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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庵智斗紹興師爺

手機:M版  分類:舊聞舊事  編輯:pp958

  施耐庵在蘇州時,行俠仗義,打抱人間不平。至今蘇州民間仍流傳着他在靈岩山茶園智斗紹興師爺的故事。

  且說山東人馬龍夫婦逃荒來到蘇州,在靈岩後山無主地上,開荒種茶,辛苦經營。不料地痞潘瘸子,倚仗表姐夫副巡檢葡克速的勢力,要霸佔茶園,將貪吃河豚中毒身亡的母親埋葬在那裡。這天潘瘸子帶了三名打手高刁、矮刁、胖刁,四人來到茶園,紛紛動手挖掘茶樹。馬龍聞訊趕到加以阻止,潘瘸子等聲稱這裡是潘家祖墳山地,反責馬龍霸佔,將馬龍打得遍體鱗傷。為免馬龍再次阻攔,潘瘸子拿了葡克速的名帖,扭送馬龍去縣衙,告下個“霸佔墳山、行兇傷人”的罪名。自來官官相護,縣衙未經審問就將馬龍暫押在班房。

  主持縣政的達魯花赤因飲酒過度,痔瘡大發,半年來案件概由縣丞魯敏和一手辦理。魯敏和與施耐庵在蘇州府學同窗分手后,他多方鑽營,由一名幕僚升為縣丞,深得官場三味,唆訟買證、串供改案無所不為。他拘押馬龍后,對此案押而不審,一天天拖下去。潘瘸子想早日結案,趕緊到大尹、二尹、三班六房等各道關口打點;馬龍之妻吳氏畏懼獄吏、禁卒等折磨被羈押的丈夫,只得來衙前跪地求告。

  施耐庵與二弟彥明經過衙前見到吳氏,問明此事,勸她先回茶園,說這場官司包在他身上,定讓馬龍平安回家。吳氏半信半疑,彥明一旁解釋:“此乃姑蘇遠近聞名的施解元,專管人間不平事,一切有他擔待,儘管放心回去就是。”

  施耐庵給了吳氏一些散碎銀子,叫她先去縣衙班房花費,暫免馬龍受苦。又領吳氏到附近同濟堂藥鋪借得文房四寶,代寫狀紙,叫她大膽去縣衙擊鼓鳴冤。不料圍觀者里有一個潘瘸子的酒肉朋友,在一旁聽得真切,立即給潘瘸子通風報信。潘瘸子連夜去找其姐潘氏,偷得葡克速的一面古鏡,由紹興師爺陪同奉獻給魯敏和,央求他“嚴懲兇手”。魯敏和識得此鏡為三國時期吳太平元年的“神獸鏡”,價值連城。魯敏和大喜,正要說:“此事包在我身上……”卻聽潘瘸子提起在藥鋪代馬龍之妻書寫狀紙的是施耐庵,不由一怔,暗忖:冤家路窄,此人可不好惹。但已收下“神獸鏡”,勢成騎虎,必須想個萬全對策。紹興師爺摸着頷下幾根山羊鬍須,搖頭晃腦說道:“不才已設下三條妙計……”如此這般,叫潘瘸子火速回去準備。

  再說吳氏前來縣衙呈遞訴狀后,魯敏和審過兩造,只驗高刁傷痕,斷道:“被告馬龍傷痕只是他霸佔潘家墳山,持刀傷人引起鬥毆所致,咎由自取;而在場旁觀之高刁,仗義執言,激怒被告,故而被告持刀將高刁右臂砍傷,填明傷單與兇器一併存案,待三日後去靈岩後山茶園現場察勘,再行發落。”

  到了那天清晨,潘瘸子令人打掃茶園,搬來一把虎皮交椅,就近借得飯桌一張權作公案,焚起一爐好香。轎子一到,執事跪下一聲吆喝,魯敏和下轎時,潘瘸子領高刁、矮刁、胖刁及事先一再“訓練”生來弱智的弟兄大獃、二戇等眾干證,一齊跪下迎接。魯敏和喝道:“起來!”

  魯敏和剛一就座,不由自主倏地又站立起來,他發現施耐庵早已來到,只得硬着頭皮與施耐庵寒暄一番,吩咐左右為解元公設座。魯敏和當眾宣布:“此案已經本縣尹詳加審理,是非曲直俱有公斷。今再現場察勘,鞫訊眾干證錄取口詞,俾便援例定罪。”其實是對施耐庵“關門落閂”,要他少管閑事。

  施耐庵連日經過多方探訪,對案情已了如指掌。此時含笑問道:“在下有一事不明,還望賜教。既已詳加審理,何以只驗高刁之傷,不驗馬龍之傷 是否均有傷單 ”

  魯敏和只得含笑回答:“馬龍之毆傷輕,一目了然;而高刁之刀傷重,現有傷單在此。”

  施耐庵接過傷單,見寫着:經驗得受害人高刁,右臂刀傷一處,傷口四寸三分,自右而左,上輕下重;上深一分二,下深三分三……閱畢縱聲大笑。指出:“用右手砍人,對方傷口皆上重下輕。如今高刁創傷上輕下重。鄰里俱知高刁平日持筷、持剪、持刀,均習慣用左手。傷口又自右而左,正是高刁以左手自傷右臂的證據。分明是狼狽為奸,誣陷善良,理應治罪。否則是非何以公斷 ”

  施耐庵對“狼狽為奸、誣陷善良”八個字語調加重,雙目逼視紹興師爺及魯敏和。紹興師爺的山羊鬍須略微牽動一下,魯敏和目瞪口呆,想不到紹興師爺的第一條令高刁自傷右臂誣陷馬龍的“妙計”就出師不利。

  施耐庵乘勝追擊:“兇器來源理應查究,否則何以知曲直 ”

  魯敏和囑紹興師爺:“取出兇器,當眾驗看。”紹興師爺面有難色,經魯敏和一再催促,只得呈上兇器。圍觀眾人見是一把篾刀,已經明白了幾分。

  施耐庵故意發問:“請教,兇器來自何處 ”

  魯敏和神情木然,囁嚅片刻,道:“是由高刁呈驗。”

  “這就奇了。既然是兇手傷人的兇器,怎在受害人手中 ”施耐庵故作費解之狀。

  “這……,是被胖刁、矮刁救護高刁時,從馬龍手中奪取作為罪證的。”紹興師爺從旁辯解、掩飾。

  施耐庵輕輕“哼”了一聲,問道:“果真如此,那是不怕讓吳氏和眾鄉民辨認兇器的了。”

  魯敏和業已陷於被動,鼻尖冒出汗珠,只得令吳氏辨認。吳氏說:“家中從無此刀。”施耐庵要求圍觀者辨認,有幾個鄉民都說是高刁之父刁篾匠所用篾刀。施耐庵點頭一笑,對魯敏和說:“似此是非已見端倪。兄台一向明智過人,小弟素所欽仰,此案如果鞫訊有關見證,更能使真相大白。未知兄台意下如何 魯敏和一聽,正中下懷,此時不施行師爺的第二條“妙計”,更待何時,便喝令皂快傳集矮刁、胖刁、大戇、二呆。施耐庵攔道:“只宜個別訊問。”魯敏和揣度:此事師爺早作安排,個別訊問又有何妨,便先傳胖刁。胖刁詭詐,證詞含糊簡略,這也是紹興師爺交代的。胖刁道:“那天小人等路過此處……”

  “你同哪些人路過此地 ”施耐庵插問。

  “同高刁兩人路過此地……”

  “是到哪裡去路過此地 ”

  “到鎮上去路過此地。見馬龍偏要在潘瘸子祖墳山上種茶,出口傷人,舉刀便朝潘瘸子砍去,高刁上前阻攔,就被砍倒在地是實。”

  魯敏和令其退下,再轉矮刁。矮刁的供詞卻是:“出事那天,潘瘸子叫我和高刁來此,為去世的潘婆婆看墳地……”

  “還有何人 ”魯敏和見他的供詞與胖刁有出入,特地提醒,示意補充:還有胖刁。誰知矮刁固執,以為當場改口顯得有假,語氣肯定:“潘瘸子、高刁、我,三人。馬龍硬說是他開闢的茶園,拒絕將潘婆婆葬在潘家祖墳山上,出口傷人;高刁怪他不該罵人,馬龍舉刀便朝高刁砍去,高刁負傷逃下山去。我和潘瘸子見不是對手,相繼逃避。我們逃跑時,馬龍還兀自提刀在山上叫罵。我們若不是逃得快,都險些被馬龍殺死。”

  魯敏和聽見如此“證詞”,氣得差點暈了過去,朝紹興師爺直瞪眼。紹興師爺咬牙切齒,暗罵:“他媽賤胎,這些笨胚!”魯敏和已經知道,個別審訊是失策,決不再遷就施耐庵,於是同時傳訊大獃和二戇。大獃、二戇跪在案前。大獃性急,想:“先按潘瘸子教的‘證詞’背完,就沒有我的事了。”便搶先“作證”,跪在那裡,兩眼望青天,背誦道:“事情是這樣,不對,事情經過是這樣:那天我同二戇在後山閑逛;聽見爭吵,不對,聽見山上有人爭吵。聽見山上有人爭吵,唔……,爭吵。我們上來就看見潘瘸子用刀,不不不,是馬龍用刀砍死,不,用刀砍傷馬龍,不,是砍傷潘瘸子……”

  施耐庵乘其不備,突然喝道:“你記錯了!”

  大獃急於辯白,唾沫四濺:“我照潘瘸子給我的紙上寫的背了兩天,一字也不少。”

  二戇是慢性子,心想現在該出來說話了,慢吞吞地罵大獃道:“戇死人,你就不會把那張紙給大老爺看嗎 ”

  大獃以為二戇說得在理,急忙從懷裡取出字條,眾人一看,笑得前仰後合;唯獨魯敏和與紹興師爺呆若木雞。

  第二條“妙計”弄巧成拙,紹興師爺無地自容,溜出人群遠遠觀望,他要等第三條“妙計”讓施耐庵啞口無言甘拜下風,解了心頭之恨才肯離去。魯敏和回過神來,立即想到第三條“妙計”是師爺的“殺手鐧”,力挽狂瀾於既倒,端賴此計。便道:“據原告潘瘸子呈訴,因年代久遠,並無地契存照,但此處歷代為潘家祖墳山地,地下埋葬均是潘姓祖先。今日本縣尹現場察勘,待真相大白,再按律治馬龍霸佔山地、行兇傷人之罪,才令人口服心服。”

  施耐庵笑道:“邪正者治亂之本,賞罰者治亂之具。兄台可謂‘清如水、明如鏡’矣。”

  “清如水、明如鏡”這六字,在施耐庵是以反語揶揄,誰知特別是“鏡”字,竟使魯敏和汗濕衣襟,若小鹿之觸心頭,暗自叫苦:“此事怎會被他知曉 ”只得強自鎮定,說道:“原告呈述是否屬實,只須破土驗證!”兩名衙役奉命就在原來潘瘸子等四人挖掘茶樹之處,舉鍬就挖。片刻之間果然挖出一塊石碑,清除浮土一看,碑上赫然鐫刻着“潘門錢氏老孺人之墓”,邊上一行小字是“大唐長慶丙午年冬月吉日立”。群眾議論紛紛:

  “果然是潘家祖墳山。”

  “馬龍活該倒霉,偏偏選在潘家祖墳山種茶。”

  “馬龍的這場官司是輸定了。”

  施耐庵見了石碑,心中好笑。有意問道:“怎麼只有石碑,不見骸骨 ”兩名衙役見問,繼續挖掘。潘瘸子暗暗祝禱:“祖宗有靈,保佑在此挖出骸骨。無論是張家祖奶奶,李家太爺爺,都是我潘某的列祖列宗,今後逢年過節,豬頭三牲前來祭奠。”說來也怪,一個衙役嚷道:“挖到白骨了!”

  施耐庵甚感詫異,暗想:“難道潘瘸子事先趕做起一塊石碑,叫人抬到此地埋葬,同時在附近找來白骨埋下 ”此時潘瘸子早已痛哭流涕,跪在塵埃叩頭如搗蒜,連連祝告:“暴露祖先遺骸,罪該萬死!罪該萬死!”兩個衙役已將整具白骨挖出,原來衙役挖出一具狗骨,是靈岩寺僧人看到路旁死狗就地埋葬的。潘瘸子頓時平地躍起,吐了兩口唾沫,轉過臉去連叫:“晦氣,晦氣!”旁觀人群一陣鬨笑,施耐庵朗聲大笑,魯敏和啼笑皆非。

  魯敏和還企圖扭轉僵局,宣稱:“滄海桑田,不見骨骸何足怪哉。有此石碑足可定案。馬龍罪責難逃。”

  施耐庵聲色俱厲,當眾指出:“唐代長慶穆宗皇帝在位四年:是辛丑、壬寅、癸卯、甲辰,其中並無丙午年。直到敬宗皇帝寶曆二年,才是丙午。豈有唐代寶曆時人竟混淆了長慶的年號 這是新近鐫刻的石碑,豈非欲蓋彌彰 分明是潘瘸子仗勢霸佔茶園,勾結串供,偽證誣陷!有道是‘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此案如不秉公辦理,國法何在 天理何存 ”

  魯敏和在眾目睽睽之下,無奈只得將馬龍無罪釋放,茶園仍斷給馬龍經營;但對潘瘸子等也不予追究。紹興師爺羞愧難當,不辭而別,回紹興擺測字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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