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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水利工程水費徵收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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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水利工程水費徵收實施意見 標籤:電子工程師 100個品德故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政策,充分發揮水利工程在農業生產中的綜合效益,規範水利工程水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等部門關於規範農村水利工程水費和農機監理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2〕38號)和《轉發省物價局、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明確農村水利工程水費徵收管理政策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2〕63號)精神,按照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批轉市水利局關於開展水利工程水費徵收管理改革試點意見的通知》(六農組〔2003〕02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對今年水利工程水費徵收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水費徵收工作指導思想

  以中央1號文件精神為指導,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以加強農業生產用水管理為用力方向,深化改革,理順關係,明確權責,規範行為,足額收繳水利工程水費,促進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水費徵收方式

  水費徵收工作以鄉鎮為單位,在鄉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鄉鎮對水費徵收工作負總責,統一組織發動,及時分解任務,組織力量按時足額收繳用水戶水費。具體採取委託鄉鎮代收和水管單位直收兩種方式。

  1、代收。在壽春、雙橋、豐庄、正陽關、迎河、板橋、安豐塘、張李、堰口、窯口、陶店、保義、安豐、茶庵、三覺、眾興、炎劉、雙廟集、劉崗、小甸、瓦埠、大順等22個鄉鎮,實行“定點徵收、開票到戶、專戶存儲、重點考核”辦法,委託鄉鎮代收。對代收鄉鎮按照徵收水費總額給予20%的徵收和獎勵費用。其中的10%徵收費用,按午、秋兩季徵收任務完成比例進行結算;另10%待鄉鎮完成年度徵收任務后,一次性給予獎勵。

  定點徵收。由鄉鎮按照縣政府下達的年度水費徵收任務,測算到組,分解到戶,以村為單位設立若干個水費徵收點定時徵收。

  開票到戶。鄉村在徵收水費時,使用水費徵收專用票據開票到戶。鄉鎮可從水利系統選派素質好、能力強的幹部職工參與徵收。

  專戶存儲。由水務分局在鄉鎮開設水費專戶,鄉鎮將每天收取的水費及時存入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結。

  重點考核。縣政府將水費徵收納入財政目標考核範疇,與鄉鎮財政年終結算掛鈎。凡水費任務沒完成的鄉鎮,縣財政從轉移支付中直接劃撥。

  2、直收。在澗溝、隱賢等2個鄉鎮繼續實行水費直收試點。由鄉鎮、村和水管單位組成灌區管理委員會,灌區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當地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和水費徵收工作。徵收過程中,水管單位具體負責現金管理和票據管理。實行直收的鄉鎮,不再給予鄉鎮20%的徵收和獎勵費用。

  3、徵收時間及標準。水費實行午季預征、秋季結清,徵收嚴格實行“三定一公開”辦法。午季按全年水費任務的70%收取,秋季按核定的全年應繳水費總額一次結清。

  三、水費徵收具體要求

  1、嚴格徵收範圍。水費徵收嚴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範圍內的有效灌區和排澇區,按照各灌區當年供水量、排澇量、從河道湖泊提水量及省核定的水費標準收取。對水利工程受益範圍以外的地方,鄉鎮不得分配水費。

  2、嚴格徵收標準。縣水利部門要會同物價和農民負擔監管部門,以鄉鎮為單位,以水稻栽插面積為基礎(水稻面積按當年水稻良種補貼面積計算),根據省定的畝均用水定額標準和單價,測定當年各鄉鎮的水費預算,報縣政府批准後下達當年用水計劃及水費任務。

  3、嚴格分解程序。各鄉鎮要根據渠系的供水情況及今年的水稻栽插面積,自下而上對村、組用水情況進行摸底、分析、測算,按照縣下達年度水費徵收任務足額分解水費任務。要根據用水條件差異合理確定各村、組畝均水費標準,不準平均分配。為便於核定水量,年度供水計量時間自上年度的9月1日起,截至本年度的8月31日止。各鄉鎮分解到村的水費,分別報減負辦公室、縣水務局存檔備案。

  4、嚴格票據管理。實行以票管費,票據管理視同現金管理。縣水利部門按規定到縣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省財政廳監製的“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費專用收據”,收取水費時開票到戶。票據實行專人管理、專人領取。票據用完后,存根及時上繳,交舊領新。對用完后不及時上繳存根的,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5、嚴格使用管理。收取的水費主要用於水利工程建設維護、運行管理及上繳省市等各項成本支出。全年水費足額收取后,縣水利部門要根據灌區工程現狀,從水費中拿出一定經費集中用於水利工程建設維護和冬修“以獎代補”。鄉鎮提取的20%費用,其中10%部分主要用於水費收繳、供水管護、面上工程維修等費用,另10%部分主要用於水費核減及任務完成後對鄉鎮的獎勵。對未能按期完成全年水費收繳任務的鄉鎮,后10%部分不再給予。

  四、水費徵收保障措施

  1、強化認識,營造氛圍。水費徵收工作政策性強,要求嚴。只有讓群眾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群眾才能心平氣順,水費徵收工作才能變被動為主動。水費徵收期間,各鄉鎮及水管單位要利用會議、標語、板報等形式廣泛宣傳水費徵收政策,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使群眾知道為什麼要交納水費,收取水費的依據是什麼,增強水費徵收工作的透明度。每家每戶的水費金額要以村為單位,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做到水量、水價、水費“三公開”,使廣大群眾心裡有本明白賬。

  2、嚴格政策,規範行為。各鄉鎮及水管單位要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嚴禁超受益範圍分配水費,嚴禁超上限分解水費,嚴禁收取任何管理費,嚴禁無證收費和不使用水費徵收專用票據收費,嚴禁對農業灌溉收取水資源費和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代收水費的鄉鎮嚴禁庫外循環、坐收坐支,嚴禁以水費抵債,嚴禁另戶存取水費。

  3、加強監管,嚴肅紀律。縣監察、農業、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水費徵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對水費徵收行為進行跟蹤檢查,嚴肅查處亂收費、亂加碼以及挪用、截留、搭車收費行為。凡截留、挪用的,一經查實,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違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行為的處分規定》(皖辦發[2002]25號)處理到位。凡鄉村幹部用水費抵債、拒不上繳的,由監察、公安、法院等部門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4、立足本職,優化服務。縣水務局要加快體制改革步伐,儘快建立符合縣情、符合水利工程管理規律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達到減員消腫、人員精幹、服務優質、運行高效的目的。要教育廣大職工愛崗敬業,嚴格履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全心全意為“三農”服務,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發展服務。灌溉供水期間,水管單位幹部職工要深入一線,服務到田間地頭,及時為用水戶解決實際問題。要加強灌溉用水的調度和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降低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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