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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副職領導如何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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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職與副職之間的密切配合,特別是副職在正職的領導下,積極發揮自己的作用,是搞好班子建設,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條件。我認為,副職領導要準確把握自己的位置,工作到位,正確用權,建功立業,切實處理好與正職的關係,才能真正發揮副職領導應有的作用。

  一、要“到位”而不“越位”。副職在領導班子和本單位全面建設中處於十分特殊的地位,既是領導者又是被領導者,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既是分管工作的主管又當助手。這就要求副職履行職責必須擺正位置,解決好“到位”而不“越位”的問題。一是在掌握政策上“到位”。較之正職,副職一般僅僅分管部分,工作面相對正職較窄,這就使其有精力、有時間,熟悉和掌握分管工作涉及到的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具體規定,及時準確地為正職和黨委決策提供政策依據,以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嚴肅性。二是在決策預案上“到位”。副職要注意站在工作發展的制高點上思考問題。要超前調查研究,及早拿出幾個預案,及時提供正職和黨委擇優決策。這既可以讓其感到副職主動,又可以減少下級的被動。三是在工作落實上“到位”。副職應以勤奮的精神,嚴格的標準,快細的作風,到第一線真抓實幹。每項工作都要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結果,一點一滴,一環一環地抓好工作的全過程,尤其是遇到難事,要不等靠,不甩手,務求落實。四是在摸索規律上“到位”。作為副職領導,抓工作不能是“熊瞎子掰苞米,掰一個丟一個”,要善於對做過的工作進行理論思考,自覺總結經驗教訓。

  副職工作要“到位”,但要注意“不越位”,屬於黨委或正職決策的問題,副職不要擅自拍板,要當好參謀。在執行黨委和正職決定的過程中,必須嚴肅認真,決不能無原則地“變通”,“走樣”。非緊急情況,決不能“先斬後奏”,任何時候都不準“有斬無奏”。

  二、要“用權”而不“弄權”。副職領導幹部要正確把握自己的權利和範圍和尺度,切實做到“用權”而不“弄權”、不“越權”,首要的是要樹立和保持有限權利意識。這是由副職所處的位置和工作範圍在整個領導結構中的地位決定的。從黨的領導來看,權利分為三個層次,黨委用大權,正職用中權,副職用小權。從本單位的全面工作來看,權利分為若干個方面,正職領導掌握工作的全局性、決定性權利,副職只是在其以下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局部性、輔助性權利。這種權利的層次性和局部性,要求副職必須把握自己權利的有限性。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有限權利又始終受着整體權利的制約和調控,任何使這種權利膨脹或獨立的企圖都是不允許的,也是不可能實現的;任何追求權限以外權利的行為和企圖,都將帶來相反的後果。副職要用好權,在權利運行中要注意處理好三個關係:一是建議權與決定權的關係。對黨委和正職決策重大問題之前,要多運用建議權,有的建議未被採納,也不能閉口不“議”,更不準不負責任地亂髮議論。副職是正職的左右手,對分管工作的重大問題,在黨委和正職決定后,實施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要大膽運用決定權,敢於表態敢於決斷,不能不分事情大小都讓主官拍板,否則就會象鄧小平同志講的那樣:“沒有個人分工負責,我們就不可能進行任何複雜的工作,就將陷入無人負責的災難之中。”二者掌握到什麼程度,還應根據正職的領導風格而定,對“舉重若輕”的正職,可適當少些建議,多些決定;對“舉輕若重”的正職,可適當地多些建議,少些決定。二是指揮權與協調權的關係。副職在抓分管工作落實時,一方面必須與下級發生聯繫。對此,要在指揮中有協調,協調中有指揮,一般應以指揮為主,協調為輔。指揮中不要強求個人說了算,要與黨委和正職一個聲音;協調中力求符合單位的實際,不強行、不亂序。另一方面,又常常與其它副職分管的工作發生聯繫。對此,要協調中有指揮,指揮中有協調,一般應以協調為主,指揮為輔。三是局部性與全局性的關係。副職分管工作再重要,也是整個單位全面建設的局部,要抓好局部工作,必須具有全局意識。“不謀全局者,不足於謀一城;不謀萬世者,不足於謀一時”,要把分管工作主動納入全局工作中去。一個單位的工作千頭萬緒,為了突出一個時期的重點,往往需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先行突破關係全局的某一工作,以推動全局工作的發展。作為副職領導幹部,即使突破點不在自己就分管的範圍內,也要從全局出發,積極支持配合,不能強調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局部工作放在不恰當的位置。

  三、要“建功”而不“攬功”。作為一名領導幹部,即使是副職也總會幹出一些政績,但副職的特殊位置決定了副職必須有特殊的心理品質,這就是要象鄧小平同志講的那樣“胸襟要非常寬闊”,要有不爭功、不爭名、不爭利的坦蕩胸杯,甘當綠葉和配角的犧牲精神,多建整體功業,不攬個人功名。即使某項工作起了主要作用,也要從根本上看到,這是黨委集體領導、主官正確決策和其它副職大力支持的結果,是本單位上下同共努力的結果。要把副職的政績珍藏在集體榮譽之中,盡量立黨委之功,求正職之名,謀集體之利。在實際工作中要建功不攬功,必須做到三“攬”。一要攬“事”。正職身負重任,責任大,壓力大,事情多,副職要盡其輔弼的責任,不沽名釣譽,要有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的品德和風格,積極幫助正職多幹事,多分擔壓力,使正職能擺脫具體事務的糾纏,以便騰出精力和時間,總攬全局,思考和處理重大問題。二要攬“難”。副職要克服只求個人出名挂號的名利思想,不能只干好事,順利的事。要具有排難解困,一馬當先的能力和魄力,遇到難題要不等不靠,不躲不避。特別是一把手遇到很棘手、很纏人的事情時,要敢攬“瓷器活”,敢擔事,不繞道,不隔岸觀火。三要攬“過”。黨委和正職在工作中出了問題,都必然與副職分管的工作有一定聯繫。對於工作的偏差,副職要有敢於承擔責任的品格和勇氣,積極主動的查找自己的問題和教訓,不能上推下卸。同時,又要巧為主角補台,及時做好糾偏和善後工作,不能袖手旁觀。

  這樣,不攬“功”,多攬“事”,多攬“難”,多攬“過”,隨着整體之功增大,副職將無功勝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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