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手機:M版 分類:亂彈八卦 編輯:pp958
隸屬於政治的權力,它是一個無惡不作的魔鬼,它能使權力擁有者專橫跋扈、大逆不道、窮奢極欲,它是社會腐敗和墮落的發源地。“權之所在,利亦隨之”;-一個“錢”字使很多人失去了理智,把做人的道德置於腦後;一個“權”字使很多人把黨紀國法拋在一邊,淪為階下囚。——題記
300畝耕地被煤礦採掘“吞食”數年
村民多次上訪無果 失地村民怎麼生存
——蕭縣龍城鎮劉行村土地塌陷 村民未獲分文補償
鎮政府在協調此事時 卻收取了10萬元“協調費”
劉行村位於安徽省宿州市蕭縣城邊上,屬於龍城鎮政府管轄。因該縣煤炭資源豐富,是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煤炭資源的大肆開採,使劉行村近300畝基本農田,被安徽省皖北煤電團孟庄煤礦採掘塌陷的不堪入目,令人心寒的是300多畝耕地被占數年,村民未獲分文補償。村民多次上訪,龍城鎮政府在與孟庄煤礦協調此事時,從中收取10萬元的“協調費”,但失地村民的各項補償至今分文沒有得到。
300畝耕地至今一片荒涼,復墾后的那十多畝地也因土層太淺薄無法耕種。對失地村民多次上訪事件,蕭縣人民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是否監管到位了呢 龍城鎮政府是否對你轄區失地庶民心存憐憫了呢?此事在蕭縣乃至全國是普遍存在還是特殊個例?
耕地毀壞多年沒給補償 村民多次上訪交涉無果
蕭縣位於安徽省最北部,蘇、魯、豫、皖四省接壤處,這裡是國家商品糧和優質棉花基地。蕭縣又是國家商品糧基地和全國科技入戶示範工程20個小麥示範縣之一,但是基本農田被煤礦採挖塌陷,遭到破壞的事實也在不斷上演,原因是因為煤炭資源的豐碩和強大的經濟利益所驅使,而蕭縣龍城鎮劉行村就是其中一個最好的例子。
如果你親臨現場就可以看到這裡的悲慘與凄涼。300畝耕地面目全非,上滿是雜亂無章的碎石,還有很多建築垃圾和醫療垃圾。因為皖北煤電集團孟庄煤礦大肆採掘,導致這裡300畝可耕地不斷塌陷無法耕種。皖北煤電孟庄煤礦雖然給搞了一點土地復耕,但都是用石頭、建築垃圾、醫療垃圾等雜物填充的,然後在上面復蓋一層薄土就算復耕了。別說莊稼連雜草長出來都死,咋種糧食?失地村民眼噙淚水,手捧着黃土,叫天不應,入地無門。這畝產1000多斤小麥的基本農田,而今卻成了垃圾場!
失地百姓,為了生存,為了保護自己的口糧田,已多次向龍城鎮政府、蕭縣政府反映問題,但是至今沒有人到現場查看過,對村民反映的問題,推三阻四,每一次上訪都是懷揣着希望,手捧着失望,眼含着熱淚,無功而返。
談到毀壞耕地給予補償的事,村民們個個情緒激動,爭先恐後地講述他們在上訪路上掙扎的苦澀。
早在2011年4月,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孟庄煤礦與蕭縣龍城鎮劉行村民委員會簽署的《關於管理塌陷地的合同書》上顯示,補償費:1.地上附屬物補償費計157340元;2.管理后的減、絕產損失1800/畝*297.5389畝=535570元。這些錢根本就沒有補償到手,錢究竟弄到哪兒去了,村民並不知曉。
之後,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孟庄煤礦與蕭縣國土資源局簽署的《關於孟庄煤礦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的合同書》上,清晰寫着:補償費,按照甲方(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孟庄煤礦)與龍城鎮劉行行政村、丁里鎮許堂行政村簽訂的協議執行。即:1、地上附屬物補償費:劉行行政村:157340元;2、管理后減絕產損失費:劉行行政村535570元。
在此份合同書第三項協議中:1、治理費和不可預見費:775702元*6%=46542元;4、蕭縣龍城鎮政府協調費10萬元。然而讓村民弄不明白的是,不管是按照什麼規定補償,但村民至今沒有拿到應該得到的補償款。錢到哪裡去了?補償款為什麼不能公開、透明?這是失地百姓多年來的迷茫。
根據(國發【2004】28號)、(國土資發【2004】238號)及(皖政【2012】101號)等相關規定,劉行行政村300畝土地的補償應該得到1700多萬元。然而300畝耕地被毀,補償又沒到位,劉行村村民多次聯名到縣政府、鎮政府反映,每一次都是推托之詞,一直沒有得到合理和有效答覆,最後得來的卻是該村4位村民被公安機關無故拘留了15天。
對該村塌陷地復墾有關問題的答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09】86號文件第三條之規定,採煤企業應該比照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來賠償塌陷造成的損失。依據安徽省【2009】86號文及安徽省【2009】132號文之規定,每畝地的賠償標準應為一年畝產值1480元乘以補償倍數21年,累計為每畝地31080元。到了2012年,安徽省調高了補償標準:依據安徽省【2012】67號文之規定,每畝地的賠償標準是:統一年產值標準每畝1690元乘以補償倍數21年,累計為每畝35490元。鄭台村每畝地給補償16800元,而劉行行政村的薛庄、王莊村每畝地只補償1800元。鄭台村與薛庄自然村同屬一個安徽省,同屬一個蕭縣,同屬一個龍城鎮,同屬皖北煤電管轄的塌陷地,為什麼劉行行政村與鄭台村差別咋這麼大呢?兩村一路之隔,為什麼同地不同價呢?而且規定的補償標準都是35490元/畝,怎麼只發給薛庄、王莊村1800元/畝呢?可氣的是1800元/畝至今也沒拿到手。
龍城鎮政府獲取10萬元“協調費”
對於為何補償款還沒有補償給村民,龍城鎮原陳副書記說,因為村民要求的補償價格和皖北煤電集團沒有達成一致,至今仍在協調當中,以前的補償款還在蕭縣國土局賬戶上。然而就蕭縣國土資源局與安徽省皖北煤電團體孟庄煤礦簽訂的《關於孟庄煤礦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的合同書》中“蕭縣龍城鎮政府獲取協調費10萬元”。對於此事,陳副書記是這樣回答的:“當時皖北煤電集團孟庄煤礦要求我們吳書平鎮長做見證人,吳鎮長就提出要求,可以當見證人,但要為劉行村修條路,礦上要支持一下工作。就這樣10萬元“協調費”產生了。” 另村民不解的是10萬元“協調費”並沒有給劉行村修路?10萬元的“協調費”到哪去了?鎮政府能給個說法嗎?
早在2012年,某報記者馬克康濤就劉行村土地塌陷,村民沒有得到應有補償的問題給予了披露,但事隔兩年有餘,問題仍沒引起縣政府、鎮政府的重視,近三年的失地補償,村民依然沒得到分文。
“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 這是當前失地村民最真實的寫照。“三無“農民是我國最弱勢、最缺乏保障、最邊緣化的群體。由此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的穩定。
對於保護耕地這個事關13億人口的大問題,黨中央和國務院多次指出18億畝耕地的底線不能碰,但是在蕭縣卻仍舊是我行我素,僅劉行村毀壞耕地多達300餘畝,政府卻無人問心有愧。龍城鎮政府更是膽大妄為,劉行村300畝耕地被占荒廢,村民多年沒拿到一分錢的補償,鎮政府卻收取了10萬元的“協調費” ,理由是為村民修路,10萬元的“修路款” 兩年多了,路沒見修,錢也不知到哪裡去了?劉行村的百姓們,也一直在迷惑不解中度日如年。
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不知道當地政府對百姓多年不斷上訪,而且訪而無果,議而不決,有何感想?群眾利益無小事!不只是口惠而實不至。
為官者當牢記造福一方,為民排難解憂,為政清廉,廉潔公道。而不應該是說話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更不應該耍貧嘴、耍手腕,糊弄百姓。做官應仰不愧天,俯不怍地,中不慚於父老鄉親;做官,若讓民眾敬而畏之,讓親者敬而遠之,最後只能讓直立的人異化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失地村民調侃說:蕭縣“逮走了個貪官毋保良,(原縣委書記)來了個不管事的“縣太爺”。“官難見,難於上青天;上訪難,閉門羹難吃。”“當官不與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目前,劉行村的失地村民仍然奔走呼號在上訪路上。
(若愚 /文 2014、9、30、)
聯繫電話:
相關範文
- ·彷如回到家 彷如回到家
- ·145.七律。裸官,一律賣紅薯
- ·與民做主的貼心人
- ·記憶之深不如回憶
- ·父親的年代【三】:::紅薯窖啊,紅薯
- ·學習為官不為心得體會
- ·為官不為心得體會
- ·為官不為實施方案
- ·為官不為專項整治方案
- ·為官不為的心得體會
- ·為官不為的具體表現
- ·個人學習為官不為心得體會
- ·不如歸去,不如歸去
- ·假如回到過去
-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 ·謄抄筆記不如勤下基層,蹲守辦公不如主
- ·丈夫者,不為屈而怨
- ·願化石橋五百年,不為渡你
- ·不為今生,不修來世。歲月靜好,現世安
- ·盛放,不為等誰
- ·不因大所困,不為小所羈——《立足當下
- ·英雄,不為窮折腰
- ·等愛的公主,在櫻花之城
- ·市委書記當版主,真夠接地氣!
- ·月桂兩公主,我們的友誼(3)
- ·月桂兩公主,我們的友誼(7)
- ·月桂兩公主,我們的友誼(8)
- ·月桂兩公主,我們的友誼(5)
- ·月桂兩公主,我們的友誼(4)
- ·官不畏出醜,奈何以出醜懼之?
- ·官不仁,我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