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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的故事_12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1200字  編輯:得得9

  我們酷斃了,因為我們是追星一族。

  ??題記

  電視上,打廣告拍電視的,是明星;大街上,橫七豎八的廣告牌上,是明星;網絡上,熱門探討,八卦不斷的,是明星;MP3中,熱歌辣舞的,也是明星。有明星的地方就有粉絲,追星,如今似乎成為一種潮流,一種時尚。

  以前的人,沒讀過什麼書被認為沒學問,沒知識,可如今,不認識某某明星,沒聽過某某八卦都被認為是沒學問的鄉巴佬,“嘿!聽說沒?張柏芝生了個大胖小子!據說身價值6位數啊!”末了問句,“張柏芝誰啊?”“鄉巴佬,張柏芝都不認識啊?張柏芝就是……”

  有人說,粉絲就是不可理喻,天天探討某某明星的家境,某某明星又什麼時候結婚,天天追着某人跑來跑去,別人唱首歌,他可以把嗓子都叫啞,別人去外國開演唱會,他曠課,曠班,耗費財產,應要跟去,人家明星認識他誰?不就是一明星嗎?照樣倆眼睛,一鼻子一嘴巴,哪裡多出一點來了?

  我認為不然,我也是一個小粉絲,是2007年快樂男生王櫟鑫的櫟迷,在我的眼中,粉絲另有翻不同,我們粉絲看明星的演唱會,追捧他,是讓他對自己充滿信心,從而演藝出更多完美好聽的歌曲來,豐富我們的娛樂生活。就像我追王櫟鑫吧,雖說沒有那麼瘋狂,但是我的空間都是關於他的文章,我的房間都是他的海報,MP3里全是他的歌,我崇拜他,是因為他年紀青青18歲就勇於挑戰自我,參加了快樂男生,雖說八卦,誹文襲擊不斷,但是他並沒有被嚇倒,依舊頑強,能夠勇往直前,我喜歡他,是因為他雖然已經成為一個小明星,卻一定不驕傲,認為學習和音樂同樣重要,我欣賞他,是因為他永遠快樂的微笑,他認為年輕沒有失敗可言,在殘酷的比賽中,也找到了自己的哥們,俞灝明,他們並肩作戰,在終極PK時仍熱情相擁,我愛聽他的歌,因為他總能把自己的情感投入進去,“海豚音王子”的稱號也是他不斷磨練的成果,不斷進取,不斷努力。這樣出色的王櫟鑫,難道不值得我喜歡他,崇拜他嗎?

  明星不僅僅是追捧的一個人,不僅僅是愛上他的歌,不僅僅是欣賞他的人,更是他的性格,他的精神,值得我學習,值得我作為人生目標。

  追星的人群瘋狂,明星越炒作。現今,追星不僅僅限制於青少年,誰說中年,老年人就不追星就不時尚?我們的班主任李老師,今年已經50歲了,但是她也喜歡追星。她說,追星是一件娛樂有趣的事情,我不能扼殺你們的興趣,只要你們不影響學習,你們想怎麼追,就怎麼追!2005年時,超級女生紅遍全球,李宇春,周筆暢,張靚穎,成為人們茶餘飯後討論的焦點,我們班主任也欣賞李宇春的個性,欣賞她的颱風,她的音樂,而我們卻喜歡周筆暢,喜歡她經典的笑容,喜歡她搞怪的性格,經常下課後,我們和老師一起討論着超級女生,爭辯着到底誰唱功好,誰可能獲冠軍,課堂上,我們卻從來沒有悄悄講小話來討論了,從沒耽誤過學習,可以說,追星,縮短了我們和老師之間的距離,讓我們和老師也可以像大朋友一樣相處。

  追星沒有什麼不可以,喜歡明星,沒有道理!我們酷斃了,我們high瘋了,我們帥呆了!因為我們是,追星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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