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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不在一念間

手機:M版  分類:優秀散文  編輯:pp958

  正邪不在一念間

  文 / 林海雪狐

  記得文革時有一句話,叫作“很斗‘私’字一閃念”,從那之後,頭腦中似乎就有了個近似頑固的理念:人的好壞是非選擇往往就在一念之間,進而認為,就是這“一念之差”,幾乎就決定了一個人的成功或者失敗,英雄或者狗熊。我還發現,生活當中,許多人都有着與我差不多的理解,經常地嗟嘆是“啊呦!若是怎麼樣怎麼樣、就會怎麼樣怎麼樣……”

  現實中的許多事實,說明這種對“一閃念”的判別是何等的不正確,甚至何等的悖謬着。李天一撞車打人事件,彷彿就發生在昨天,而靠近的“昨天”,他又犯下了人們所不齒的罪行!如果說那次肇事打人事件姑且算作“一閃念”的話,那這次的事件,是不是更能算作“酒後糊塗”所為,進而再納入“間歇性精神病”發作,免予起訴呢?,顯然這在情理法理上都通不過,很明顯,他的這次事件再怎麼說,也不能劃在“一閃念”範圍內了,劃在很標準的“養不教,父之”的行列,可能沒有人不同意。

  生活中這樣的事情也屢見不鮮。舉家中三次丟失東西的小例子:兩次丟失手機,一次丟失金戒指。大約是在04年的初冬吧,晚上我把手機放在房間桌子上充電,約在半夜時分,我早就睡著了,老婆還躺在床上看電視織毛衣,聽到窗邊有悉悉索索的聲響,把燈開開,跑到外面一看,什麼人也沒有,就回來了。第二天早晨他向我說起這事,我還說她沒什麼事疑神疑鬼的,他說似乎看到了類似樹枝頭似地東西在窗邊,我才恍然驚悚:我的手機沒有了!我忙用電話撥了手機,還在通着,我試圖通過聲響尋到手機,當然是徒然。

  你要說這是典型的“小偷”之所為,不能算作“一念間”的例子的話,那下面件事情,就更似乎接近“一念間”的屬性了。08年,老婆在大院我家水池清衣服,把一枚戒指放在外面窗台上忘了拿,僅約莫半小時的功夫想起來了,就不見了,後來詢問,就那麼幾個人,都說沒看到。你說這是“一閃念”或者是“幾閃念”,甚至其心間還有個“此起彼伏”的回合打鬥過程,誰也說不好,只有“那一個”人心裡最清楚。再就是前天發生的的事情了,正月十四,我丫頭女婿從“天地佳苑”打的到“大地花園”,兩個名字挺溫馨的小區,兩公里寬闊平坦的園區大道,一輛紅色的用轎車,一名年輕女性司機,“的號”好像是x2x5(號碼記得比較清楚,不想寫具體了)。乘客就三個人,夫妻倆一個女兒,可是回家后,發現手機不在了。我撥通丟失的手機,仍在響;再撥通,還在響,但掛掉了;再撥通,不響了……我為什麼要一次次撥通這個這個手機,我就是仍在爭取那個“一念間”,多想這個世界上再多一個“好人”呀,儘管我的努力再一次顯得那麼蒼白而無力。

  眼下用的比較多的一個詞就是“正能量”。正能量增加,負能量就能減少。反之,就會此消彼長。其實這兩者的轉換不是一是一次完成的,它們都有一個積累沉澱的過程,有一個量變質變的軌跡可去追尋。紅色歌唱家李雙江對兒子的教育,顯然缺少了這樣一個增加紅色正能量的軌跡,甚至在發現李天一的灰色甚至黑色邪能量外泄時,還盡其所能的用不管用的塑料薄膜去塞補,其結果就可想而知了。事實上,作為社會普通人,道理也是一樣的,那種“一閃念”的形成就是一種沉澱積累過程的節點,最重要的就是平時的一種修鍊,一種漸變。記住老夫子的一句話“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積小善為大德,唯有這樣,人生關鍵點,才能作出一種科學而無憾選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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