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愛的野孩子
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pp958
一
合歡來到家裡的那一天,正是我9歲的生日。我對着滿桌的佳肴垂涎欲滴,不斷催促在廚房裡忙碌的媽媽:“爸爸怎麼還不回來?他不是說要在我生日時給我一個大大的驚喜嗎?媽媽,你說爸爸會給我買什麼禮物呢?”媽媽有些走神,愣了半天,才說:“再等等,該回來了。”我百無聊賴地等着,屋外的玉蘭花開得正盛,朵朵芳香馥郁。
門開了,爸爸進來了。我歡呼雀躍着奔過去,卻發現爸爸背後還有一個小小的身影,黑黑瘦瘦,睜着兩隻漆黑的大眼睛怯怯地看着我。她穿着不很乾凈也不很合身的舊衣服,兩條辮子一上一下很不齊整。而爸爸居然還緊緊拉着她的小手。“她是誰?”我滿懷敵意地問。“她是合歡。比你小1個月。從今天開始,你就是她的姐姐。”
“不,我不要妹妹,我不要這樣髒的妹妹!”我大叫,衝過去使勁想掰開她被爸爸握着的手。合歡仰着小臉,可憐兮兮地看着爸爸,爸爸推開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緊,安安,你記住,你是姐姐,你不可以欺負合歡,任何時候都不可以。”
我大哭,可是爸爸卻不再理我,他只是柔聲對合歡說:“合歡,來,洗臉。”“合歡,來,吃飯。”透過淚眼,我看見媽媽蒼白着臉呆立着,用顫抖的手摸了一下合歡的頭髮,合歡卻受驚似的把頭一低,媽媽尷尬地笑着。那笑比哭還難看。憤怒像火焰一樣在我心裡焦灼,我恨死了她。她是誰?憑什麼來到我家,來分享爸爸對我和媽媽的愛?
二
據說,合歡來到我家的理由是,她的爸爸媽媽都死了,我爸爸媽媽收養了她。所以,她成為他們的養女,並且喊我“姐姐”。合歡在我的怒視下怯怯地喊我“姐姐”,我總是充耳不聞。我不喜歡她,我當然不喜歡她。我尤其不喜歡她一副可憐兮兮的小模樣。我在日記本里用很大的字體惡狠狠地寫着我新學會的一個成語:鳩佔鵲巢。
爸爸卻很喜歡她,教她寫毛筆字,教她打羽毛球,媽媽的臉上開始籠罩着一層淡淡的憂鬱。爸爸媽媽經常關在屋裡竊竊私語,“安安……”“合歡……”從裡面飄出來,我和合歡都會一愣,不由自主對視一下卻無半點交流。
合歡跟着我上學,同學問:“這是你妹妹嗎?怎麼以前沒見過?”我心煩意亂地說:“她才不是我妹妹呢!不知道從哪來的野種。”說完就和同學一起哈哈大笑起來,合歡漆黑的眼珠里充滿了驚恐,眼淚一點一點溢出來,我得意極了。乘爸媽不在時,我就喊她“野種”。她越驚恐我就越開心。
有一天,爸爸媽媽還沒下班,我對着合歡說:“喂,小野種,給我倒杯水來。”合歡順從地給我倒了杯水,低低地說:“姐姐,我不是野種,你不要這樣叫我好嗎?”我偏不,跳到沙發上,指着她叫:“野種野種野種!”門“砰”地一聲開了,爸爸和媽媽怒氣沖沖站在門口,媽媽沖了進來,揚手打了我一巴掌:“你亂叫什麼?!”媽媽從來沒打過我!我懵了,心中愈發恨合歡:她不僅奪走了爸爸對我的愛,還連媽媽的愛也奪走了!
媽媽舉着手不知所措,喃喃道:“作孽哦!”爸爸則陰沉着臉牽着合歡出門。
我已經隱隱地感覺到爸爸媽媽之間肯定有一個巨大的秘密,這個秘密的根源就是合歡。
三
玉蘭花開了又落,落了又開,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轉眼我和合歡都長大了,她還是喊我姐姐,我還是置若罔聞。我不再喊她“野種”,對她如同路人。
弄堂里的人都說,沈家的兩個女兒一個比一個好看。我知道意思是合歡比我好看。我和她都有漆黑的大眼睛,但她的眼睛長在一張精緻的小臉上顯得格外靈動,加上纖長的體態,長到腰際的黑髮,走在路上,能勾住一路人的魂兒。我心裡有些忿忿,看着鏡中濃眉大眼如同江湖女兒的我,不明白我哪裡就比合歡差了。隔壁張嬸說合歡這樣的女人三百年都難得出一個。我嗤之以鼻。
可很快我就知道我錯了。
大四時,我把男朋友小禾帶回家,高大陽光蓬勃帥氣的他,讓我在一群鶯鶯燕燕中使了多少看不見的心計恐怕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以為我贏了,可是在踏入家門看到合歡的那一瞬間,從他迷離和驚訝的眼神中,我頹然發現:我輸了。
小禾在飯桌上結結巴巴地表白時,家裡的空氣沉鬱得能擰出水來,合歡很愕然也很不安,不斷地說:“不,不,不,我姐姐——”小禾落荒而逃后,媽媽一臉灰白,喃喃:“報應啊。”我冷笑,用手指着合歡厲聲問爸爸:“她,到底是誰?是人還是鬼?”
爸爸輕輕拍着我的肩膀告訴我:“合歡,是我的女兒,和你同父異母……”
早就猜是這樣了,果然。我心裡還是有塊玻璃一樣的東西掉在了地上,嘩啦全碎了,那碎片扎在心上,處處滴血。我轉過頭,大聲對媽媽說:“她還不是野種?被人欺負到門上了,你居然還忍耐了這麼多年!你忍也就罷了,如今還要我忍嗎?”
含着淚水,我轉身離開了家。爸爸媽媽在身後拚命喊我,我的心冰涼似鐵。
四
我不再回家。提起那個家,我意興闌珊,這是怎樣的一個家,爸爸把他跟“野女人”生的孩子堂而皇之領回家來養,媽媽卻一聲不吭做她的賢妻良母。如今,“野女人”的女兒搶了她女兒的男朋友!
畢業了,我去了南方一個城市,離家很遠,我一點也不想家。我拚命工作,很快就按揭了房子,還買了車,男朋友也換了一個又一個。
媽媽打電話來用哀求的語氣希望我回家看看,我總是斬釘截鐵地說:“不。”直到有一天,媽媽在電話里求我:“你爸爸想你了,你回家看看他吧。”“他不是有合歡嗎?”“你爸爸想見見你……他不行了……你回來一次吧,看看他吧,媽媽求你了!”媽媽嗚咽着。
我點燃一支煙,看着煙頭在黑暗中一明一滅,漸漸地冰冷的心中千回萬轉,那窗外的玉蘭花可還開得那樣馥郁芳香?
我還是回家了,我心裡並沒有原諒爸爸。我回家的理由是,把媽媽接出來,把老房子賣掉,聽說,這麼多年來,合歡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就算父親打算把房子留給她,她又有什麼資格擁有?法律上,我才是他們唯一的親生女兒。
五
合歡坐在爸爸的病床前喂他喝葯,爸爸看見我,示意我過去。他拉着我和合歡的手,說:“安安,我知道你一直不肯原諒我,我也不奢求你原諒,我只是希望在我有生之年,你能真正待合歡為妹妹。”我不說話,合歡漆黑的眼珠看着我,也不說話。
爸爸帶着遺憾走了。我沒有太多的傷悲,我的傷悲在我9歲那年就已經被恥辱所代替了。合歡哭得死去活來,我冷笑不已。我告訴媽媽我的打算,媽媽吃驚地說:“那麼,合歡住在哪裡?”“你為什麼還要管她?她害得我們還不夠嗎?”“不——”媽媽緩緩搖頭說:“你錯了,合歡是你爸爸的親生女兒,但不是你說的‘野種’。她媽媽也不是‘野女人’,她是你爸爸的妻子,我,我,我才是插足。”
這真讓我瞠目結舌。媽媽告訴我,原來爸爸在農村娶了妻子,感情也不錯,後來爸爸上了大學,遇到媽媽,媽媽狂熱地愛上了他,於是,在媽媽的用心下,她懷了他的孩子——也就是我。為了良心也為了前途,爸爸只好跟妻子離婚,娶了媽媽。他的妻子同意跟他離婚,什麼也沒要,只是說:“她肯為你懷孩子,可見是真的喜歡你的。你可要對孩子好一點。”後來她一直沒有再婚,病逝前爸爸去看了她一趟,這才知道,其實當年她也懷了他的孩子,那個孩子就是合歡。於是,爸爸把一切告訴媽媽后,決定一定要把合歡領回家。他們選擇了我生日的那一天。
原來事情竟是這樣!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咒罵合歡是“野女人”的“野孩子”,其實我才是!如五雷轟頂,我手足冰涼。
爸爸之所以一直不說,是怕傷害到媽媽,也傷害到我。媽媽之所以一直“隱忍”是因為她一開始就是個尷尬的角色。那麼我呢?這麼多年,我又究竟幹了些什麼?
六
玉蘭花開到荼糜,風吹過,花瓣點點飄落。房子沒有賣,可合歡也沒有住。她走了,她留了個字條給我:
姐姐:
我走了。我留在爸爸身邊,只是因為他是我爸爸,我是他女兒,陪伴他是我的心愿。我已經決定回家鄉教書,這樣可以陪陪長眠地下的媽媽了。關於小禾,我想說的是他既然如此容易移情別戀,你與他早分手總比晚分手好。祝你幸福。
合歡
媽媽說,其實,合歡的媽媽早就告訴過她是誰,為什麼來我們家。她一直在靜靜地等待着我們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