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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重於泰山”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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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記身份講良心 珍重感情求作為 ——“責任重於泰山”之我見 橋頭鎮副鎮長 田傑才 “責任重於泰山”這個具有鮮明政治色彩的話題,你用心體會,仔細品味,便能覺得,它充滿了濃烈的人情味。 “責任”是什麼?責任就是應做的份內事。是指特定對象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對他人及組織應承擔的義務和使命。責任因特定對象具備的身份不同而不同;也因特定對象所處的階段不同而不同;更因特定對象相互的感情不同而不同。 責任為什麼重於泰山,它的人情味在哪裡? 一、責任是身份的凸現 人們進入社會,就逐步具有各種身份。在家,或是子女,或是父母;在外,或是員工,或是領導。身份一經確立,就具備了相應的權利。同時,也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身份不同,權利不同,責任也就不同。身為父母,哺育子女成人應是責任;作為子女,贍養、孝敬老人便是責任;身為領導,為單位生存、發展而操勞也是責任;作為員工,干好具體的工作同是責任。身份具有多重性,責任同樣具有多重性。在全市爭創省計生工作示範市的關鍵時刻,魯正鳳同志慘遭突如其來的失子之痛。痛苦面前,她沒有忘記做母親的責任,更沒有忘記自己是婦代會主任,在為兒子速速料理喪事後,立即全身心投入創驗工作中。多麼可歌的深明大義,多麼可敬的顧全大局,多麼可貴的盡職盡責。我們黨員幹部都能像魯正鳳那樣,工作就一定能幹好,黨和人民的事業就一定能輝煌。 因此,當黨和人民信任我們,給了我們一定的權力和責任時,我們就應該牢記自己的身份,切實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二、責任是良心的顯現 縱觀人類,大凡能把“替別人作想,幫別人謀利”,當作自己份內事的人,就是講良心的人。父母,不管生存條件多麼差,也能不畏艱難、含辛茹苦把子女哺育成人;子女,不管父母多麼年老無能、體弱多病,也能儘力孝敬、贍養、直至送終。沒有強迫,也沒有要求,就是有一顆良心。張雲泉同志如果沒有一顆善待普通百姓的良心,他能默默無聞二十多年,不辭勞苦,奉獻在信訪崗位?又怎麼能把群眾當親人,化解群眾的不滿情緒?更怎麼能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到處奔波,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因此,每個人,尤其黨員、幹部,只要講良心就能懂得該如何盡好應盡的責任。 三、責任是感情的體現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不能孤立地存在,總要與周圍的人及組織有着各種關係,這種關係便是感情。人們相互之間感情越深厚,責任感就越強烈;感情越淺薄,責任感就越淡泊;兩者毫無感情,責任就無從談起。有的幹部,為了家人,親友以權謀私、徇情枉法、膽大妄為,而面對基層和群眾的困難,卻總推三阻四,不聞不問,該為不為。為什麼?就是因為:在他看來,家人、親友和他有感情,給他直接受益的主體明確,值得他為之付出;而基層和群眾對他的信任,組織給他的權力,由於主體抽象,總把“主人”、“公僕”的關係顛倒。對群眾他哪裡有感情可言?孔繁森同志為了西藏的進步和發展。不僅放棄了家人的利益,就連自己的前途也全然不顧。他,時刻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一名援藏幹部,憑着一顆對黨和西藏人民的良心,服從組織安排,三次進藏,務實工作,直至獻出生命,其所作所為自然流露出他對黨和西藏人民的深厚感情。相形之下,他是多麼的崇高、偉大! 因此,作為“為官一任”的幹部,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要時刻不忘手中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應該對黨和人民懷有深厚的感情。只有這樣,才能視黨和人民為父母,才能從內心深處產生強烈的責任意識,才能真正負起“造福一方”的責任。 四、責任是作為的展現 講良心、重感情的人,未必都能盡好責任。要真正盡好責任,還得有所作為。有心無能,不會作為;有能無心,不肯作為;有心有能,才能有所作為。張雲泉同志接待了那麼多上訪群眾,多少受傷的心靈在他苦口婆心下悄然地撫平;多少百姓的困難在他匆忙奔波中得到了解決。如果張雲泉同志面對群眾,雖講良心,也重感情,而不作為,那隻能是口頭慈善家,就不可能如此贏得群眾的信賴和愛戴。 因此,講責任,不能光停留在口頭上,更應落實在具體工作中、行動上。以盡心儘力實現有所作為。以有所作為說明切實負起了責任。 綜上所述,責任集身份、良心、感情、作為於一體。你是否能掂量出它沉甸甸的份量?你難道嗅不出它濃烈的人情味? “責任重於泰山”就是要求我們牢記身份、多講良心、珍重感情、有所作為。這也應該成為衡量我們能否切實負起責任的準繩。 當我們真正體會到“責任重於泰山”濃烈的人情味時,我們便會捫心自問:作為黨員幹部,在全市人民富民創業,加快發展的進程中,我到底有沒有忘記自己的身份?到底有沒有講究良心?到底有沒有珍重感情?到底有沒有儘力所為?考慮了這四個方面,我們就能將“責任”問題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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