進行更多的解釋了吧!但凡是能認得這兩個詞的人,都能分辨出哪個是“借鑒”、哪個是“剽竊”,因為它們從來都不是一對孿生的蝴蝶!
周末,登錄,有頭像閃動,定睛一看,是某省級作家網發來消息,幾乎是用顫抖的手指點開了對話框。網站告知《我被傾心撞了一下腰》一文被錄用,並感謝我對他們的支持。網絡發文以來,這是第一個主動聯繫我的一個網站,想到作為省級的作家網,能以如此謙卑的姿態與我這個寫作新手對話,心中的感激與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但是,此網站接下來的話題,卻讓我心中的彩雲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本網站是由幾個文學愛好者合力運作的,因資金短缺使得網站運轉困難,還請作者頂力支持。若能參加白金會員活動,將獲得由本網站出版的各類紙質雜誌的樣刊。會費是每年200元。”
讀完消息后,我立刻汗顏:200元,將是老爸老媽一個月的口糧錢;是兒子一個學期的書本錢;是我心儀了許久、但是一直都沒有捨得買的牛仔褲的錢…於是,我虛偽地、弱弱地回了一句:“一定盡全力支持”然後再也不敢給出下文。能把文字變成稿費,是一種價值的體現;能把文字買回家去讀,那是一種修養的體現;那麼,能花錢去出版自己的文字,然後再拿回家自己欣賞閱讀,則實在是一種境界的體現吧!而我終究只是個俗人,既然達不到那種境界,還是早早地起身離去吧。於是,我如一隻受了驚嚇的蝴蝶,倉惶地撲扇着翅膀飛走,生怕被那張誘人的網牢牢套住、再無生路可逃。
對於各種功利下產生的種種怪象,我無力給予批判,一句“存在即是道理”,給了這些怪物們生存的空間,那麼,唯有努力練就自己的一雙火眼金睛,不要誤把狗屎當做了鮮花。自古以來,從來就沒有人會因噎廢食,我也如此,我依舊會行走於網絡,依舊會如蝴蝶般翩躚在文字的花叢里,只是要當心,不要誤闖進便便的香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