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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真難忘_7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小景

這件事真難忘 

  那是一個我剛上五年級的一個早上,那一天我非常的不開心,因為那一天我和從小到大一起玩的好朋友——吳小紅吵了架。我和吳小紅從來沒吵過一次架,所以在場的同學都嚇呆了。 

  那是一個天高氣爽.春光明媚的一個早上。“鈴鈴鈴”下課了!我馬上放好藍筆和課本就找小紅玩了(小紅和我是同桌)。過了不一會兒,放學了。我就和小紅.小陽開開心心的走回家了。但回到家我剛想寫作業的時候我就發現藍筆不見了,我就想:剛才我回家的路上了洗手間,我不是把自己的書包給了小紅和小陽幫我看望的嗎?那不就是小紅和小陽其中一個偷的嗎?這個小紅和小陽真是無聲狗呀!一晚過了。早上,我問小紅和小陽你是不是動我的藍筆了?”我大聲問道,“哦,上午操啊,我被校醫林老師叫去幫他做事情了。林老師可以證明!”小陽對我說道。小紅在一邊一直垂下頭 ,五分鐘后,他才開口:“不是我,絕對不是我。”當時班裡只有你一個人,怎麼能不是你?”也許是我的態度不好,他被我激怒了,一下站起來“你什麼意思,我告訴你,肯定不是我!”說罷,他走出了教室。 

  我倆的矛盾一直持續到周末,第二天,我本想再找他理論,可是不知怎麼,他今天沒來。“也許是不敢見我吧。”我自語道。快上課了,前面的小穎突然對我說:“小欣,對不起!前天我回家后發現你的藍筆掉到我書包里了。怕你說我是故意的,一直沒敢跟你說,對不起。”“啊!”我的心中好像降下一道閃電,“難道我錯怪他了……” 

  這個雙休日我是在自責中度過的,我甚至沒想好怎麼跟他說。兩天,就這樣過去。周一上午,老師發布了一條“新聞”:“小紅因為搬家,轉到別的小學了。 

  我的心裡就像晴空霹靂一樣,由於我的任性和不講理,我失去了一個好朋友。這件事在我心裡印象很深!我希望,下次見到他時,他能原諒我。因為我沒搞清楚就亂污衊小紅偷了我的藍筆,我真後悔!在這裡我想對小紅說一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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