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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上任,應杜絕公示等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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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上任,應杜絕公示等於公告 標籤:學生幹部 幹部作風 班幹部選拔 班幹部 科級幹部

  在幹部選任工作中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有的單位和部門,在任用幹部前,只是敷衍了事地貼一紙“通知”或者在小範圍內順便“說一下”,把嚴肅的幹部任前公示變成了簡單的“告示”;有些基層幹部群眾也把“公示”當成“告示”,採取不管不問的態度,一看了之。

  幹部任前公示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克服用人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這項制度的意義就在於通過廣大幹部群眾的參與,對公示對象有一說一,達到公開公平公正選人用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目的。

  然而,制度再好,也需要有認真執行才能顯示出效果。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如果執行不好,讓“公示”變成了“告示”,那麼群眾所看到的就只是組織的意見和決定,看不到擬提拔任用幹部的整體狀況,就會認為幹部公示不過是走走過場、擺擺形式、做做樣子罷了,說了也白說,對公示產生反感,從而導致不想參與、不願參與。即使有些群眾對公示對象有看法,甚至有反對的意見,但看到這樣的“告示”,就以為這次的選拔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多說話恐怕會得罪人、遭報復,於是也就只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樣一來,群眾的監督就無從談起,這樣的“公示”也就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意義。

  要使公示真正達到目的,就要加大對公示制度的宣傳力度,發動黨員群眾積极參与,建言獻策,為我們選拔優秀幹部盡一份力;要力戒形式主義,正確對待廣大幹部群眾對公示對象提出的不同意見,對群眾反映的公示對象違紀違規的線索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向反映人反饋結果,讓大家看到公示制度的成效,從而提高參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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