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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農婦討薪到法官上書,為什麼總是求助於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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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農婦討薪到法官上書,為什麼總是求助於總理? 標籤:經濟學是什麼

     去年10月24日,溫家寶總理路過重慶市慶雲陽縣人和鎮龍泉村,熊德明“向總理說了實話”,反映她丈夫的2300元工錢被拖欠。總理當即指示地方政府要解決好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六個小時之內她就拿到了被欠的工錢。熊德明因此榮獲2003年“中國經濟年度人物”年度社會公益獎。最近,熊德明還專門出馬到到溫州為民工討薪,在遭遇到重重困難時,她一再表示要將討薪的結果報告給溫總理。

  然而,“有困難找總理”,還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農婦,貴為法官的趙丕仁為民工的薪水兩上北京,多次協調卻未果。無奈之下也不得不而求助總理。據《重慶晨報》12月16日報道,重慶市開縣人民法院豐樂法庭法官趙丕仁,為了給開縣200餘名民工討回拖欠長達三年之久的355萬元血汗錢,兩上北京,並上書溫家寶總理。同樣這一舉動也產生積極效果,此信被迅速轉到國務院信訪局,兩天後,國務院信訪局負責人批示,責成中鐵總公司於10天內付清所拖欠的開縣200餘名民工工資,該公司也及時將欠款交清了。

  農婦熊德明請求總理幫忙討薪,還是可以理解,因為農婦軟弱無助,在討薪成本太高時,她向總理求助,是在走一條捷徑。但是,作為法官的趙丕仁也不得不求助於總理,無論從那一角度來說,對於建設一個法治社會是不正常的。法官只服從法律,法院判決依託的是法律的尊嚴,是國家的權威,對法院的藐視,就是對法律的藐視,就是對國家的藐視。法官為民工討薪的無奈,何嘗又不是法律的無奈,國家的無奈?

  但是,存在的悖論是,為什麼總理一出面,國務院信訪局負責人一批示,問題就馬上又能解決?欠薪迅速能到民工手裡?這能說這些欠薪的企業和老闆不尊重國家的權威和尊嚴嗎?事實上,在傳統中國文化中,對國家權力的敬畏,深深植根於民眾心中,如果國家真正嚴格地執行法律,動真格,這些“老賴”們還是心底發虛,敢於對抗國家權力的還是少數。

  敢於對抗法官的“老賴”們不敢與國家最高行政權力對抗,這是為什麼呢?其原因也許在於這麼幾點,一是從根本上講,這些人只畏懼權力,並不遵守法律,二是在權力體系中,司法權太弱,行政權太強,在一般民眾心中,也許只能稱為行政權代表國家,而司法權邊緣化,這在地方以行政權為核心,司法機關的人財物受制於行政機關可見一斑,因此行政權一聲令下,事情就很快解決;三是只敬畏高層次的權力,並不把地方權力當作國家權力組成部分,地方法院儘管適用的是國家的法律,作為外地的企業卻只服從於從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而不服從於地方法院執行法律;四是可能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加劇了“老賴”們的抵觸心理,地方政府對於本地企業進行袒護,使得問題只有上級機關來加以命令或者協調才能解決。

  然而,如果一個社會,包括民工薪水的討要都要最高行政機關來解決,姑且不說最高行政機關會堪重負,難以承受,更為重要的是漠視司法權,漠視國家法律的統一適用,對國家法治建設是災難性的。法官趙丕仁為民工討薪從個案上看是正義的,其背後反映的制度缺陷卻是值得我們反思!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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