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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如何做好的信訪工作

手機:M版  分類:工作體會  編輯:pp958

  當前,我國正處在大變革、大發展時期,隨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也隨之凸現出來:經濟發展和社會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衝突明顯加劇;受經濟發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類社會群體的不同利益訴求難以得到完全滿足,不斷形成新的矛盾和問題。應該說,這些問題都是發展中產生的問題,隨着各項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都可以得到逐步解決。而解決這些問題既是信訪部門的職責所在,更是發揮信訪工作積極作用的主戰場。以甘肅為例,甘肅自然條件嚴酷,經濟總量小,城鄉二元結構突出,生產力發展水平低,社會事業不夠發達,市場化程度也比較低,這就大大增加了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的難度,給信訪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國有企業改革近年來才進入攻堅階段,加之老企業比較多,歷史包袱沉重,企業負債率高,職工安置難的現象非常普遍;工業化、城鎮化水平低,市場發育緩慢,吸納勞動力的能力不強,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安置轉移的難度增大,就業和再就業的矛盾十分突出;全省因企業改制、農村征地、城鎮拆遷、下崗就業以及法律訴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總量增加了6倍,參與人數增加了3倍。 新的形勢加劇了信訪工作的難度,也給做好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斷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是我們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勝利之本。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群眾最直接的一項工作,幫助群眾排了憂,解了難,維護了合法權益,是黨和政府應盡的本分。這樣,才能夯實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因此,要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必須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信訪工作應立足於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目前甘肅省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數量居高不下,其中集體上訪佔到上訪總量的80%。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之所以不斷發生,根本原因就在於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從甘肅省當前信訪涉及的內容看,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仍然是企業改制改組、農村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及法律訴訟等方面的遺留問題。這些問題,通過領導包案、實行信訪責任制、變上訪為下訪,已經解決了一大批,但仍有一些難啃的老大難問題未得到完全解決。這既有政策方面的限制,也有條件方面的障礙,但主要還是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方法方面的問題。 各級黨政和信訪部門,應充分發揮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遇事先想想:群眾為什麼會這樣?假如我是個上訪者該如何?如果上訪人員中有自己的父母姐妹該如何對待?從而真正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要認真落實和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中央、省上有明確規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的,要深入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努力完善政策規定,從而使問題解決得有理有據。對群眾要求合理但由於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設身處地地為他們着想,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說服工作,並積極創造條件,爭取使問題早日解決。 應該看到,隨着法治社會的建立,絕大多數上訪群眾是懂政策、講道理的。只要我們的工作對路,群眾是可以理解可以等待的。要堅持標本兼治,既要妥善解決現實問題,又要注意從政策措施上查找問題。在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時,一定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群眾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新的矛盾,損害群眾的根本利益。問題處理結束后,還應當總結經驗教訓,做好跟蹤回訪,檢查問題的解決是否落實,群眾是否滿意。 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根本保證。首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暢通信訪渠道,使上訪群眾有專人接待,上訪信件有專人辦理。要在基層和部門全面推行信訪首長責任制和公開承諾制,切實提高初次信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定率,採取有力措施,盡量避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尤其是群眾赴省進京上訪事件的發生。現在之所以重複上訪多、越級上訪多,還有一個問題是初次信訪得不到重視,一時解決不了就往上推,有的甚至乾脆放棄自己的責任。 信訪工作是衡量一個地方是否和諧穩定的“晴雨表”。為此,各級各部門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制,明確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主體。屬於哪一級的權限,由哪一級負責解決;屬於哪個部門的職責,由哪個部門處理。要建立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尤其是可能引發群眾上訪的苗頭,做到早發現、早調解。各級負責維護穩定、綜合防治的部門和信訪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定期開展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大調處工作。要變被動為主動,改上訪為下訪,加大對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力度,防止矛盾層層上交,群眾層層上訪,確保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信訪部門要進一步發揮協調、催辦、督查作用 做好一個省的信訪工作,省級信訪部門肩負着非常重要的責任。要進一步發揮省級信訪部門在處理信訪問題上的協調、催辦、督查作用。要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新特點着眼,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經常開展信訪工作專題調研,在維護信訪秩序、開展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化解和處理群體性上訪等方面,完善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要協調各方,嚴格貫徹落實《信訪條例》,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辦事。要引導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抓好信訪工作,領導幹部是關鍵。應持之以恆地堅持和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對重點信訪案件,特別是來省集體上訪和進京上訪案件,一律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黨政領導包案,通過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切實把信訪工作作為關係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限期解決。要加大催辦、督查的力度,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對行政機關違反信訪行政條例規定辦理信訪事項的行為,要加大監督力度,限期予以糾正。對信訪問題推諉不辦、弄虛作假、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嚴肅處理。對因工作失職、激化矛盾,造成群眾越級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或不良影響的,要及時通報,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使信訪工作真正成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工作,真正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工作。 (作者系甘肅省政府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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