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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律師天天談(我的作文)_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小景

本短篇是講小律師霍傑的哥哥霍許和他的朋友淘淘非常喜歡打籃球,有這麼一天,他們兩一起打球,打着打着,淘淘忽然想起老師布置的作文自己還沒有做好,明天就要交了,於是很為難,霍許看到他一下子變成了這個樣子,便問他怎麼了,於是淘淘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他,霍許很想和他打籃球,於是就說:“沒問題,包在我身上”。淘淘半信半疑的問:“你有什麼辦法?”“嘿嘿,我給你一篇我以前寫過的不就可以了嗎。”“好啊!”於是他們便繼續打球,作文交上去了,不久,校刊刊登了這篇作文,署名為淘淘,霍許知道后非常不高興,就去找淘淘,讓他把自己的名字也登上去,淘淘哪懇啊,他們就去找小律師霍傑,霍傑告訴他們,署名權應該是霍許……

  相信大家一定寫過許多作文,不過,也抄過作文,搬過來,寫上自己的名字,就是一篇文章,是挺輕鬆的,是啊,這種事我也干過,不過我現在絕對不會了,我認為你就是寫作文借鑒一點好的東西,這是可以的,這樣還可以增長自己的知識,補充自己習作的、以及其它的不足之處,這樣多好啊,可是有的人就是懶惰,把別人的作文原封不動的搬過來,署上自己的名字,我現在認為這樣是無恥,你這樣的話,就觸犯了我國的法律,侵犯了原著作家的著作權,是呀!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大家不以為然的事物就可能是禁止的,是違法的。

  同學們,我們好好想一想,抄作業好嗎?不好,那樣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沒有,只會讓我們失去一個人的道德品質,被人看不起,是的,這多麼不好啊,那既然不好,那我們就不應該做呀!我們一個人活在世界上,就得好好的活,要活出個人樣來,要貢獻我們的祖國,我想,我們現在是不是不應該受法律的約束,我們應該把法律牢牢的銘記在心裡……好好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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