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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三毛流浪記有感_7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pp958

讀〈三毛流浪記〉有感 

  四川省彭州市延秀(外語實驗)小學 五年級二班 蔡麗玲 指導老師:何艷 

  提起《三毛流浪記》這個故事,相信大家都讀過吧!《三毛流浪記》這個故事講的是:舊社會中的一個小男孩頭上只長着三根頭髮,名字叫“三毛”。三毛父母早逝、無依無靠,和着許多與他同病相連的小夥伴過着沿街乞討、饑寒交迫的生活。三毛是個苦命的孩子,因為窮,他總是受人欺辱,他當過洗頭工,做過苦力,甚至無奈之下在垃圾桶里找吃的……三毛是個善良的孩子,他曾經拾到別人狠心丟下的孩子,自己既當爹又當媽地照顧他。三毛是個勇敢的孩子,面臨危險他總是第一個挺身而出…… 

  在大雪紛飛的冬天,富人家的小狗都穿上了棉襖而三毛卻在寒冷的嚴冬披着撿來的布袋。與他相比,我感到我多麼幸福啊!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有着關愛我的父母。而三毛卻沒有家,不能感受到家的溫暖;沒有父母,不能得到父母的關愛。想着想着,更激起了我對舊社會的無比憎恨和對新社會的無比嚮往。和三毛比起來,我卻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把父母對我的關愛當一回事。我每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根本沒有設身處境地為父母想過他們的艱辛,可三毛每天過着豬狗不如的生活,卻從來也沒有抱怨過,而是更堅強地活着。記得有一次,媽媽親自為我織了一件又厚又暖和的毛衣。和三毛的布袋比起來我幸福極了,而我卻不珍惜媽媽的勞動成果,嫌毛衣織得不精緻太單調了,從來不肯穿這件滲透媽媽心血的毛衣。媽媽一氣之下把它丟進了垃圾桶。現在回想起來可真後悔,如果當時我把媽媽辛苦織出來的毛衣拿來穿,那就不會白費了媽媽的心血。 

  讀了《三毛流浪記》之後,使我深深體會到今天的生活來之不易,我一定要好好珍惜這充滿溫情的和平年代,珍惜這個無數革命先烈用血肉之軀撐起的這一片艷陽天我們要在這燦爛的藍天下,發奮努力,用自己學到的知識,報效祖國,為國爭光,讓三毛流浪的日子世世代代永遠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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