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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母親

手機:M版  分類:親情友情散文  編輯:得得9

父親母親 標籤:父親的病 母親節

  看到徵文主題[父親母親]幾個字,在我的腦海里第一個浮現出來的就是: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給的,所以,人們在說起自己的父母的時候,總會對“父親母親”四個字感覺特別親切,也常常用自己的感恩的心來歌頌和孝敬自己的父親母親。我們為人父母,也應該盡父母的應盡之責。

  父母,是一種稱呼,也是一種責任。父母成立了家庭就擔負著生兒育女的神聖職責。父親母親,給了我們生命,把我們帶到了這個世界上,我們對父母感恩不盡。因此,歌頌、感恩、孝敬父母是兒女應該做的事情。然而,在子女們歌頌、感恩、孝敬父母的同時,做為父親母親的你我,也肩負着神聖的使命和應盡的責任。做為母親,在寫這樣命題文字的時候,我的想法可能與大家有所不同。我想的是,身為父親母親的我們應該肩負的責任。近些年我國的離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趨勢,離婚夫妻中有子女的家庭佔到總離婚家庭的70%左右。離婚後,孩子不再是雙親家庭,而單親家庭,有的是跟着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連單身都算不上。還有的甚至是無親家庭,被遺棄或者送到孤兒院。這樣的現象是我們所不願意看到的卻常常能看到的。於是我心裡曾不只一次地問過:做為父母,是否應該為子女(尤其是未成年的子女)多盡一些做父母的責任呢?

  父母當慎思:如何成為一名負責任的父母?在大部分父母的意識中,生了兒女只要能滿足他們的物質需求,衣食住用行,有求必應,條件優越,有病及時治療,能保證孩子身體健康,父母就盡到了責任。雖然這是一種漂渺、低層的責任意識,這隻不過是盡到了生養兒女的必須,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而現實生活中,離異家庭的許多父母連這最漂渺、低層的責任都做不到。鄰居家一對老兩口,帶着一個11歲的小孫子。兒子和媳婦離婚9年了,這孩子生下來就由爺爺奶奶帶着,一直到今天。兒子和媳婦在外地又各自成家,誰也不管這個孩子。每當看到這個孩子的時候,他總是自己在樓下的角落裡玩,跟其他的孩子很少接觸,眼神里總有些憂鬱。有一次孩子病的很重,孩子的爺爺找到愛人,求愛人開車拉孩子去醫院。孩子住院后,醫院的病房裡,四個人的房間,有三個孩子是由父母陪伴在身邊的,而鄰居家的孩子只有老兩口在輪流看護着孩子。我去醫院看望的時候,看到另外三個孩子在父母身邊的撒嬌玩耍,是那樣的快樂。再看鄰居家的孩子,躺在床上,彷彿心裡在想着什麼,一言不發。看到這個孩子,我的心裡有種說不出的酸楚和恨。可憐這個有父母卻沒有父愛母愛的孩子,恨這個孩子父母的不負責任。

  歐美國家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的離婚高峰,促成了大量離婚式單親家庭的出現。中國從改革開放至今,由於快速增長的離婚率,使單親家庭子女也隨之多了起來。注意觀察過這些離異家庭中的孩子,總有一種憂鬱的眼神,在他們幼小應該充滿快樂的眼睛里,看到的似乎是對父母雙親能一起領他們去一次公園時的期待。堂姐是離異女人,自己帶着孩子。有一次我去她家,無意中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她女兒的日記這樣寫道:“自從父母離婚,雖然母親在物質生活等方面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但我仍常常感到一種自卑、孤獨和失落。我無法和別的同學一樣,得到父親那種強有力的鼓舞和支持,也不能像其他同學那樣,自豪地談論有關爸爸的事情。因此,我總是感到自己是那麼怯懦,是那麼沒有自信……”看到這段話的時候,真的讓我有了一種《野菊花》歌中傾唱的孤獨了:我知道父母雙親,就卻再沒看到她。雨落下時,從來都獨自害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終身的老師,父母撫養教育孩子是天經地義的責任。成語“上行下效”、“有其父必有其子”等哲言都是對父母責任的最好詮譯。傳宗接代不是簡單的指生育,也包涵了教育的責任。針對現在離異家庭孩子的撫養和教育問題,有人說:現在社會就這樣。社會是什麼?我不知道該怎麼定義“社會”,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是社會一分子,我們不能事事都去埋怨社會。凡事從自身做起,是最主要的。任何事情的抱怨與怪罪,不如放正心態,凡事都想想自己肩負的責任。《三字經》中寫道:“子不教,父之過”,“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作為父母,對教育孩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先賢們早為我們做出了表率,也留下遺訓給我們。生完孩子而置孩子於不顧的父母們,為什麼“現在社會就這樣”的說法你接受,而你當父母的責任卻不能擔當呢?如果僅僅把生兒育女當做一次人之常理的快樂享受,而放棄對孩子自覺主動的撫養和教育,不履行做父母的義務和責任,我不禁要問:這樣的父母,與動物何異?

  為人父母者的基本責任就是養和教。正如馬克思所說:法官的行業是法律,傳教士的行業是宗教,父母的行業是培養和教育子女。父母不僅要讓孩子學會走路,更應該讓他們知道走路的意義。為人父母,對子女首先是養,沒有養何來教?現在許多離異父母連最基本養都做不到,教就更是無稽之談了。有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尤其是跟着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的孩子,太多時候一年年看不到自己的父母。每當看到這樣的孩子,我心裡在想:同樣的孩子,只因為父母的不同,讓同樣的孩子有了不一樣的命運。父母不是生下了孩子就是父母了,你們既然做了父母,就要履行責任,肩負責任感。沒有責任感就不應該做父母,不配做父母!

  父親母親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父親和母親的角色作用是不可能互相替代的。在孩子人格的形成過程中,父母有着無法互相取代的作用。缺少父愛,孩子就會形成所謂的偏陰人格;缺少母愛,孩子又會形成所謂的偏陽人格。只有父親和母親的通力合作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孩子。所以,父母之間的恩怨不要影響到孩子,父母的離異,不應該是推卸負責孩子的借口。做為母親,我非常關注和觀察身邊單親家庭和沒有父母的孩子。歌中唱道:“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這是對媽媽的讚揚。而有太多的孩子因父母的離異而不在媽媽身邊。歌中還唱道:“是你給我一個家,讓我與你共同擁有它。”這是對爸爸的歌頌。然而多少離異家庭卻因爸爸的離開,而不能給孩子一個家。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榜樣作用和人格魅力,這種不教之教,無言指教,對孩子的影響是任何語言教育所無法比擬的。教育家馬卡連柯指出:“沒有父母的愛,所培養出來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人。”說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離異父母不能跟孩子天天在一起,怎麼能有太多的心靈上的愛給孩子?離婚對大人是一種傷害,對孩子更是一種傷害,而這種傷害往往不容易發現,但影響卻很深遠。就像有首歌中唱道的一樣:媽媽一個家,爸爸一個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餘的……聽到歌聲中孩子那傾情且傷感的演唱,父母們不為之傷情嗎?常言道“行為表達真良心”,父母要留心孩子每一行蹤,關注孩子每一舉動。然而,太多離異家庭甚至是雙親家庭的父母做不到這一點。正常家庭的有些為人父母者,責任意識不強,過分“縱慾”,以“活出自我”為借口,只顧自己吃喝玩樂,把培養教育子女的責任扔在一邊,這是失職,甚至可以說是犯罪。

  我們生活在古老的中國,傳統教導人們的中國倫理思想是:子女要尊敬父母,父母要對子女照顧,教育成人。從決定生養孩子那一天開始,就要承擔起責任。撫養和教育孩子同其他事情一樣也是一份耕耘一分收穫,做父母的不能既希望孩子成長的好,又想自己不費力,天上掉餡餅的事是沒有的!要想孩子健康成長為一個人,父母必須付出很多心血。生養了孩子,到任何時候不要用任何借口而忘記自己的責任,因為我們是父親母親。在大家都頌揚、讚美、感恩、孝敬父母親的同時,做為母親,我想說的是:天下的父母們:我們在孝敬父母的同時,我們也是子女孝敬的父親母親,我們更是肩負責任的——父親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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