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話語權的一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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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話語權的一點言論
文/鄧忠勝
我是一個不大善於言談的人,但我是一個有話就要說的人。這兩者並不矛盾,對於這種習慣絕對不是隨便就能形成的,當然也不具有規律性。即使有的話至少到現在為止我還沒發現,但我還是傾向於沒有。在做一個健談者與沉默的思考者之間我選擇了後者,因為我始終相信健談者往往耐不住寂寞,往往需要聽眾,一旦聽眾缺席就會焦躁不安、坐卧不寧。還有一個更有趣、更有利的證據是你會發現這類人俯拾皆是,說話時時可以滔滔不絕,可真正有用的話語寥寥無幾。不過話又說回來,往往健談者的隨從又成群結隊,用“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來形容應該稍微可靠些,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
沉默者並不是都不會說話,而是不會說無用的話;健談者並不是都會說話,而是常不能說真話,無論是沉默者還是健談者,失言不如不言。話不在多,說好就好。有的人只習慣於與別人共處,和別人說話,自己對自己無話可說,一旦獨處就難受得要命,這樣的人終究是膚淺的。人必須學會傾聽自己的心聲,自己與自己交流,這樣才能逐漸形成一個較有深度的內心世界。不要太在乎你說了什麼,而是要關注你是怎麼說的!雖是同一句話,但你的聽眾會根據你訴說的方式而作出不同的回應,方式決定效果。從這點來看,說話絕不是張口就來的動作,而是最起碼來說要經過大腦的加工一番。
說話在很多時候是相當具有藝術性的,能說並不一定會說,會說並不一定能說好。說話的藝術與說話的技巧是迥異的,至於這點自己倒有一些自我的俗見——帶技巧的說話大都不具話語的藝術性,而且常常有損於藝術本身,帶藝術性的話語一定含有技巧,而且通常超越着技巧本身。我向來不會去學習技巧,也不具備那方面的能力,即便是有也不會損傷藝術的原本而去開發這方面的潛能,這是相當划不來的。
至於談到我是一個有話就要說的人,一方面與自我對話語權的認知有關,另一方面是這是一個長久養成的習慣,更確切地說是骨子裡本來就充溢着的氣質。說話是一個人的權利——言論自由。這句話自然只能在這個時代才一定程度上的享有,這個時代之前反正是很少且不能亂說話的,以前不能亂說話是我聽來的,現在同樣不能亂說話是我親自看到的。但前者是由於權力的受限,後者是由於謠言製造權力的受限,從這點來看都不具有權力,實質卻有着質的差異,稍有點明辨是非能力的人都能看得出來的。如果有價值的話不說實屬損壞話語價值的本身,更是對自我的極大否定。那麼可以推斷出有話就要保持言論的自由,只要加上言論具有可靠性這個前提就妥當了。
福柯認為,話語是一種權力關係,而不是思想自由的表現,在任何社會裡,話語一旦產生,即刻就受到若干程序的控制、篩選、組織和再分配,每個階級、 集團、個人都受制於權利,也都行使着權利。
在王小波看來話語即權利,權利即話語,此觀點是具有一定的偏頗性,確切地說應該是過於絕對,如說男人和女人都是人,但究其個人來說是有差異的。有話語不一定有權利,反之亦如此。瑪麗-安-格倫頓在《權力話語》一書中指出“權利話語”所具有的負面效應——“權利間的相互對峙”形成的法律僵局;“ 責任話語的缺失”導致整個社會變成了陌生人的樂土;“對傳統的背離”,將政治言論演變成為了一場不負責的“脫口秀”,從而扼殺了普遍對話的機會,損害了有序自由所賴以存在的基石。顯然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人都話語的權利,卻又不享有亂說的權利,尤其是說些影響安定的話語,在這方面來說我還是比較支持的。瑪麗-安-格倫頓說扼殺了普遍對話的機會,這點着實不假,既然機會都被扼殺了,那就乾脆不說,於是選擇沉默,接踵而至的後來者也效仿桌沉默者,最終沒有說話的了。
沉默是一種病,是國人通有的病;沉默是一種生活方式,是個人單獨享有的生活方式。這個時代之前的人是受過嚴格訓練的人,通常是對信得過的人什麼都說,對信不過的人什麼都不說。而這個時代的人是什麼都不說,因為幾乎沒有信得過的人,此類事多半或是全部發生於充滿冷漠的城市之間。說得高尚些就是人們逐而把沉默作為了表達情感的方式,說得真實些就是如今世態炎涼、人情的冷漠。如果在二者之間作出自我的希冀與肯定,我還是悲哀地選擇前者,至少是可能流轉出沉默真正意義的一個希望。
如果是出自於貼近心靈的話語也不會出現那麼多尷尬的沉默與人心距離之間的孤獨守望。只有出自於內心深處的語言才能觸及心靈,深入人心。說話必須要有真實性,更多的是誠實,兩者都是難能可貴的品德,幾乎沒有人能夠做到,因為幾乎沒有人不說謊的。畢淑敏說:“人總是要說謊的,誰要說自己不說謊,這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有的人一生都在說謊,他的存在就是一個謊言。有的人偶爾說謊,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這是一個謊言,謊言在某些時候只是說話人的善良願望,只要不害人,說說也無妨。”在說謊上我還是秉承寬容的態度說幾乎沒有人說謊,而不是沒有不說謊。我相信不說話那是一個存在並可以追尋的境界,雖然當前我是一個說過謊並在克服說謊的人的一份子。
可縱觀歷史可以看出很多人寧願相諂媚的假話,卻不愛聽道出實質的真話。在落得個倒猢獼散、國破身戮的帝王將相那裡得到了最真實的印證,歷史上諸如此類也屢見不鮮。商紂時的忠臣王子比干,為了挽救先王基業,仗義執言,結果被“剖心而死”;漢文帝時的賈誼,才華橫溢,少年得志,深得文帝賞識,不斷破格提拔,一年之中,賈誼被提到太中大夫。絳侯周勃、灌嬰、東陽侯張相如、御史大夫馮敬一批人都強烈反對並詆毀他,最終被貶做長沙太傅,心情極度抑鬱,於是在赴任途中投湘水而死。而種種都是源於對顏面的維存。
處世要求我們:假話全不說,真話不全說;隱逸在世上要求我們:假話不能說,真話自我說。人最難的事就是處在俗世卻又站在一個高度審視問題,棲居於人世,隱逸於俗世。在本身一個世上劃出一道鴻溝來這本身就是一種解脫,更多是作為大多數人的悲哀卻又具有不可更改性,天生就要求有那麼一些人尋找那化解悲哀的辦法,究其最終來說也只是一個方法,等多的還是使用方法的那個人。
在說話態度上我認為林語堂先生說得最具體不過了。他說:“我國人對於說話的態度,最高的是忘言,但如禪宗“教”人“將嘴掛在牆上”,也還免不了說話。其次是慎言,寡言,訥於言。這三樣又有分別:慎言是小心說話,小心說話自然就少說話,少說話少出錯兒;寡言是說話少,是一種深沉或貞靜的性格或品德;訥於言是說不出話,是一種渾厚誠實的性格或品德。這兩種多半是生成的。第三是修辭或辭令。至誠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徹一切的陰暗;他用不着多說話,說話也無須修飾。只知講究修飾,嘴邊天花亂墜,腹中矛盾森然,那是所謂小人;他太會修飾了,倒教人不信了。他的戲法總有讓人揭穿的一日。我們是介在兩者之間的平凡的人;沒有那偉大的魄力,可也不至於忘掉了自己。只是不能無視世故人情,我們看時候,看地方,看人在禮貌與趣味兩個條件之下,修飾我們的說話。這兒沒有力,只有機智;真正的力不是修飾可得的。”
論及真實上來說,我認為蒙田要勝過培根。培根在自己的著作中雖多次出版卻還不斷增刪修改,精雕細啄,終成不可棄一字之作。然而,比起蒙田的著作無心問世,讀者卻有欽佩之心卻不那麼真切感人肺腑。誠然,語言是愈加修飾、愈加精雕細刻才會達到精鍊的程度,但在逐而逐漸、雕刻的過程中那思想本身質樸的美就會失去。真實不帶表不加以加工,唯是力求保證原本的質樸、單純、達意。沒有誰寫文章一氣呵成后字句不改,更何況縱橫歷史來看,也無此類人士。有的也只是有文章卻無錘鍊的文豪。如今很多人都喜歡寫些華而不實的話語,內容膚乏無味,不過倒也欺騙了很多幼稚的讀者,雖然欺騙一詞有些刻薄,但作為一個有話就要說的人憋着實屬難受,更何況為文不真實、無病呻吟、附庸風雅(往往是庸而不雅)就是對文學的一種損傷。
言談不在於數量而在於質量,“沉默是金”這句也只是相對的,畢竟缺少是真正沉默者這個前提。然而,倒也證明了夸夸其談者出不了金,更多的是缺乏智慧。夸夸其談者無非有兩類,一類是談些老生常談、婦孺皆知的東西,為此我常驚詫不已;二是學會不了沉默、缺少傾聽的智慧。一位古羅馬哲人揣摩出了造物者的意圖,之所以人有兩隻耳朵而只有一張嘴,是因為人更多的是要傾聽。我覺得一個人在對方說話時還能不斷地聽到自己的聲音就是一種缺乏智慧的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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