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愛的一本書讀後感徵文
手機:M版 分類:徵文範文 編輯:得得9
書中的確有許多地方讓我感動。他描寫薩麗婭道:一次小時的被狗咬,便可奪走一個小女孩的未來,讓她遭到遺棄,成為被歧視的對象。他認為:美貌,是個巨大而不當的禮物,來得既任意,又愚蠢。
還有一處令我感觸最深,那就是關於那對兄妹的描寫:阿普杜拉老了,知道自己將痴獃,忘掉一切,於是他把那個鐵盒放着,裝着所有羽毛,包括在沙漠里飄下的黃色的羽毛。他在信中寫給他不見了的帕麗:“他們告訴我,我必然要走入水中,很快就將沉沒。出發之前,我把它們留在岸上,給你。我懇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會知道,當我沉入水中時,心裡想着什麼。
《群山回唱》的確是一本值得幾看的書。?
觀《讀書與人生》有感
高二年6班 柯安琪
培根說過,讀書可以作為消遣,可以作為裝飾,也可以增長才幹。我認為,讀書,若是人類精神的滋養品,那麼讀什麼書,就可以看出你是什麼人,就好比吃垃圾食品的人說明你的身體不健康,吃瓜果蔬菜飲食均衡的人說明你是個身體健康的人一樣。
讀什麼書,決定着你以後走什麼道。我認為,每種書都自然有它的好處,不能說所有的漫畫,所有的小說都是劣等書,如果是以一種積極地態度去閱讀你認為對的書,那便是好的。你喜歡看漫畫,並不代表着你以後一定過着窮困的日子,你可能從中得到樂趣,成為一名漫畫家;喜歡看小說,並不代表着你以後會沉浸在不現實的世界里,這或許會使你充滿寫作的靈感,最終成為一名作家。
有目標的去讀書,用讀書去尋找你的夢想,去完成你的夢想,我認為這才是讀書真正用處所在。而不是成天泡在一堆教科書里,僅為了當前的分數,卻不去想想自己讀這些書是幹什麼的,自己想幹什麼,自己真正的需要看什麼書。這就是許多人有着高文憑,卻一生無法成功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抽出空來想想自己的夢想,自己除了教科書還需讀什麼書。
但現實往往就是這樣,大多數的人懷着消遣的心態去讀書,而不是有目的的去讀。這就形成了讀小說,看漫畫不成器的說法。其實,無論是人們所認為的多“高檔”的書,如果僅為了證明你是有文化的知識分子,那再“高檔”的書,內容再有營養也只是掩蓋你無知醜態金光閃閃的裝飾品罷了。
文憑高等於有修養?當然是否定的。多少高官是以文憑畢業,但又有多少高官能保證一生清正廉潔?
我認為那些有關哲理,人生道理的書從某種意義上勝過教科書,雖然它不會像教科書的知識一樣高深費腦,但它是有感情的,人人皆可以接受,並受益匪淺。許多成功人士能常勝不倒,並不是因為他的技能,而是他的個人修養;他的技能就好比容貌,他的修養就好比內心,人的容貌會老,會變,但內心的真善美與否是無法被迫改變的。技能會生疏,但個人的修養不會生疏。所以說,懂得讀正確的書,能使一個人提升修養,我雖不能說他們可以取得事業上的成功,登上人生的巔峰,但是,成為一個受人歡迎的人,是一定的。
把讀書當成消遣品?裝飾品?或是工具?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選擇。人生掌控在自己的手裡,讀什麼書,做什麼人,你得自己選擇。
觀《平凡的世界》有感
高二年6班 楊有民
你看過這本書嗎?你聽說過嗎?你的第一印象是什麼?如果看過,感覺又是什麼呢?
請恕我才疏學淺,我是直到高二上學期才聽我們政治老師提起,他說影響他最深的兩本書一本是《穆斯林的葬禮》,另外一本就是《平凡的世界》。我沒有記筆記的習慣,但這次卻是例外。我甚至是不由自主的,一聽到這平凡卻冥冥之中有種魔力吸引着我的名字,便將其記在了草稿本最顯眼的位置。隨後的幾天里,我一直在圖書館尋覓。終於在二樓一個最不顯眼的角落發現了它。那裡光線暗淡,幾乎見不到人影,好像自己獨自一人在深海中潛行。也許用李清照的“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來形容最貼切不過。書的封面已破舊,頁紙也已泛黃,薄薄的印上了一層灰塵。我小心翼翼的將它捧起,就像是抱襁褓中的嬰兒。那一刻,我有些害怕,有一些酸楚,但更多的是欣喜!
一開始看,我便像着了魔似的欲罷不能,上課注意力再難集中,晚自修時甚至將作業扔在一邊。班主任幾次提醒我如果再看,就將其沒收。可這並不能阻止我邁向《平凡的世界》中的步伐。連我自己也很驚奇,如此着迷的看一本書還真是頭一次。倘若我以前就有看書的這種魔力,可能就不至於讀理科了。
此書一共三部,着實花了些時間去看。小說主要描述了文革末到解放初幾年間,以孫少平一家為中心的中國當代城鄉社會生活的變遷。在孫少平的讀書時代,食堂的菜被分為甲乙丙三等。少平由於家庭的拮据,只能吃丙等菜——清水煮蘿蔔,和兩個黑高粱麵餅。而跟他吃一樣的人寥寥無幾。出於一種自尊心,他每每得等到別人吃完才敢去領取,然後躲在牆根下狼吞虎咽起來。現在的我們已經體驗不到那種窘境了吧,卻仍然能深深感受到那種無奈與辛酸。這種感覺其實一點也不遙遠,我的父輩們就是這樣走過來的。每當父親或母親談起當年缺衣少食的生活,我就格外認真的聽,一頓晚飯能吃到深夜。
當時我家是特別窮的,但也是父親在“逆境”中得到磨礪,早早的懂事了。吃食且不說了,比孫少平的強不了多少。衣服常年帶着補丁,鉛筆削得不能再短還不捨得仍。天蒙蒙亮就得上山砍柴,放學回來後放牛砍柴兩不誤,彷彿學習成了父親生活的附屬品。但他的成績卻從沒讓爺爺奶奶操心,一直保持在前三名以內。後來因家中沒錢同時供爸爸和叔叔讀書,爸爸的心也已不在學習上,便勉強向村裡借來盤纏,開始出去闖蕩。在陌生的城市裡,舉目無親,身無分文,只得露宿街頭,忍飢挨餓。兩天後開始了比在家還苦累的打工之路。那一年,他十七歲。比我現在的年齡還小。
相比起來,我們這一代人的生活實在太安逸了,安逸得習以為常,安逸得忘了珍惜。“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剩飯剩菜”堆積如山。人們只顧着開Party, 上網吧,打電子遊戲。就好像董卓挾帝遷都時,除曹操外茫然、彷徨、沉溺於酒宴的十七路諸侯。紙醉金迷的背後,是精神世界的萎靡和頹唐。我覺得應該向過去苦難的生活取點“真經”了!
所以,我鍾愛《平凡的世界》,還要向大家強力推薦它。它很適合大眾,貼近生活,同時還演繹着一段歷史。《匹夫》有句歌詞是這樣說的:“輪不到我們來做,英雄來去就那麼幾個。”大部分人過的都是平凡的生活,不求轟轟烈烈,但求無悔於心、充實自在。而這本書中的主角無疑是很好的標榜。雖然他們生活各異,但總能感到他們骨子裡都透着一股勁兒,一股不服輸的勁兒。就孫少平來說,窮則窮矣,但絕不苟且。他頑強拼搏,積極向上,追求美好。他做過攬工漢,蓋過房子,砸過石頭,無論什麼活再苦再累都干,這一切都因有精神生活的支撐。他讀書讀報,從而為自己的精神世界增磚添瓦。他的幾次愛情經歷也很能給現在的年青人以啟示。
有人說中國人啥都不缺,只缺精神信仰。是的,缺的是真正的精神信仰。這點我們做得還真不夠,否則恐怖分子也不會越來越多。自己缺乏精神信仰,便很容易被邪惡勢力入侵,變得不分是非、可怕起來。
我們應該學學孫少平的不卑不亢,以善良為堡壘,以寬容為橋樑,追求生活美,精神美!
可是,就我們學校而言,還有好多人沒看過甚至連聽都沒聽過。
在我看完此書以後,猛然回憶起高一時的一位女生曾拿着它在講台上向大家推薦,雖然說得很激昂,卻沒有人聽進去,反而嘲笑她家是賣書的。整整一個學期,許多人都不叫她真名,而是:“喂,賣書的。”其中就包括我,真是無臉見她了。當時她一定是嘗到了此書的妙處,所以情不自禁要向眾人分享吧。唉,愚蠢的我們啊……
所幸的是,去年一次去書店時又看到了《平凡的世界》,它已被列為中學生課外必讀書物,我由衷感到欣慰。
酒香是不怕巷子深的!?
好書推薦:追風箏的人
高三年12班 何麗珠
第一次讀阿富汗作家寫的小說,講的是兩個阿富汗男孩的故事。作者是卡勒德?胡賽。
一開始看到書名覺得很是疑惑,風箏,為什麼要追呢?原來追風箏是書中當地的一個比賽,需要兩個人的共同合作。哈桑因為幫阿米爾追風箏而受到凌辱,而阿米爾看到了整個事發過程,但是為了贏得父親的喜愛,還是沒有站出來。
或許,許多人會感動於小說第一頁的一句話——“哈桑從未拒絕我任何事情。”時,他被拉辛汗叫回來一起照料阿米爾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員看中了這棟豪宅,並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極力反對,結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槍殺。 做阿米爾的炮灰,這主要還是哈桑自己的選擇。 對此,我的理解是,我們愛一個人,多是愛自己在這個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這個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們對這個人就越在乎,最終會達到這樣一個境界——“我甘願為他去死”。 或許,喜愛《追風箏的人》的一些讀者會對我這種分析感到憤怒,覺得我並不理解這樣一種偉大的情感,但通過哈桑的兒子索拉博的言語,我們會看到,導致這種奉獻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懼。他為什麼甘願去做炮灰? 當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爾去了喀布爾,從已成為塔利班官員的阿塞夫的手中將索拉博帶回了巴基斯坦,而代價是險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彈弓將阿塞夫打成獨眼龍的話。 在巴基斯坦,阿米爾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國。索拉博一開始沒答應,並說出了他的擔憂:“要是你厭倦我怎麼辦?要是你妻子不喜歡我怎麼辦?”除了阿米爾,幼小的索拉博已沒有其他親人,這時,他作為一個孩子產生這樣的擔憂不難理解。 不過,在我看來,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親說出他的心聲。原來,哈桑之所以做炮灰,為了阿米爾的一個藍風箏而被凌辱,為了阿米爾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槍殺,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他擔心阿米爾會厭倦自己,會不喜歡自己。 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寵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順”的孩子,他們在成年後為了得到父母的歡心會不惜付出一切代價,以至於嚴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絕大多數孩子學會說的第一個詞彙是“媽媽”,而哈桑說出的第一個詞彙卻是“阿米爾”。這個細節的直觀理解是,哈桑將阿米爾視為最親近的人,象徵性的理解則是,阿米爾是哈桑的“心理媽媽”。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獲得“心理媽媽”的愛,為了達到這一點,他們不惜付出任何代價。 哈桑不例外,阿米爾也不例外。阿米爾說出的第一個詞彙是“爸爸”,那麼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媽媽”,為了獲得他的愛,阿米爾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並最終不惜將哈桑犧牲。 阿米爾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則主動願意做阿米爾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個人都不值得另一個人做炮灰。 因為,奉獻者的生命重量會壓得接受奉獻者喘不過氣來,後者會發現,除非他給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報,否則他心中總會有歉疚。 或許,虧欠感是我們最不願意有的一種心理,而如何處理虧欠感便成了左右我們人生道路的一個關鍵。 哈桑是阿米爾的爸爸和僕人阿里——其實她和阿米爾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長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來的私生子,他無法公開承認哈桑是自己的兒子,這令他心懷歉疚。為了彌補這種歉疚,他的辦法是用他的財富和力量慷慨補償所有需要幫助的人。 對此,拉辛汗形容說:“當惡行導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獲救。” 這是少數人處理歉疚的辦法,儘管這不是最好的辦法,但這仍然稱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辦法是阿米爾的道路——貶低或逃避自己虧欠的人。 當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時,阿米爾一時成了“種族主義者”,他先是覺得為了用藍風箏贏取父親的愛,犧牲哈桑是必須的,接下來,當心中出現一剎那的猶豫時,他對自己說“他只是個哈扎拉人(阿米爾是普什圖族人,很多普什圖族人對哈扎拉族人有歧視)”,這就是貶低。通過貶低奉獻者的生命價值,接受奉獻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這種貶低心理是很常見的,我們既可以在文藝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發現這樣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們很少會得到接受他們幫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對恩人的仇恨勝於對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會徹底喪失,於是一切人均被他們貶低為炮灰。阿塞夫便是這樣的人,他沒有底線地凌辱一切弱者,因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個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爾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夢見阿塞夫對他說:你和哈桑吃一個人的奶長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過,阿米爾畢竟不是阿塞夫,他無法逃脫愧疚感的折磨,這種愧疚感顯示他仍然是一個有良心的人。 “我向來只為一個讀者寫作:我自己” 可惜,除了貶低外,阿米爾還選擇了逃避。因無法面對哈桑,他栽贓哈桑偷了他的錢財和手錶,而終於導致哈桑離開他的家。 但他越貶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為這歉疚感不在別處,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後又回到喀布爾,要將哈桑的兒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當阿塞夫將他打得死去活來時,他哈哈大笑。 這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懲罰。他曾渴望被哈桑懲罰,但哈桑只會繼續付出,而不會表達憤怒。但他終聽上去,這是多麼忠誠的愛。可當我讀到這個句子時卻不禁皺眉,不是這樣的,真正的友誼並不是這樣的,我有些厭惡阿米爾對於哈桑奴僕一樣的態度,懦弱到連在他人面前承認哈桑是朋友都做不到,我厭惡哈桑對於阿米爾死心塌地、侵盡所有的忠誠,他太不愛惜自己了,在他與阿米爾的友誼中他把自己的姿態擺得太低太低,果然,當哈桑為捍衛阿米爾的榮譽而被人凌辱時,阿米爾卻選擇了逃避。不僅如此,阿米爾還設計將哈桑驅逐出自己家門。
可令人欣慰的是,在接下來的二十多年裡阿米爾一直充滿了內疚。當他已經成家立業,從美國回到阿富汗打算贖罪的時候,卻發現哈桑已經去世了。但是他的孩子還在。全書的最後,阿米爾放起風箏,然後追風箏。主人公之後二三十年來追的,不是風箏,而是內心的愧疚,他需要的是把良心追回來。看完后我頓悟,對阿米爾這樣的付出,畢竟是哈桑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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