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pp958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標籤:大學生入黨 大學四年 學生幹部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範和加強《南洋學院報》記者團日常工作的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提高學生記者隊伍的整體戰鬥力和團隊合作精神,使學生記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同時更好地發揚大學生記者的精神風貌,不斷開拓創新,推動學院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為辦好《南洋學院報》,為更好地促進學院的發展與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三十一條管理條例。

  團隊組建:《南洋學院報》記者團組建於2004年11月8日。

  團隊性質:本團全稱是《南洋學院報》記者團(以下簡稱《院報》記者團),《院報》記者團是在中國共產黨廣州南洋理工職業學院委員會領導下,由院報編輯部指導的學生新聞團體。主要負責校園內外文化活動的攝影、採訪、報道及院報發行等工作。

  團隊精神:團結、熱情、主動、負責

  團 訓:毋忘團結奮鬥  致力南洋新聞

  團隊宗旨:關注校園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質的優秀大學生記者隊伍。

  本制度是《院報》記者團管理的最高準則,所有成員必須遵守,不得違反,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的規定和程序予以補充,本條例的制定和修改權歸《院報》編輯部和記者團所有。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一條 《院報》記者團人員組成。由在籍大一、大二的學生參與學生記者的競聘和《院報》編輯部的考核,成績及表現優秀者被聘為學生記者。《院報》記者團堅持以培養現有學生記者為主,及時吸納對新聞工作有濃厚興趣的優秀學生相結合,不斷鞏固完善學生記者隊伍。

  第二條 記者團現設職能部門。記者團現設文字記者、攝影記者、編輯記者等職位;隨着記者團的逐步完善,將設採訪部、攝影部、美編部、《院報》發行部等。

  第三條 記者團設團長及團長助理各一名,負責記者團日常各項管理、協調工作。團長由記者團全體成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團長助理由全體學生記者推薦,《院報》編輯部綜合評定選出。

  第四條 《院報》記者團聘請若干顧問,由校內外文學功底深厚、新聞經驗豐富的老師、記者等擔任,為學生記者的採訪、攝影、創作、編輯等提供指導。

  第三章 招聘原則

  第五條 《院報》記者團新成員的招聘原則

  1.招收新成員應遵循自願的原則,招聘對新聞工作有濃厚興趣,有良好的表達、交際、寫作和攝影能力的在校生。

  2.集中招收新成員的工作定在迎新開始日起正式進行,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招聘;平時也可通過引薦和自薦的辦法招聘新成員。

  3.招聘的前期要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各種方式發現並吸引新人才。

  4.記者團成員須經嚴格的考試和面試,合格者錄為見習記者,試用期結束,並表現出色者,方可正式錄用。

  5.被錄用者,由學院頒發記者證,編入《院報》記者團檔案,建立學生記者個人檔案等。

  第四章 錄用方式

  第六條 學生記者錄用考核方式。學生記者錄用考核方式分為筆試、面試及見習期三部分組成。

  1、筆試。筆試一方面通過應聘學生所寫文章或發表過的作品初步篩選,通過之後再參加院報編輯部組織對應聘者的文字功底及新聞業務素質的現場考核;

  2、面試。筆試合格后,參加由院報編輯部組織的面試,面試是對應聘者的語言表達、交際、協調等綜合素質的考查;

  3、見習期。面試合格的學生將被聘為見習記者,見習期為兩個月,見習期滿並表現出色者,由院報編輯部聘為學生記者,統一頒發記者證等。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學生記者的權利

  1.學生記者有通過正當渠道,對校內各項活動的採訪、報道及受邀參加校外各項活動宣傳報道工作的權利。

  2.學生記者有獲得稿酬的權利。

  3.學生記者有參加由編輯部和記者團組織舉辦的各種培訓及戶外活動的權利。

  4.學生記者有參加評“優秀學生記者”、“工作積極份子” 等榮譽稱號的權

  利。

  5、學生記者有獲得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和工作鑒定的權利。

  6、學生記者享有《院報》編輯部為個人建立檔案並為其存檔的權利。

  7、學生記者有申請退團的權利等。

  第八條 學生記者的義務

  1.學生記者須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遵守《院報》記者團章程的義務。

  2.學生記者應承擔接受組織指導及完成記者團內各項工作的義務。

  3.學生記者應承擔愛護所持記者證件及維護《院報》記者團形象和聲譽的義務。

  4.學生記者應承擔積極了解學院動態,關注校園熱點問題,挖掘有價值的新聞線索,並主動加強與各系部聯繫的義務。

  5. 學生記者應有關心《院報》在學生中發行情況的義務。

  6.學生記者須承擔保守有關新聞秘密的義務等。

  第六章 團長及團長助理職責

  第九條 《院報》記者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具體如下:

  1.團長負責記者團各項日常工作的管理、協調,並輔助編輯部完成各項相關工作等。

  2.團長要根據學院的各項活動,合理地做好分配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學生記者如果沒按時完成任務,出現本該避免的錯誤,由團長按章程處理,嚴重的報《院報》編輯部處理。

  3.團長負責《院報》記者團各活動的組織和策劃安排工作,負責活動策劃及開展過程的監督及指導工作。

  4.組織重大活動,須寫書面請示,並附加詳細說明,先徵求《院報》編輯部意見,經《院報》編輯部老師同意,方可實施,嚴禁未經編輯部老師同意擅自組織記者團成員開展活動。

  5.團長須不定期向編輯部老師做記者團各項日常工作彙報。

  6.團長負責對學生記者進行各項考核,考核情況及處理辦法必須及時向《院報》編輯部老師提交書面報告。

  7.團長須嚴格遵守新學生記者入團與老學生記者退團的相關準則。嚴格執行《院報》記者團章程的各項獎罰制度,對一切違紀、違規現象按章程嚴格處理。

  8.團長負責主持每月例會,總結本月內記者團的工作情況,大會上各成員分別作本月工作總結,共同討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共同為所存在的問題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法。如若出現特殊情況,須及時召開特殊會議。

  9.團長每學期末向院報編輯部領導、老師及全體學生記者做工作報告,每學年末向學院領導、編輯部老師及全體學生記者做工作彙報。

  10.團長對全體學生記者負責,代表《院報》記者團對外進行聯繫等。

  第十條 《院報》記者團團長助理職責

  1.《院報》記者團團長助理須協助團長做好日常工作。如參與各項采寫活動的人員安排,協助團長做好活動開展過程的各項登記工作,分擔代理記者團部分日常工作等。

  2.團長助理要做好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做好會議記錄的存檔工作。

  3.團長外出或因事請假,未能及時處理記者團日常工作時,由《院報》編輯部老師批准后可代行團長職責。

  第十一條 團長,團長助理必須認真完成編輯部交給的任務,發揮好紐帶與橋樑的作用,如遇到重要活動、重要決定,必須先向《院報》編輯部申報,經同意後方可實行。

  第七章 會議制度

  第十二條 《院報》記者團會議種類。會議種類分為《院報》記者團例會、總結會、交流會、討論會、編前會、頒獎會、特殊會議、見習記者培訓、新聞采寫及攝影培訓等。

  第十三條 《院報》記者團總結會議每月一次,其餘會議及培訓將不定期進行。會議由團長主持,全體學生記者參加,必要時應邀請《院報》編輯部領導老師出席。

  第十四條 例會、總結會等相關會議主要議題:總結各項工作,安排好待開展活動的工作職責,完善交流活動,傳達編輯部相關信息,制定工作計劃並進行評報活動,加強對熱點問題關注及熱點活動的追蹤報道,如何加強學習改進自我等。

  第十五條 針對會議主題,對工作過程中的收穫與心得進行互相交流與學習,從提出、交流、學習這一過程中不斷地改進、提高、完善我們記者隊伍的整體戰鬥力。

  第十六條 會議紀律

  會議實行簽到制度,成員必須準時參加,確有特殊事宜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以電話的形式向團長請假,待批准後方可。請人代假或事後請假無效,如有代簽情況發生,則雙方均視為曠會。遲到十分鐘視為曠會一次處理,會議遲到兩次視為曠會一次(特殊情況除外)處理,非特殊情況請假兩次視為曠會一次處理,會議過程中不得私下開小會,如有此情況,經批評無效視為曠會一次處理,累計兩次曠會或缺席相應的活動者,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並收回記者證,撤銷學生記者檔案。

  第十七條 遵守例會守則:

  (1)會前5分鐘到場,(2)會前做好自身總結,(3)發表意見及建議要明確,(4)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退席,(5)應做好筆記,提高會議效率。

  第八章 採訪與稿件制度

  第十八條 採訪制度。學生記者應根據《院報》編輯部及《院報》記者團團長安排,對學院的各項活動和人物進行採訪報道。

  1.專題採訪的採訪選題主要由《院報》編輯部策劃,由《院報》記者團團長負責分工實施。也望學生記者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供編輯部和《院報》記者團參考。

  2.重要採訪活動必須向《院報》編輯部申請,採訪院領導,需事先向團長或編輯部老師說明採訪目的、內容、時間等,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3.學生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需要使用攝影設備須及時向編輯部申請,並妥善使用和保管,按時歸還。

  4.採訪之前必須整理好個人採訪思路。

  5. 在採訪中注意個人的言行舉止、做到文明禮貌,衣着整齊,遵守宣傳工作紀律等。

  6. 對在採訪中遇到的突發事件採訪記者應及時向團長報告情況,理智處理

  不可意氣用事。

  7.鼓勵學生記者主動去發現去挖掘新聞熱點和新聞線索。

  第十九條 交稿制度。學生記者采寫完的稿件應及時交至《院報》編輯部。

  1.時效性強的新聞稿必須在次日12點之前交稿,特殊稿件將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交稿。

  註:稿件下端寫好學生記者姓名、活動時間、交稿時間,郵件還需在主題處註明活動名稱、學生記者姓名等。

  2.時效性要求不強的稿件,學生記者須及時向團長通報寫作進展情況。

  3.學生記者應積極根據自身能力接受任務,學生記者在接受採訪任務時應

  明確交稿日期,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團長彙報,對接了任務而無故不按時完成稿

  件任務者,對其作出嚴重警告一次。

  4.學生記者應保證文章的基本質量:標題醒目、內容簡明扼要、段落清晰,沒有語言文字、標點符號等常識性錯誤,努力培養自己寫作特色。

  5. 每月每位學生記者至少上交4篇稿件,連續兩個月稿件不足者,表現不積極的,《院報》編輯部、《院報》記者團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九章 學習與培訓制度

  第二十條 《院報》記者團對成員的培訓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進行現場實踐培訓,以及《院報》編輯部組織理論培訓等。

  1.新成員入團前,要組織新成員了解《院報》及記者團的建團情況,工作

  職責,工作範圍等,要組織新成員學習《南洋學院報》記者團章程及相關的規章制度。

  2.安排老記者責任制帶新。 即實行組長責任制,由老記者對見習記者進行

  指導、培訓、討論;

  3.每年舉辦新聞寫作培訓班,由《院報》編輯老師或外請新聞界從業人員

  進行相關的新聞採訪、寫作技巧與攝影編輯技術的培訓。

  4.《院報》記者團團長應適時組織好學習與交流相關活動的開展。

  5.編輯部訂閱有關新聞寫作的報刊,鼓勵學生記者主動學習有關知識等。

  第十章 積分制度

  每人每月底分60分,每月月底進行統計並更新,每學期末,每年度末期分別總計分數達到要求者將獲得相應的獎勵,並作為評優的主要參考標準。

  第二十一條 加分制度

  一、稿件積分

  《院報》記者團成員每月須向《院報》編輯部提交4篇稿件以上,每篇稿件加2分;超出應交稿件一倍者,每篇加3分;兩倍者,每篇加4分;三倍或三倍以上者,每篇加5分。如在同期報紙中登報一篇加2分,兩篇加3分,三篇以上加4分。

  二、活動積分

  參加記者團內部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或集體活動者,每項活動加2分,活動的組織策劃者(團長及團長助理除外)每項活動加4分。

  三、其他積分

  1、為院報、記者團的發展出謀獻策者經採納加5分;

  2、發現院報不足並及時提出疑問和改進方案者加3分;

  3、主動挖掘新聞線索者加3分(註:如稿件登報根據規定另外加分);

  第二十二條 扣分制度

  一、稿件扣分

  1.活動過程中無特殊原因中途離場者扣5分,無特殊原因請假者扣3分;

  2.安排活動忘記或者故意不參加者扣30分;

  3.活動前無特殊原因請假者扣5分

  4.未達到每月最低稿件數者,少一篇扣8分,例會公開批評;兩個月稿件不達標者,作勒令退團處理。

  5.編輯部評定,內容不符合要求(如:不真實等)扣4分;

  6.未按交稿時間交稿件者扣4分(特殊情況例外);

  7.稿件提交,推遲一天扣6分(特殊情況例外),按每推遲一天加扣2分以此類推;

  8.參加活動忘記或故意不寫稿者扣20分,並作口頭警告處理;達到兩次不寫搞者將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9.未按時交月份總結者扣5分、期末總結扣8分、年度總結扣15分,發現應付式(如:網上複製,複製同事等現象)提交月份總結扣18分、期末總結扣25分,年度總結扣35分,如出現以上現象者,經批評教育無改過之心者,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二、例會扣分

  參加例會、特殊會議及各項培訓不設加分項。例會遲到或早退扣3分,無故(除重要院級以上重要活動、上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請假扣4分,身體不適(指小病小痛、感冒、咳嗽等)扣2分,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

  特殊會議及各項培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8分,無故(除重要院級以上重要活動、上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請假扣10分,身體不適(指小病小痛、感冒、咳嗽等)扣4分,無故不參加者扣30分。

  三、其他扣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紀律等,按情節嚴重程度由團部評定,給予10分以上扣分處理,嚴重者勒令退團,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在其學生記者檔案上添加此違紀書面報告情況,交至院方檔案室留檔。

  2、對安排的任務未完成,由編輯部和記者團負責人評定,作出4分以上扣分。

  3、安排值班請假扣1分,遲到扣2分,早退扣3分,未到扣5分,找人代簽各扣10分。

  4、受到警告處分者如果認錯態度不好,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二十三條 積分要求

  《院報》記者團成員每月總分不能低於45分,如果低於45分者則提出嚴重警告,例會公開批評,連續兩個月積分低於45分,提出整改措施,並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留團察看一個月,如若不悔改,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收回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如一個月出現扣40分以上者(包括40分)勒令退團,並收回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二十四條 警告的處理

  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兩種,犯輕度錯誤者簽口頭警告書,犯嚴重錯誤者簽書面警告書,並要求作書面檢討,口頭警告達3次者勒令退團,書面警告

  有2次犯錯者勒令退團處理。

  第二十五條 積分適用人員

  為提高成員的工作素養,本積分僅適用於《院報》記者團成員。對綜合表現突出者,作為評“工作積極分子”,“優秀學生記者”的主要依據。

  附:此評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可由團長向《院報》編輯部提交修改申請進行修改。

  第十一章 意見及建議

  第二十六條 為加強《院報》記者團內部建設,加強民主氛圍,集思廣益、群策群力,促進《院報》記者團的發展,完善記者隊伍的建設,特建立本制度。

  具體條例如下:

  1.《院報》記者團所有成員都有權利有義務向《院報》記者團負責人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2.學生記者可以直接向團長或《院報》編輯部遞交意見書或建議書。

  3.學生記者提出關於記者團的意見和建議,團長要及時給予答覆,對所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較嚴重的問題,要及時向編輯部老師反映,共同處理。

  4.《院報》記者團成員,在發現工作分配不合理等情況,應及時向團長或團長助理提出個人意見和個人分配建議等。

  5.對學生記者所提出的建設性建議經採納后,將給予獎勵,並作為評優的依據。

  6.學生記者對自身的意見或建議,有要求指定人員反饋的權利,並有要求指定人員作答的權利。

  第十二章 評優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作積極分子制度

  為鼓勵在實踐中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以及新聞採訪和寫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的同學,記者團於2009年3月開始,每月總結會根據積分制度及個人表現,評選出本月的“工作積極分子”,並記入學生記者檔案中。

  第二十八條 優秀學生記者制度

  記者團將於每學年的第二學期末評選出本學年優秀學生記者,評選標準如下:

  1、熱愛學生記者工作,積極主動、盡職盡責,在實踐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新聞採訪、寫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關注學校的各種發展變化、新聞事件等,積極投稿,稿件錄用率高。

  2、積极參加記者團的各項活動,嚴格遵守記者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準時出席例會,無故不得缺席,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關心其他學生記者,並能積極協助團長做好記者團的各項工作。

  3、尊重師長,尊重採訪對象;在採訪過程中言行得體,受到被訪者的好評。

  4、行為舉止規範,樹立學生記者良好形象。

  5、學習成績良好。

  被評為優秀學生記者的同學可獲得榮譽證書及相應物質獎勵,優秀學生記者名單將在同期《院報》上刊登。

  第十三章 退團事宜

  第二十九條 主動退團

  學生記者因實習、畢業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動要求退團者,可向《院報》編輯部提交書面退團申請,並在大會上說明原因。擔任學生記者工作不滿一年者,自願退團后收回其記者證、團章,撤消備案,不頒發資歷證書。工作一年以上者,退團后保留其備案登記,不收回記者證,頒發資歷證書。

  第三十條 勒令退團

  學生記者有下列情況者,由《院報》記者團勒令退團;

  1、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學校警告以上處分;

  2、違反記者團章程,對記者團的工作和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3、平時表現差,期末考試如有科目不合格者;

  4、其他需要勒令退團的行為。

  5、勒令退團后,將取消其備案登記,收回記者證、團章團服及聘書。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院報編輯部及《院報》記者團。

  所有學生記者在記者團內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遵守紀律。所有團員應相互關愛,增進友誼,若發生矛盾必須及時向團長反映,在坦誠、理解、寬容的原則下妥善處理,不得採取與記者團精神相悖的行動。

  《南洋學院報》編輯部

  《南洋學院報》記者團

  二0一0年六月一日(修改)

  編輯:鄒優偉、鄧偉明

您正在瀏覽: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網友評論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