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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四種意識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手機:M版  分類:工作體會  編輯:得得9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我們共產黨人,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的基本政治準則,道德規範和立身之本。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的執政環境發生了變化,對領導幹部能否正確對待和行使權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加嚴峻的考驗。我們開展促進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首先必須教育我們的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和實踐正確的權力觀。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內在要求,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的重要途徑,是從源頭防治腐敗問題的重大措施,也是我們加快脫貧奔小康步伐,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證。一、什麼是符合先進性的權力觀“權力”一詞在政治學詞典里,通常是指統治階級運用國家機器實行階級統治的具有強制性的支配力量,它通常是以國家法律、法規等形式加以確認,並利用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的力量來保證其實現。這是從大的方面說。從小的方面講,權力則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責範圍內所具有的支配力量。從引申意義講,國家委派的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所具有的支配力量,也屬權力涵義。首先,關於權力的所有權問題。我們的權力究竟屬於誰?這確實是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的首要問題。我們必須懂得,我們的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由此可見,人民對於權力擁有毋庸置疑的法定所有權。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是代表人民掌握領導權的。黨的各級幹部,不論他們的職位高低,權力大小,都是受託於人民的。如果說我們對人民賦予的權力擁有使用權的話,那麼這種使用權是不能夠被濫用的,因為人民對權力擁有所有權。如果我們濫用權力,把它當作為己謀私的工具,人民理所當然地要收回屬於自己的權力。其次,關於權力的意義問題。權力到底意味着什麼?這是正確認識權力需要弄清的另外一個問題。革命導師馬克思在總結巴黎公社經驗時,對掌握巴黎公社權力的人使用了“公僕”一詞,可以說準確地概括了工人階級奪取政權后權力的真正意義。在共產黨人的權力觀看來,權力既是責任,也是義務。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同時,權力還是把“雙刃劍”,用好了,利黨、利國、利民;用歪了,害黨、害國、害民。共產黨人的權力觀還告訴我們:對於黨的幹部來說,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都有一個恪盡職守和清正廉潔的問題。一方面,濫用權力,為己謀私,使權力性質發生扭曲,是對人民神聖權力所有權的侵犯;另一方面,拿着權力不干事、懶幹事、怕幹事,致使人民的權力在手中發揮不了效能,其實這也是對人民神聖權力所有權的侵犯。再次,關於權力的“得”與“失”的問題。既然我們對權力只擁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那麼我們就不能把權力視為永遠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換句話說,黨的幹部,必須樹立能上能下的觀念,必須正確地對待職位的晉陞和調動。中國有着兩千多年的封建史,“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封建時代,人們把“金榜題名時”與“洞房花燭夜”並列為人生的兩大樂事,足見當官在中國人眼中的位置。遺憾的是,這種“官本位”的思想現在在一些人中仍然廣有市場。一些幹部日思夜想、孜孜以求的,仍然是當官和權力。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視當官和權力如生命一樣珍貴,為了能當官,什麼樣的醜事都做得出來。而且,一旦當了官,就不能下來了。這與權力屬於人民的性質完全相悖,與當今的時代精神格格不入。黨的領導幹部,必須要樹立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新觀念。無論是做領導幹部,還是做普通一兵,都要努力做到為人民服務。二、樹立符合先進性的權力觀,必須強化“公僕”意識“公僕”意識實際就是黨的意識。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就決定了人民群眾既是國家權力的主人,又是國家權力服務和受益的對象。因此在我國,權力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其核心和實質就是“服務”,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最廣大的人民群眾謀利益。那麼掌握權力的領導幹部就應責無旁貸地時刻擺正“主僕”位置,甘當人民的“公僕”。而不是為一己私利把手中的權力私有化甚至商品化,那些身居高位的腐敗分子,就是因為沒有把權力看作為人民服務的工具,而是作為個人謀取私利的資本,結果在“權力關”前敗下陣來。馬克思曾說過執政黨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群眾,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那麼要想保證我們的源泉永不衰竭,就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為民掌好權,為民用好權,一切為民,一切圍民。時刻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眾安危冷曖放在心上,誠心誠意為群眾謀利益。只有殫精竭慮,一心為民,我們的權力才能真正發揮作用,才能維護我們的衣食父母;才能擺正個人利益與人民利益的關係,正確對待個人的名譽、地位和利益,做到居上而不驕,處下而不憂,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權所動,不為欲所惑,自覺地為黨盡責,為民分憂。三、樹立符合先進性的權力觀,必須強化“自律”意識。所謂自律,就是一種自我約束、自我提醒,即:能夠自覺地遵章守法,不做犯法違紀的事情。自律意識是維護和鞏固正確權力觀的一個重要基石。因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使人成為“清官”流芳百世,如:焦裕祿、孔繁森。也可使人成為“貪官”遺臭萬年,如成克傑、慕綏新。領導幹部要想把握好這個界線,就要靠自律來時刻敲響警鐘。回想我們有些領導幹部在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時也是躊躇滿志,一腔熱情的,但就是由於在瞬息萬千的變幻中不拘小節,缺乏自律,而逐步使權力觀甚至是人生觀一點點的錯位,而導致了無法挽回的局面。古語云:珠瑩則塵埃不能附,性明而情慾不能染也。因此領導幹部要做到兩袖清風,清正嚴明,就必須要築牢自律意識,樹立正確的金錢觀、苦樂觀、榮辱觀,不僅僅在工作圈,還要在生活圈、社交圈及親屬圈都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自己。做到“自重”即時刻想到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要珍重;做到“自警”即時刻想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權力周圍布滿了“陷阱”,要處處把握好道德、紀律、法律這三道防線;做到“自省”即要貴有自知之明,敢於正視缺點,敢於挑戰缺陷;做到“自勵”即要先天下之憂而憂,永葆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更要在錯綜複雜的新形勢下做到“慎獨”,即在沒有組織監督獨處時能夠潔身自愛,力戒貪慾,淡泊名利;“慎微”,即從細微處做起,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慎終如始”,即要從始到終全過程都一以貫之,不能有絲毫的鬆懈和怠慢。四、樹立符合先進性的權力觀,必須強化“責任”意識。權力就意味着責任,而責任就意味着服務,意味着奉獻。所以說權力觀就是責任觀,要想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首要的就是要樹起強烈的責任意識。而有的領導幹部只看到了“權”和“利”,一味地去享受其帶來的種種“好處”,或一味地追求形式主義,以誇大自身的政績來證明自身的“責任”,卻看不到權力實際就等同於責任,就等同於奉獻。從古到今,一切有所作為的仁人志士,在其成長的道路上都不乏責任的動力,“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造就了無數民族英雄,對國家與民眾的高度責任感,既能給人以戰勝困難的勇氣和智慧,又能幫助人不斷修正前進的方向,有效地抗拒金錢與美色的誘惑。一名領導幹部,只有盡到對國家的責任,才能是好公民;盡到對下屬的責任,才能是好領導。履行責任的標準越高,其人生價值就可能越大。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從“責任”二字做起,才能去為人民、為百姓服務,才能不求索取地無私奉獻。五、樹立符合先進性的權力觀,必須強化“監督”意識。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敢於對權力的監督。對權力的監督,是領導幹部正視自身缺點的一面鏡子,這不僅僅是一種勇氣,更是一種崇高的境界。很多領導幹部把監督看成是一種束縛手腳、不信任的消極因素,不要說自我監督,就是群眾的監督也不願接受。而任何失去監督的權力都是十分危險的,是最容易導致腐敗的。因此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就要正確地認識監督,把監督做為一種愛護、一種信任,自覺地接受來自方方面面的監督,自覺地開展自我監督,主動地營造對權力監督的氛圍。建立行之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增強權力運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拓寬監督的渠道和範圍,使手中的權力真正置於監督之下,保證手中的權力不變味,不變質,真正地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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