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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分享》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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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分享》有感

  作者:天圓顧問 張少波

  本文從基本原理講到應用,最後指出設計院可能的業務方向,這樣的科普性文章不多,作者王濤一定花了不少心血。

  我是業餘愛好者,前面的就不好評述啦。不過,就第三部分,特別是充電樁這一個專題,因為曾參與一些外圍小項目及為此而做的調查,略有一些同感。

  每一次新技術變革都伴隨着利益的分配,現實中的行業壁壘森嚴,充電設施作為動力電池電動車的普及應用中最重要的一環,已經是一片硝煙。由於(國家主導)標準的缺失,一些代表利益相關的管理部門,如:研究所、測試機構、組裝工廠及銷售單位等聚集一起,它們自成一體的最大貢獻是在非常短的時間內製定了動力電池的行業標準(可以預計,在行業協會倡導下的國標明年就能通過審核會討論)。必須指出,這些標準都是以"排它性"為工作前提的。這樣,我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一個省(甚至於市)與其他的省市採用的標準有不同,同一個省市又有不同的執行標準。

  如:安徽安凱汽車公司現在的主要市場是政府採購的電動公交車(大巴)。事實上,政府對該項採購的參與度較深,在配套的設施處理上出台了很多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如:將此車列入特種車類別併購買相應保險,減少行業標準對其限值;允許該車以掛臨牌的方式在廣州運營,讓廣州市民獲益等等,種種"扶持政策"可謂是為其開足了綠燈。

  又如,深圳比亞迪公司主攻方向是承包出租車及個人電動車。它既參照了日本的鱗酸鐵鋰結構原型又結合了德國的充放電控制技術,技術含量實屬國內頂級,但是,其他省市卻以火災事故隱患為由拒絕了它。它的車先後在北京、上海及杭州以運動會測試項目車為進入突破口,之後便一直賴着不走。同時,深圳政府給與比亞迪的支持力度國內罕見,如:已經辦理規劃的充電樁項目獲得本地補貼,個人住宅駁接充電器可申報共用或者集資以委託安裝形式變通處理,已經有超過半數的新建樓盤預備了以比亞迪標準的接口開關盤等。

  對比以日本、德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歷程,他們也有讓企業主導部分標準,但最終的標準不會遷就主導企業,而且標準會提高到世界應用的高度,表現之一就是適應性廣。

  現在,我們又回到作者提出的設計院業務方向的主題。以上討論有結論如下:

  1)充電樁依然不可以由廠家獨攬。

  2)亂象叢生,立足廣東,為個別企業的定製服務。

  3)以分散形式存在的"設計、施工、管理或服務"的一攬子業務市場總量是巨大的。

  首先,充電樁的設計之爭必先攻陷充電樁之《標準》。這是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而且,標準得有遠見。

  其次,南方可遇見的廣泛的普及形式首先是充電樁,不是充電站。設計的責任在於找到一種低成本的、適應現有標準的、可以在樓盤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簡易樁(可能是過渡形式)的設施路徑。

  再次,如何突破行業壁壘,在現在已經具備一定動力電條件的多層停車場多功能停車場改裝加裝充電樁?這一塊的市場前景最大。

  最後,電力設計的突出優勢應該有機會在"專線專用"上,可能這需要等待作者所指出的"供配改革"的契機。如果,在這裡突破,市場將會是另一翻景象!

  並非客套,這些看法只是站在業餘愛好者的角度,請專家導師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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