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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社區弱勢群體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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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社區弱勢群體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標籤:黨務工作 為人民服務 我要做好孩子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關於進一步做好社區弱勢群體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如何保障五保戶、低保戶、特困職工、殘疾人員、孤寡老人、病災戶等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是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大事。根據市、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實際,為了進一步做好轄區五保戶、低保戶、特困職工、殘疾人員、孤寡老人、病災戶等弱勢群體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從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出發,加大社區弱勢群體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力度,以解決社區弱勢群體人員的生活實際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我辦弱勢群體人員的長效管理制度,切實做好城鎮貧困居民“低保”工作,積極發展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互助等事業,努力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貧有所幫、難有所救”。 二、基本制度 1、建立弱勢群體分類管理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弱勢群體分為A、B、C三類,登記造冊,發放困難家庭幫困卡,憑卡領取政府補助、臨時救濟、捐贈衣物調劑以及其他救助方式等。低保人員、五保戶列為A類,實施政府正常化補助機制;傷殘無勞動力、孤寡老人、大病重病戶列為B類,作為進入低保、五保的後續人員;目前無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特困職工、殘疾人員、病災戶列為C類,實施臨時救助。通過對不同對象的分類管理使辦事處的弱勢群體管理工作層次分明,為今後人員的變化動態管理建立了基礎,促進社區弱勢群體管理和服務工作進一步科學化。 2、建立弱勢群體救助基金配套制度。社區五保戶、低保戶、特困職工、殘疾人員、孤寡老人、病災戶的正常救助與臨時救助資金,辦事處承擔70%,社區承擔30%,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3、建立弱勢群體的日常認定製度。凡符合弱勢群體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向戶口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初審合格,張榜公示后,按月上報認定。社區居民小組長、居民代表作為弱勢群體工作監督員,對弱勢群體人員審批管理、救助金撥付發放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收集、反饋有關意見和建議。 4、建立弱勢群體的年審制度。辦事處民政辦每年對轄區弱勢群體人員逐戶上門調查了解,將符合條件的人員,集中登記審核,進行年審,對符合條件的,加蓋年審印章。 5、建立弱勢群體的管理與服務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弱勢群體工作列入年度社區目標考核範圍,建立弱勢群體社區管理目標責任制,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落實任務,責任到人,力爭大部分弱勢群體通過社區能實現救濟、幫扶和就業。辦事處對社區實施跟蹤考核,對完成目標任務好、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而未完成任務的,要追究責任。 6、建立弱勢群體的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入戶調查機制,隨時了解低保戶情況。明確社區、辦事處各自在受理、審核、公示、審批弱勢群體的工作職責及工作時限。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未嚴守工作程序,超越法定時限、法定權限或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認定等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弱勢群體的管理和服務 弱勢群體的管理與服務要按照“廣覆蓋、社會化、可持續”的原則。在社會目標上,要達到公平和大多數人的基本權利;經濟目標上要達到收支方面的可持續性和對經濟增長的激勵作用;政治目標上要達到不同人群利益關係的平衡及其連續性。 一是實行總量控制,堅持動態管理。切實做到管理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標準有升有降,真正實現動態管理意義下的應管儘管。 對一般低保家庭,在認真落實低保政策的前提下,做好其收入情況跟蹤統計、管理和就業再就業工作。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根據其年齡、特長、健康狀況,再結合工作的需要,給每個勞動對象都定好勞動工種和勞動崗位,並進行登記造冊,目前主要工種有社區的衛生管理、綠化養護、治安巡邏等。每季度對低保人員參加服務的次數和質量進行統計考核,將考核結果上牆公布。對表現突出的低保人員給予表彰和適當獎勵,並免費提供就業培訓,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對不服社區安排,連續2次無故不參加社區公益性服務勞動的低保人員,將減半發給當月保障金,連續三個月不參加勞動的,取消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並在半年內不得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積極創造條件,促進低保對象再就業,對積極再就業的低保對象,就業以後,可繼續享受1-3個月的低保補助。 對家中有重病及重症殘患者,或因其子女正在接受義務教育,且學費明顯超過家庭負擔能力,以及夫妻雙下崗並需要供養無收入的高齡老人的家庭,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並視其具體困難程度確定臨時補助額度。探索建立限期保障辦法,根據居民家庭狀況和勞動能力狀況,實施限期保障,明確保障期間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到期即可終止低保待遇。 妥善解決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難問題,各社區要根據調查登記狀況,認真組織一次全面核查工作,對特困老人逐一核實,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特困老人,要確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實,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戶一人。對五保戶供養狀況要做好摸底調查,切實落實五保供養政策,針對五保老人高齡多病的情況,要重視解決其基本醫療問題。對於不符合低保和五保供養條件,生活確實處於特困狀態的老人,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對有贍養能力而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進行法制與道德教育,實行司法調解,簽訂贍養協議,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一些“女兒戶”老人在喪失勞動能力后陷入特困的情況,要對這些老人的女兒宣傳《老年法》,使她們認識到女兒同樣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落實老年人的供養問題;對無依無靠、生活難以自理的特困老人,各社區要組織開展定期走訪、幫扶活動,嚴防老年人因生活無法自理、生病無人照顧而死亡,甚至死後無人知曉的極端事件發生;對於因病因災致貧的特困老人,要盡量列入臨時社會救濟對象,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特困老人的醫療救助活動,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服務;對由特困老人撫養、在中小學就讀的孫子女,要幫助協調教育部門減免其學習費用,使他們不致於因貧輟學。 二是狠抓社區配套資金的到位。低保人員低保金以及臨時困難補助資金的來源渠道,以辦事處與社區三七承擔的方式籌集,資金髮放到位之前,社區配套資金必須提前到位,社區配套資金不落實將從預留款中扣除。救助救濟資金採取“街管居用”方式,獨立帳戶、專款專用,由社區申請,經民政、分管領導、行政主要領導簽字后劃撥,堅持“嚴格支出,加大收入,控制缺口”的原則。捐贈款物由辦事處根據災情和實際需求,統籌平衡、統一調撥分配,發放救災捐贈款物應堅持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等程序,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制度健全,並向社會公布。民政辦公室應加強對低保資金及其他臨時救助錢物的經常性檢查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是加強弱勢群體的基礎管理。將救助弱勢群體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抓實,建立動態性弱勢群體人員檔案,做到“家庭情況清、身體狀況清、就業現狀清、職業技能清、就業願望清”,同時建立弱勢群體增減變化台帳和月報制度。做好弱勢群體人員分類資格審查工作,做到嚴格把關,不虛報,不瞞報。嚴格進行家庭收入調查,核實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規範申請、評審和資金髮放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四是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扶持力度。對弱勢群體,不僅要從政治上愛護,從制度上保證,從生活上關心,更要從素質上提高,加強引導和扶持,幫助樹立自力更生的意識,培訓其自力更生的能力,促使其自謀生路。改進扶持方法,改生活救助為生產援助,使扶貧方式由現金和實物援助為主轉變為培育自我發展能力的援助為主,擴大在技術、項目、培訓、生產和銷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 五是形成全社會關注弱殘的氛圍。財政為弱勢群體提供的保障只能解決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他們的醫療、住房等具體經濟困難還難以由政府統包。要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使他們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需要全社會的關愛。要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開展“送溫暖”、“一幫一”結對等扶貧幫困活動,深入持久地把救助特困家庭的工作做好,在全社會形成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將扶貧幫困納入各社區目標管理內容。同時,大力宣傳表彰助弱濟困的好人好事,動員全社會力量都來關注弱勢群體的生活。 六是全面實施再就業專項援助行動。 1、弱勢群體可享受以下再就業免費服務項目: (1)提供政策諮詢; (2)提供一次面對面、個性化的職業指導; (3)提供三次基本符合條件的勞動力市場就業信息; (4)提供一次減(免)費技能培訓機會; (5)提供二次免費求職登記; (6)提供各項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 2、弱勢群體可享受下列再就業援助: (1)通過勞動力市場,促進有一定市場就業能力的弱勢群體競爭就業。勞動保障服務所要充分發揮信息採集員隊伍作用,廣泛採集有效崗位信息,常年滾動儲備200個左右崗位,只要“不挑不揀”,提供及時上崗;鼓勵具備資質條件的社會辦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崗位,幫助弱勢群體實現再就業。 (2)通過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幫扶弱勢群體實現再就業。對由政府投資形成的公益性崗位和街道、社區居委會開發的社區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弱勢群體就業。同時加強現有公益性崗位管理,對出現的空餘崗位,及時補充弱勢群體再就業。 (3)對願意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弱勢群體,提供優惠扶持政策:一是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國家規定的稅費減免政策;二是對已領取《營業執照》從事自謀職業的,可享受創業小額貼息貸款優惠政策。三是對在社區內自謀職業的,對添置生產經營性用具確有困難的,給予500元的實物幫扶。 (4)廣泛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幫助弱勢群體實現再就業。加大宣傳力度,動員辦事處廣大黨員幹部和社會力量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幫助弱勢群體轉變就業觀念,積極尋找就業門路,想方設法幫助弱勢群體實現再就業。 四、保證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辦事處成立弱勢群體管理和服務領導小組,由辦事處黨政領導任組長,民政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民政辦公室、勞動保障服務所、各社區組成,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弱勢群體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進一步做好我辦弱勢群體人員生活保障工作,通過調整保障範圍,嚴格審批程序,實現應管儘管目標,全面落實社會救助制度,這既符合廣大困難群眾的根本利益,又維護社會的穩定,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因此,各社區和相關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弱勢群體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嚴謹紮實的工作作風,高質量、高標準做好此項工作。 (二)規範程序,嚴格把關。在審核確定弱勢群體對象的過程中,各社區要嚴格依照有關政策和申報審核程序,嚴把申報人的家庭收入量化標準審核關。要對申報對象逐戶進行入戶調查,詳細了解其家庭成員的經濟來源及實際收入,作出客觀評價,並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對申請人員隱瞞虛報的,一經查實,立即收回《困難家庭幫困卡》,追回多領的救濟金,半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救濟;情節嚴重的,以侵佔救濟款論處。要做到應保的對象一個不漏,不該保的對象一個不保。 (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社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協作,積極配合,確保弱勢群體管理和服務工作及有關優惠政策(如子女入學、就醫、廉價租房、經濟適用房、法律援助等)落到實處,要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解決特困群眾“四難”問題的意見精神,把弱勢群體管理和服務工作和解決特困群眾“四難”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擺上重要位置,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扎紮實實做好弱勢群體管理和服務工作,確保黨和政府的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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