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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杏花村(清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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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八年(1669年),53歲的于成龍由四川合州遷黃州府同知,鎮守岐亭。

  岐亭與黃陂、黃岡、黃安接壤,屬四縣切角的地方。其西多山,東南倚舉水,為水陸要津。自古就是匪區,民風彪悍,盜竊流行。《清史稿·于成龍傳》說:“岐亭故多盜,白晝行動,莫敢誰何。”一個地方,光天化日之下就有盜搶,可見其治安的混亂。早在明朝嘉靖時,因為盜賊猖獗,屢禁不止,駐捕通判羅瑞登號集岐亭富紳募捐組織築城,建五門二十八敵樓,城周約五公里,為的是保護鄉民。先師在世時曾講一個故事:當年在城牆築成完工後,慶典時擬按募捐多少排位坐席,其中有一寺廟和尚捐款最多,將坐首席,引起那些富紳不滿,心生一計,將一女人繡花鞋放在和尚床前,最後那和尚含恨上吊而亡。可見,即使那些捐贈的富紳,內心亦充滿邪惡。到了明末清初,這裡治安更加混亂,所以,朝廷不得已在這裡設立黃州二府,由同知駐之,統管一切事物,特別是治安。于成龍遷黃州同知以後,便被派駐為此地最高長官。

  于成龍到歧亭以後,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整頓歧亭社會治安,大剎盜匪之風,讓生民安居樂業。首先,重整保甲制度,制《彌盜條約》十三條:每十戶為一甲,每甲公推一甲長,負責甲下鄉民的全面管理。每村設一保長,負責管理轄區內所有甲戶,遇盜匪等要求保長、甲長及甲下居民要互相救援,對瀆職者嚴懲。以制度的形式從最基層築起防盜防匪工程。其次,為了摸清盜匪們實情,公或扮農戶到村野調查,或扮客商到集鎮私訪。也曾冒着生命危險,扮作乞丐孤身打入盜匪內部,掌握第一手資料。在今天歧亭流傳於成龍最多的就是那些治匪治盜的傳奇的故事。其三,以盜治盜:通過大盜湯卷摸清大量盜賊線索;收復大盜彭伯齡讓其捕盜自贖。其四,就是文化教育,以宋賢為楷模,推行德教。

  于成龍認為:“凡人之為盜賊者,原非天性使然也。或為貪污官司所迫,或遭勢豪大戶侵凌。與夫饑寒逼身,一念之錯,墜身苦海,抱頭鼠伏,靜夜自想,豈無一點遷善改過之心。”(《彌盜安民條約》)在於成龍的眼中, 大部分盜匪淪落至此,一定有其原因。要破除盜匪之風,除了讓生民安居樂業以外,還應該推行德教,端正社會風氣,崇尚古仁人之風,從思想上改變人們的觀念。

  公元1672年春,于成龍帶領歧亭士子到杏花村拜謁陳季常墓。見陳季常所留故跡全然而失,內心惘然。於是與諸鄉紳相謀,在杏花村陳季常故址修建房屋數間。其一供奉陳季常、蘇東坡等宋賢,以宋賢們的道德情操潛移默化世人;再則就是成立士子書院,親選一方名師,讓歧亭的童子們在杏花村的名山秀水中安靜讀書,並在四時八節以“豆雞壺酒”,祭祀先賢,從祭祀中感悟前輩的精神風範。于成龍還經常講學其中。若干年後,當乾隆皇帝下江南到邾城(今新洲)時,猶記於公當年逸事,特訪杏花村,並賜杏花村舊廟為“杏花古剎”,幾個大字惜於文革時毀。

  于成龍在杏花村建士子書院,可能與這樣一件事有關,《麻城縣誌》(民國二十四年版)載:

  於公好微行,躬身觀察,吏民莫敢欺。嘗作日者裝,入一村館,聽塾師訓諸童蒙,師邀俱食。明日,公召師至,曰:“吾昨承汝敬愛,然汝教童蒙,多不通理,安可誤人 宜速解館去!”師泣曰:“無以卒歲。”即起二金畀之。

  這件軼事如果是真的,也許就是于成龍在歧亭杏花村要修建杏花書院的初衷。于成龍在《宋賢祠碑引》中說:“自余來歧后,俾賢人接踵,俗美風醇。”好一個“賢人接踵,俗美風醇”,在康熙初年天下未定那個動亂的年代,這或許是一個地方當政者最實在的理想。

  康熙二十三年四月(1684年),于成龍因瘧疾病逝於江寧,終年67歲。康熙聞奏后,十分痛惜,連說“朕失臂矣。”為表彰于成龍一生清廉,賜謚號“清端”,意為“清廉第一”。七十年後的乾隆二十年(1755年),黃州府鎮歧亭界左堂(侍郎)丘賜書重修宋賢祠。為紀念于成龍在歧亭的功績,並建“清端祠”於側,讓世人瞻仰。百年以後,黃州司馬王省三於咸豐九年(1859年)為紀念在與太平天國的戰鬥中犧牲的將士,在宋賢祠旁另建忠節祠,合此為歧亭杏花村三祠。如今的杏花村,雖然三祠罔在,但精神長存。這些歷史記憶都成了歧亭杏花村不可磨滅的風景!

  歧亭杏花村是幸運的。從陳季常、蘇東坡到謝無逸,到于成龍,到張之洞,包括近現代之李宗仁、郭沫若、李先念,這些實實在在的歷史人物,在杏花村都留下了珍貴的足跡,為杏花村的朝煙暮靄、香木清溪增添了無數美麗和動人的故事。

  銘記他們就是銘記歷史!

  (六月十一日,聽雪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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