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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的恩情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pp958

  我媽媽在整理書籍時,發現了一張借條,一看,驚訝不已。這是一張二十年前的借條,是本地富人張大可立的。那時,他向我們家借了兩百元錢。那時的兩百元錢可不是小數目,爸爸媽媽至少要省吃儉用一年多。我們家的日子現在仍不寬裕,爸媽所在的工廠倒閉了。現在爸爸在深圳一家合資廠當門衛,都近五十歲的人了。爸爸的一千元月薪要分成三份,一份自己用,一份寄給讀大學的弟弟,一份寄回家,這三份都是做生活費用。媽媽想起來了,這張大可那時是剛從鄉下進城來,曾經借住在我們家隔壁,那時好像是借錢買人力車。當時是一面之交,非親非故,就借錢給他了。張大可現在可是有錢人了,他這麼多年開出租車掙了不少錢,在“龍香閣”花園買了一套房子。媽媽想了又想,便拿這張借條去找張大可兌錢,但又擔心張大可不認賬。媽媽說去試試看。

  好不容易才找到張大可,張大可好像已不認得我媽媽了。我媽媽把借條給張大可看,張大可這才吃驚地望着我媽媽,說:“你是嫂子?”那時候,張大可把我媽媽叫做嫂子。我媽媽說是。張大可看着我媽,問了我媽家裡的一些情況后,一會兒,竟嗚嗚地哭了,說:“嫂子,這麼多年了,我沒去問過你們,沒去看過你們,我以為你們的日子過得比我還好。我對不住你們。我這個鄉下人有了錢是不是忘本了?”我媽沒想到張大可會這樣,連忙說:“這也不怪你,大家都忙着過日子不是?”

  張大可二話沒說,當即拿出兩千元錢雙手遞給我媽。我媽說:“不用這麼多,我只要兩百元。”張大可說:“二十年了,嫂子,兩千元不多。”但我媽還是只要兩百元。

  媽媽拿了這兩百元錢,就給爸爸打電話,告訴爸爸這個月不用給家裡寄生活費了。媽媽說了把張大可二十年前的借條拿去找他要錢的事情。

  第二天,爸爸給媽媽打電話,說他想起來了,張大可借的錢第二年就還了,只是那時他一時找不到借條,所以沒能撕這張借條,沒想到這借條躲了二十年,又出來了。爸爸叫媽媽趕快把錢還給張大可,並向人家道歉。

  媽媽就拿着錢去還張大可,並連連道歉。張大可說:“我記得這錢好像沒還啊。”媽媽說:“還了的,孩子他爸不會說錯。”

  這以後,讀大學的弟弟每月都會收到一張五百元的匯款單。我們知道,這是張大可寄的。收到錢后,我們每月都會立一張借條給張大可,而張大可過後都把這些借條撕了。他保存着的,是二十年前他立給我們的那張借條。用他的話說,是這張借條使他現在有錢的,他想起二十年前他沒錢的時候曾經得到的幫助,現在他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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