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清貧而靜好
手機:M版 分類:優秀散文 編輯:小景
初夏有深不可測的厚度,有野性粗放的魅惑。那些潛藏的熱烈奔放、光明艷耀在鼓舞,在引誘,在威迫着四平八穩的時光,大地蓬勃,村落如醉如燃。一些蓄意的或無緣由的嬗變、悸動,以及一瞬一息的痴迷、沸騰,隨時會有發生。
生命蒼翠。光陰蒼翠。
比如自己,都懶到這種程度了,居然又親手做了一身衣裙,僅為迎合初夏的蒼翠。
許多年來,一直顧自喜歡着一種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布料,鄉下叫“人造棉”——綿柔,輕軟,永遠從紋路里彌散着天然芬芳的普通夏布。
單單喜歡那種純白色的,乾淨,優雅,恬靜,可以百搭任何顏色、款式的褲或裙。夏天用來做一件短至剛過腰圍的小褂,窄窄地收腰,寬舒可愛的圓領子,還要用同色的布包了扣子,或者用同色細布條擰成隨意花式的中式盤扣,細細的針線,密密的心思慢慢縫綴。袖口一定要稍稍收攏,並訂上一枚小小的扣子,彰顯一粒孤孤單單的婉約。這樣的一件小褂穿在身上,無論世界如何喧噪,如何風塵,都會有一種清涼、明麗,簡潔,安閑自如、柔若無骨的愜意。
好像已經穿過三件這樣的小褂了吧。隔兩年,同樣質地同樣顏色的布料,只隨着心情改變一下款型。歲月何其蒼茫,何其犀利,這樣一件極其平常、極廉價的小褂卻總能帶來貼身又貼心的小小歡悅。
於是冒着烈日,去附近的鄉集,花十塊錢買回一塊二尺半見方的布料,縮水,製作。又趕製了一件朦朧暗底大紅玫瑰花的混紡麻紗長裙,齊腳踝,特意把裙子烙上錯落無致的許多個細碎褶子,讓不經意的撩動添些嫵媚趣味。
在鏡子里比劃來比劃去,漫想着,這年頭,這樣的裝束走在滿是紅男綠女、裸肩秀腿的大街上,連小家碧玉也算不上吧,太鄉村太樸素,太古意了,與時尚實在是相去甚遠。
說它鄉村,配上那雙厚底坡跟紅綠相間的麻布涼鞋走動起來,卻怎麼也走不出一絲鄉野味道,或者哪怕一點點落拓。只是閑閑的臨風飄逸,搖擺生香,只是一味地、無止無休地泄露出許多別樣韻致,溫婉,含蓄,寂寞,柔弱,還有些潦草的暖意。
於是,便也滿足了。
沒有鄉野的清新也罷。自覺已是了一個唐朝女子,熏着淡淡檀香,吟着蝶戀花,攜一舊舊的黃卷,從遠古飄然至此,只為一個傾心的偶然。
這樣自戀。這樣慣於製作出些俗常的小歡喜來感動自己。
2、
痴迷於製作。製作詞章,製作菜肴,製作衣飾,製作歡喜。
其實,以前自己和家人的衣服都是親手做。買來的比較貴,樣式花色卻並不合心。兒子小時候的衣服鞋帽,自己的各種服飾,手包,無不是親手縫製。做衣服和改制舊衣服,貼花,刺繡,諸如此類女工,於好靜的宅女來說是最最快樂最最愜意的事,完成一件衣物,像創作一篇好文章一樣可以平生出無比的成就感。
所以,那些冗蕪沉重、煙霧騰挪的歲月里,甘願將一切閑散光陰盡皆深陷在製作之中。並甘願因身陷於此而頹廢、而脫俗、而忘憂,而樂此不疲。
某一年心血來潮,用裁剪衣服剩下的布料做了一個黑色的手包。一問世就驚艷四方。暗紅、蒼綠兩色絲線鉤織成許多厚實的花瓣,一一縫綴在包的兩面,粗糙中便凸顯了立體感,還有着年代一般厚重的質感,古樸又華麗。邊緣用同色布條鑲了精緻的花邊,裡面夾層內裝拉鎖暗兜四個。這個包掂在手裡有一種特殊的情韻,不艷麗,不媚俗,卻因風情宛然而奪人眼目,因它既粗朴又雍容,既沉澱也浪漫,那一種緣分的親和讓人憐念,讓人歡情。於是,它榮幸地跟了我三四年吧。
兒子小時候,經常淘寶似地花三塊兩塊錢從集市的地攤上買回些布頭,不僅便宜,還會常常碰上意外的驚喜——遇見一塊花色非常合意的布頭——合意是多麼難得。於是兒子便經常擁有許多樣式新奇別緻的小帽子,小衣服,小兜兜。上面有刺繡,小飾件,小玩物,那些漂亮的小衣服,小枕頭,做工精細,款式別緻新穎,每一件都是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作品”。帶著兒子出門,總有人問,這件衣服從哪裡買的。
日月清貧,但兒子從小穿過的衣服,都是世上唯一——唯一的美好,唯一的獨特。
還記得,那般歲月,彷彿總有許許多多的塵埃肆意飛揚。這些塵埃在晴日里糾結着陽光,在雨日就成為人們頭頂上的陰霾。因而連光陰也變得殘缺不全。至少不甚圓滿。缺失了什麼?又杳遠得早已記不起。
人需要永遠記得,也需要時時忘記。
後來懶得做了,許多韻致,許多曼妙也開始褪色,被包裹,被塵封,被冷落,卻未曾捨得拋棄。有些東西需要用來填補記憶的蒼涼,讓曾經永遠在那,等一個漂泊的最終回歸。而物件的主人對於一切美好的執著並未消減,不肯稍稍苟且、放縱。對美的固執,許是宿命,是生長在骨頭裡的一份深情。
日久,愛美成為了一種傷害,深情的傷害。寧可不羈,另類,粗放,邋遢,毫無修飾,也斷然不肯落俗,不管世人懂與不懂。
如此玲瓏,如此孤獨。
3、
人和文字一樣,從某個宿命的緣起,帶着各自的宗教各自的使命而來。
於是註定各自玲瓏,各自孤獨。
不論對世界的展現有意無意間是否分別,世界接受和感應的分別必然存在,緣生娑婆嘛。記得一句話:“懂我的人,不說也懂,不懂我的人,說也不懂”。一切皆緣,一切隨緣,道法自然。所以,活着,不求人人懂得,無論自我;無論心情;無論文字;無論一切前塵後世;一切緣生的悲喜;偶然的過往,皆皆如是。
懂與不懂不過是別人的心境。是他者思維的某一層面罷了,偶然的很,也宿命的很。不必認真。只管安適如常,做好獨一無二的自己,純真懷善,從容安詳,自由自在,其他與己無關。褒貶,名利,時人的長短是非……些些瑣碎雜蕪,且不說之於我們靈魂所臣服的這無邊無際無始無終的浩浩時空,即使於眼前的滄海桑田、某個短促而神聖的生命段落,又何足一提。
為文則言,寫出來,用血肉,用靈魄,用燃盡這靈與肉的一把光陰。讓文字勾勒每個相遇的歡欣悲苦,勾勒每個綻放或枯萎的種種姿態。便是自己活過的一切擔當,自己生命道法的永恆。所謂“有”與“莫須有”,所謂“得”或者“失”都是過眼煙雲,與真實的“我”並無關聯。
其實,蕭蕭落木也罷,風雨蒼黃也罷,總歸煙霞易逝。
歲月是花開花落、布衣素裙、字里春秋的尋常安好,也是讓人無法不淡泊、不寧靜、不沉默的蒼蒼茫茫。若還有煙塵,且傾懷菩提,讓文字般若。管他流光荏苒,風花雪月,只默然、坦然、淡然、安然,如此,便是人間繁華。
像寫詩那樣活過,不必刻意便也擁有自然天成的真純。
歸依靈魂的宗教,圓滿生命遇見的一切枯榮。褪盡鉛華,無需偽飾,也自富足遼闊。
如此虔誠,明媚,愛着,寫着,恩承着,照亮着,也遺忘着;如此無憂懼無牽挂,隨緣清凈。看雲捲雲舒,去留無意。
忠貞於生活的襤褸,豈不是忠貞於靈魂的富華?日月清貧,而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