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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做到最好心得體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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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做到最好心得體會3篇 標籤:軍訓心得 做最好的家長 做最好的自己

  篇一:在挑戰自我極限中實現“最好”

  2013年已經畫上圓滿的句號,2014年的帷幕已經拉開。值此,新舊交替之際,捧讀《把事情做到最好》,別有一番感觸。任何一件事情,看着易、做起來難,做好難,做到最好更難。細細品味,細細斟酌,字裡行間表現的是一種精神,傳遞給我的是一種境界,我似乎豁然開朗。

  小時候,沒有現代化的作業機械。秋收時,拿起鐮刀,走進麥田,與家裡大人們一起割麥子成為我的一項主要任務。很多兒時的細節,隨着時間的推移已經在記憶中流逝了。但一次割麥子的經歷讓我至今記憶猶新。那次,大人們給我分配的“任務”很少,開始時我看着“挺近”的地頭信心十足。但割一會兒回頭看一下,再往前看一眼,總覺得離地頭還有“很遠”,直到最後,大人們都割到地頭了,我還在地中間來回看。等我最後終於完成分配的“任務”,叔叔笑着對我說:“眼是孬蛋子,手才是好漢子!這次知道了吧……”這句話至今我都記着,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中,我也更深刻體會了這句話的意思。看着易、想着更易,但只有親手做起來才知道做好每件事都不容易。工作是試金石,是磨練和提升我們意志的關鍵所在。最近幾年,在很多工作實踐中我愈加體會到“最好”這兩個字的來之不易。一篇新聞報道,反覆修改、反覆推敲、反覆提煉,直到自己滿意了,拿給領導看,圈圈點點若干處。前不久,領導交付的一項任務,反覆修改達十五次之多。但回頭再一看,在一次次修改和完善中,初稿和定稿的差別竟大的離譜,自己也在這種反覆修改中獲益匪淺。領導們的精益求精讓我觸動很大,讓我在工作中磨練了自己,也讓我離“最好”更進一步。

  且不說怎樣去做到最好,單說“做”這一個字,沒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積極的工作態度也無法實現。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種責任。“責任”,從大道理上說,是高尚的職業精神;從小的方面來說,即是一個人做事的基本準則。一個人工作的好壞,最關鍵的一點就在於有沒有責任感,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責任可以使人堅強,責任可以發揮自己的潛能、能力。責任可以改變對待工作的態度,而對待工作的態度,決定你的工作成績。只有在工作中,認識到、了解到自己的責任,清楚自己的職責,並承擔起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責任,那麼工作就由壓迫式的被動,轉化為積極主動,並享受工作樂趣以及取得成績的快樂。從某種意義上講,責任,已經成為人的一種立足之本。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責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缺乏責任,組織不會重用你,同事不願與你共事,朋友不願與你往來,親人不願給你信任,你最終將被這個社會拋棄。在這個世界上,有才華的人太多,但是有才華又有責任的卻不多。只有責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崗位最需要的。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個人實現自我夢想的最佳途徑。現在有很多人,心態浮躁,沉不下心踏踏實實地做事,不屑於小事和細節,把寶貴的時間用在抱怨人生和等待做大事的機會上。只有踏踏實實的做好工作,把事情做到最好,才能贏得領導的信任和大家的尊重,才能為自己贏得更多更好的機會。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種工作方法,它不是一句口號。一塊磚很簡單,由磚構成的大廈卻不簡單;一棵小草何其單薄,而一片草地卻生機盎然。小到一個科室,大到全縣,任何整體目標的實現都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大家都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就會形成強大合力,就能創造奇迹。

  把事情做到最好,很不簡單。那就需要從最簡單的事情上入手,把簡單的事情做到極致。實現“最好”的過程是自我挑戰的過程、是挑戰自我極限的過程,我們的自身能力在挑戰“最好”中不斷淬鍊、不斷提升,堅持下去,我相信,最終我們也會收穫一個燦爛的人生。

  □李照明

  篇二:做事情要盡善盡美——《把事情做到最好》心得體會

  《把事情做到最好》一書,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獨特鮮活的案例,全面又系統地總結出一套實際工作中極具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的做事方法,讓人收穫良多。

  怎樣把事情做到最好?《把事情做到最好》歸結為“十個事”,即: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一定要想做事,要主動有為,只要想做,就沒有做不成的事;一定要肯做事,用積極的態度去做事,不要被動,而是主動找事做,只要肯做事,肯定會得到重用;一定要能做事,“弓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學本領,長本事,才能把事做好;一定要會做事,要善於用智,要耐得住性子、俯得下身子,把事情想明白、看明白、干明白,做“有眼力勁”、“有頭腦”、“有手段”的人;一定要敢做事,對待工作有衝勁敢於挑戰,做起事來有激情、敢為人先,多請教、多學習,把不會做的事做好做成;一定要善做事,要善始善終、善謀善干、善做善成,不死守常規,不呆板處事,善於變通,勇於創新;一定要做對事,做事要做正確的事,忙要忙到點子上,這樣才能事半功倍;一定要做成事,做事要帶有韌勁,帶有激情,持之以恆,不能做表面功夫,要做徹底、做完美;一定要做好事,明白做人先做事的道理,事事盡心儘力;一定要做到不出事,做小事要細心,做大事要小心,常說沒事就會有事,長怕出事,就會沒事。

  人活着離不開做事,做事是我們立身之本。閱讀《把事情做到最好》這本書後,我結合自身實際對“把事情做到最好”有幾點淺顯認識。

  我認為,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擺正心態。要明白,人的潛能、人的素質、人的智慧、人的價值、人的夢想是在做事過程中激發、展現、實現的,只有做事才能不虛度人生,才能有所成就。應時刻樹立把事情做到最好的心態,做事有耐心、有自信,正如書中所說,要會幹事多理性,敢做事勇於挑戰、富有激情、敢為人先,善做事不問任務有多難只問如何去達成。

  我認為,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打鐵先自強”。“自強”是做好事情的前提,要把事情做到最好,首先要充實自己、強大自己、豐富自己。這樣才能做別人不能做的事,做別人不會做的事,做別人不擅長做的事,做別人做不成的事,做別人做不好的事,做別人做不到的事。

  我認為,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海納百川”。想干好一件事,往往僅靠一個人的熱情和能力是不夠的,更多事情需要團隊合作才能完成。必須要有“海納百川”的態度對待團隊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讓這個小小的團體凝聚在一起,發揮它最大的作用,把事情做到最好。

  我認為,把事情做到最好,要盡善盡美。做任何事情都要竭盡全力,用心去做,以求盡善盡美,不要以“差不多”、“可以吧”這樣的話降低對自己的要求。要給自己制定一個高於他人的標準,更要有刻苦敬業、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工作態度,這樣才能事事盡善盡美。

  新聞工作是個嚴謹的工作,我在工作中對待每一個新聞采寫稿件、每一篇來稿編輯、自己負責版面編排都力求盡善盡美,力爭無愧一個新聞工作者的稱號。

  □劉靜

  篇三:在其位盡其職——讀《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本十分優秀的讀物,全書緊緊圍繞“把事情做到最好”這一主題,用一個個樸實的案例,向我們闡述如何立足自己的崗位,做好本職工作。它像鏡子,照出了我們身上的缺點和不足;它又像一位長者,把做人做事的道理講得很透徹。全書深刻細緻地分析了要想把事情做好,需要我們持什麼樣的態度、具有哪些素質。通過對這本書的深入學習,我覺得要把事情做到最好,離不開以下三種精神:

  一、要有“捨我其誰”的主人翁心態

  要把事情做到最好,首先要有一個積極的心態。一個人對待工作的心態,直接影響工作的好壞。因此,在工作中我們不能說“這事差不多就行”,不行就是不行,可行的事情一定要把它做到最好,說“這事我能做,並且已經做好”。只有實事求是的把每個小事做好並落到實處,把每個細節考慮到位,這樣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創造出更多的價值。辦公室工作十分瑣碎,但工作責任卻很大。作為辦公室的一員,就必須具備一種“捨我其誰”的主人翁心態,始終把工作當成自己的事來做,並且儘力把每一件“瑣事”事情做到最好。要注重每個細節。辦公室接觸人比較多,客人臨行時的一句“慢走”,都會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增添每個人臉上的笑意。

  二、要有“朝聞夕死”的求知者精神

  古人用“朝聞道,夕死可矣”來形容對知識追求的迫切,而這種孜孜不倦的學習者精神,正是要想把事情做到最好所需要的,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增強能力、提升水平,才能做成事、做好事。如果因循守舊,不及時補充新的知識,就不能及時“接軌”時代,等待我們的結果只能是被淘汰了。學習是無止境的,即使有很高學歷的人,也需要不斷地“充電”。因為一個人的知識能量就像電池,總是在不斷地釋放和消耗,因而也必須不斷地補充和儲備。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信息潮湧,令人眼花繚亂。我們應該把不斷學習當作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思想境界。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從不斷的學習中汲取營養,充實知識,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與辦事水平,才能勝任工作。否則,就會落後於時代,就會難以完成肩負的職責任務,更別說要把事情做到最好了。

  三、要有“奮勇向前”的開拓者魄力

  在工作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很多難題,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做“迎難而上、奮勇向前”的開拓者還是“知難而退、畏縮不前”的弱者呢?或許沒有人願意被貼上弱者的標籤,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迎難而上?溫家寶總理曾說過“黨員幹部要事不避難,敢於擔當,奮勇向前”。作為黨員幹部,不僅要具備勇於擔當的精神,做到應該做的事,頂着壓力也要干,必須負的責,迎着風險也要擔,真正把這份擔當變為內心深處的價值追求,在本職崗位上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做好事情也就順理成章了。作為剛參加工作時間不長的年輕人,我們更要具備這種敢做事的魄力,要有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精神,要敢做事,不要害怕犯錯,我們的領導和長輩對於青年人才成長,是有廣博的胸懷和寬闊的度量的。“青年人犯錯誤,上帝都能原諒。肯犯錯了說明你肯做事,任何事情不能百分百成功,青年人才同樣如此。 ”戰勝了畏縮退卻的心理,才能在困難面前放手一搏,才會有破解難題的希望,才能將難事做到最好。

  很多時候,我們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完”的願望勝過“把工作做對”的願望,注重了過程而放鬆了對結果的重視,最後弄的是忙沒忙到點子上,更沒忙出結果,對團隊和對組織都是無法交代的,因此,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有一種把事情做到最好的心態,儘力盡心地把事情做到做對、做到最好,這個組織才會有朝氣、有活力,這個集體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或許我現在在某些方面還存在嚴重不足,做得不夠,但是從現在起,我要對每一件事都秉持着“把事情做到最好”的態度,並且為之付出汗水和努力,我相信我們都能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盡職盡責的做好辦公室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作者系縣委宣傳部辦公室科員)

  □李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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