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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改造實施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pp958

  近年來,我市農貿市場建設已取得長足進展,基本形成了專業與綜合、批發與零售相配套的農貿市場體系,在促進全市商貿流通基地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安置勞動力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農貿市場建設工作中缺乏規劃、無序建設、硬件設施差、設施不配套、市場要件不足、以路為市、佔道經營等問題依然突出。為加快農貿市場改造步伐,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和市場繁榮,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內現有的農貿市場,採取改造、新建和拆遷等方式逐步治理,徹底取消城區內的大集和佔道經營,定點規範攤點群、早夜市,儘快改造完善鄉鎮首集,進一步提高全市農貿市場檔次,完善市場功能,建立與菏澤商貿流通基地和城市化發展管理水平相適應的市場框架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與城市規劃、建設相結合。農貿市場改造應符合城市總體建設規劃,符合市場設置的總體要求,立足實際,着眼發展,設施配套,與城市化建設水平相適應。(二)先易后難,分步實施。對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內的天天市場,先改造產權明晰的,后改造產權不明晰的;先改造佔道市場,后改造其他市場。對各鄉鎮首集,先改造中心鄉鎮的市場,后改造邊遠鄉鎮的市場。(三)社會投資與政府扶持相結合。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改造市場,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開辦、誰服務”的原則。政府在市場用地、稅費等方面予以扶持。鄉鎮首集改造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輔。(四)農貿市場規模、數量科學合理。以方便群眾生活、有利於市容市貌為原則確定農貿市場規模和數量,對規模小、檔次低的農貿市場,在改造中要有步驟地予以合併、取締。   三、目標和任務   (一)2005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大集和佔道經營、以路為市,規劃定點攤點群、早夜市。中心城區確定兩處農貿市場為改造試點;每個縣城確定一處農貿市場為改造試點;各鄉鎮駐地規劃出農貿市場專用場地,硬化地面,滿足天天市場需要;中心鄉鎮首集開工建設並投入使用。(二)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農貿市場全部改造完畢。各鄉鎮天天市場開工建設,並投入使用;開始建設地面硬化的農村大集,並逐步向天天市場過渡。(三)在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居民區建設、改造一批高中低檔並存、大中小相適的生鮮超市,引導現有超市調整內部布局,增加生鮮商品品種、數量,促使全市城區農貿市場向生鮮超市轉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貿市場改造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貿市場改造工作的領導,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經貿、規劃、環保、市政、國土、房管、建設、交通、工商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做好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確保改造任務如期完成。(二)廣泛宣傳發動。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農貿市場改造工作的目的、意義,為農貿市場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三)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農貿市場改造要與城鄉改造統籌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區和人口密度大、社會購買力強、社區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已建居民區,要預留生鮮超市規劃用地,鄉鎮駐地要規劃農貿市場建設專用場地。有關部門要搞好市場建設的規劃布局,對已批準確定的市場建設用地,不得隨意佔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把農貿市場改造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大投資力度。同時鼓勵社會各界投資,參與農貿市場改造。   各縣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並於2005年1月31日前報市政府農貿市場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后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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