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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全國建設系統宣傳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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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全國建設系統宣傳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標籤:電子工程師 安全知識 講話稿 電話面試 會議精神

  (一)《條例》確立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基本管理制度

  《條例》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規範,確立了十三項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制度有七項:

  1、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和拆除工程備案制度。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2、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

  5、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6、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上報。

  同時,《條例》對建設領域目前實施的市場准入制度中施工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制度,做了補充和完善。明確規定安全生產條件作為施工企業資質必要條件,把住安全准入關。明確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把關,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施工企業的六項安全生產制度,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條例》對建設、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也據其特點規定了相應的安全制度和責任。

  (二)《條例》規定了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

  增強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意識、規範各方主體的安全行為,是有效控制和減少事故發生的治本之策。《條例》明確規定了各方主體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1、關於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居主導地位,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負有重要的責任。《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概算中確定並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費用;不得要求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不得任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有義務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關資料,有責任將安全施工措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有施工資質的單位等。

  2、關於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監理單位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條例》規定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並報告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關於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處於核心地位,《條例》用了較大的篇幅對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做了全面、具體的規定,包括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等。同時,《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必須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施工前向作業班組和人員作出安全施工技術要求的詳細說明,應當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採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操作規程。《條例》還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使用、作業和生活環境標準等做了明確規定。

  勘察、設計單位以及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機械設備租賃單位、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的安裝、拆卸單位等其他有關單位的活動,都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密切相關,《條例》也規定了他們在建設工程活動中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

  (三)《條例》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體制: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其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主要體現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上。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其監督管理主要體現在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標準並實施行政監管上。形成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條例》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條例》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規定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規定明確具體,處罰力度大。

  一是將有關條款與刑法銜接。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體現了從嚴懲處的精神。

  二是在有關條款中增加了民事責任。如對建設單位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挪用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等,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除了應當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外,還要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三是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如規定建設單位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罰款為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對監理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罰款為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對施工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罰款為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等,從罰款數額上來看,行政處罰力度較大。

  四是規定了註冊執業人員資格的處罰。註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註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認真貫徹《條例》,依法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條例》的頒布實施,為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定要以《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一)深入學習宣傳《條例》,深刻領會精神實質

  為了學習、宣傳和貫徹好《條例》,我部已下發了《條例》宣傳貫徹的通知。從現在起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把宣傳貫徹《條例》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制訂計劃、加強領導,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全面、深入學習《條例》。學習《條例》要注重學習原文,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基本原則和主要制度。要積極會同宣傳、新聞等部門,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採取講座、知識競賽、現場諮詢、張貼標語、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廣泛、深入地宣傳《條例》。要把《條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內容宣傳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宣傳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及每一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部、施工班組和作業人員,切實增強全行業安全生產法制觀念,依法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快制定配套法規標準,完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

  根據《條例》設置的十三項基本制度,我部將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儘快修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組織制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管理、施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及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等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各地也要根據《條例》,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設安全生產法規規定,及時調整和修改與《條例》規定相抵觸的內容;對尚無國家或行業標準規範、又急需解決的技術問題,制定相應的地方技術標準,儘快形成國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術標準,互相呼應、互為補充的、比較完善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規體系。

  (三)改進政府安全監管方式,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要帶頭執行《條例》,積極推進監管機制創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監管職責。

  一是要嚴格安全准入條件,強化安全責任追究。要嚴格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條件,建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制度,把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結果作為新設立施工企業申請資質和企業資質年檢、晉陞資質等級的基本條件;建立對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同時,要依法嚴肅查處事故,強化責任追究,加大對隱患嚴重、事故多發的企業和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堅決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清出建築市場,對不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人員取消其任職、上崗資格。

  二是要努力改進安全監督檢查方式,積極探索安全監管新機制。要從重點監督檢查企業施工過程實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狀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要從以告知性的檢查為主,轉變為以隨機抽查及巡查為主。要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建立企業安全信用、不良記錄和事故報送、處罰信息系統,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格局。

  各地應充分發揮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逐步建立起覆蓋全城鄉、全行業和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監管網絡體系。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強化服務意識,增強依法監管的能力。

  (四)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基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要結合《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進一步修改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技術標準,特別要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工藝、工序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重點或關鍵崗位要落實安全責任負責人。各企業要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

  要加大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確保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定期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及時更新陳舊破損的設備和防護設施。要加大企業安全生產科技進步的投入,結合安全生產實際,大力推廣安全適用、先進可靠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及時淘汰落後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我們要以規章制度為基礎、以科技進步為動力,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水平。

  這裡,我要強調一下安全投入問題。安全生產費用是工程造價的應有內涵。沒有安全費用,不予批准立項。另外,安全生產工作要重視科技進步,要以科技來推動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搞好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必須時刻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各方安全意識。各地要把學習貫徹《條例》過程,作為增強全系統安全意識教育的過程,作為建立制度、規範行為的過程,作為嚴格執法,提高法律意識的過程。通過《條例》的貫徹,使建設系統和社會有關方面在建設工程安全意識方面有較大的提高,要使公眾熟悉了解《條例》,以利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針對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素質的實際情況,要區別情況、區分層次,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培訓。對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定期培訓,強化法律知識和安全理論與實踐的培訓,真正達到任職要求。對廣大一線操作人員特別是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要結合工種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抓實抓好安全防護、救護等基本的安全知識培訓,增強其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農民工占事故傷亡人員多數,全國建築業從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是農民工,要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重視農民工的培訓教育問題,要總結推廣江蘇、山東等地建立農民工培訓基地的經驗,大力提高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和基本操作技能。

  各地要總結安全生產好的經驗,認真剖析近年來發生的重大事故,明年要在全系統開展一次“尊重科學、執行標準、嚴格執行程序、加強監管”為主題的教育。進一步整頓建設市場秩序,堅決查處無規劃審批、無勘察設計、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接任務等問題,從源頭上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有關部門要加快編製各類建設安全生產培訓教材,培訓教材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通俗易懂,好學易記。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基地,使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明年要結合《條例》宣貫工作,在重點搞好事故多發地區和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建設工程有關人員普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不留死角,提高全行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六)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開展專項整治是降低事故發生、減少人員傷亡的有效措施。明年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目標是:有效控制一般傷亡事故,防範重大傷亡事故,力爭杜絕特大傷亡事故,建設工程事故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控制在不高於今年的水平,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各地要繼續抓好預防高處墜落、房屋拆除事故等專項整治,在鞏固、擴大整治成果的同時,着重抓好預防施工坍塌(包括土石方開挖坍塌、腳手架垮塌、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機械事故的專項整治。要督促企業認真執行管理規定和標準,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完成全國專項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各地還應結合本地施工事故多發類型,確定本地區的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要結合專項整治,摸清本地多發事故類型和規律,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要制定食物中毒、傳染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防止事故發生以及事故發生后,能做到及時、科學、有效應對,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同志們,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切實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深入學習《條例》,認真貫徹《條例》,將《條例》的基本原則和各項制度落在實處,是我們貫徹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體現。我們要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認真落實黨和國家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強法制建設、狠抓基礎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強化安全監管,扎紮實實地做好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

  元旦、春節將至,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當前要特別防止因建設工程的趕工搶工,發生意外事故。同時,要認真組織好對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檢查,健全管網巡查及維修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加強對公共交通、地鐵、車站、車輛運行、風景名勝區景點、公園、遊樂園等人群密集場所設施的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切實加強管理。要求加強供熱、供水、供氣等關鍵設施安全保衛和安全防護工作,確保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和節日期間的安全。

  各地要將培炎副總理的批示以及本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向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彙報,制定貫徹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領導指示的措施,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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