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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職務犯罪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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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職務犯罪講稿

  今天有幸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探討預防職務犯罪。我今天主要講三個問題,一是了解什麼是職務犯罪,二是幾種職務犯罪介紹,三是我國目前的反腐敗體系和預防職務犯罪措施。

  一、了解什麼是職務犯罪

  1、職務犯罪的概念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它重大犯罪。職務犯罪行為古已有之,在中國古代,職務犯罪行為表現為官吏犯罪,歷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對職務犯罪的懲治,歷來有“治吏甚於治民”的刑事司法指導思想,其懲治力度不可謂不大,但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官吏的職務犯罪仍然是愈演愈烈,不絕於史。近年來,隨着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使國家工作人員在生存方式、個體觀念的演變等方面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心理與心靈考驗,一部分國家工作人員在金錢和物質利益的誘惑下,以手中的權力作為籌碼,大搞權錢交易而腐化墮落,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屢禁不止,且有蔓延趨勢,依靠打擊職務犯罪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不能從根本上扭轉腐敗蔓延的趨勢,在當前反腐敗鬥爭依然嚴峻的情況下,必須加大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實踐證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一項遏制腐敗的治本之策。

  2、職務犯罪的種類和管轄職務犯罪主要有三類案件,第一類是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第二類是瀆職犯罪案件,第三類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權犯罪案件。我國刑訴法第十八條規定,職務犯罪由檢察機關管轄,行使偵查權。檢察機關根據查辦職務犯罪的需要,分設兩個部門承擔職務犯罪的偵查工作,一個是反貪污賄賂局,負責對貪污賄賂案件的偵查,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款物罪這十二個罪名。另外一個是反瀆職侵權局,負責對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報復陷害罪等40個罪名。

  3、職務犯罪的危害職務犯罪是腐敗現象的極端表現,較之一般的刑事犯罪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其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國家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公僕,必須服務於人民,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在職務活動中把人民賦予的職權當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濫用職權或失職瀆職,歪曲人民的意志,就會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造成嚴重的破壞。

  二是嚴重踐踏社會主義法制。實行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執法者,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如果執法犯法,就會嚴重損害社會主義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和法律的尊嚴。

  三是嚴重破壞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國家管理社會各種事務,是通過國家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來完成和實現的,如果國家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就會侵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破壞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四是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損失和流失,破壞競爭的經濟秩序,造成市場的失控和混亂,危害改革開放,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五是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污染社會環境,嚴重破壞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總的來說,職務犯罪的危害最終指向是國家政權的核心,綜觀我國歷史,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個朝代的衰亡,幾乎都與政治腐敗和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違法犯罪行為有着直接的聯繫。因此黨中央多次指出:“反腐敗是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這都反映了職務犯罪的危害結果十分嚴重。

  4、產生和存在職務犯罪的根源我國產生和存在織物犯罪的根源有多種說法,比較全面的是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這四個方面的根源。

  ①經濟根據,這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最直接、最現實的原因。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社會生產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經濟的迅猛發展使人們的心理騷動不安,金錢的誘惑對於已經窮了大半輩子的中國人來說影響巨大,但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的觀念卻並未完全成為人們自覺的行為規範,貧窮、貪圖享樂、利益分配不平衡、行業之間的差別、激烈的商業競爭等等,都是職務犯罪的誘因,在現階段,不規範的經濟行為、經濟觀念、經濟體制構成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經濟根源。回顧多年來所辦理的貪污賄賂案件,無一不是受到經濟體制改革的刺激和影響,受利益的驅動而鋌而走險,才淪落在犯罪的道路上。

  ②、政治根源。我國不僅是一個經濟上尚處發展中的國家,與之相適應,社會主義政治,即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也還不健全和不完善,尚處在發展階段,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大量存在,大到國家的法律,小到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可謂不健全,但有的缺乏相應的配套和細化措施,有的落後於實踐,加之執行國家法律、制度的國家工作人員素養不高,導致這些法律、制度難以落到實處,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而監督制約機制尚待完善,權力缺乏監督是導致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是對發展中政治的真實寫照,因此我們尚不能做到從政治上杜絕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既然杜絕不了,發生也是必然的,這就是職務犯罪產生和存在的政治根源。

  ③、思想根源。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思想根源體現為這樣的事實:在相同的客觀環境和條件下,有的能做到兩袖清風,一塵不染,有的則經不住各種各樣的誘惑,利用職權違法犯罪。究其原因,這說明人的思想可以反作用於物質客觀條件,很多國家工作人員最初都能勤勤懇懇做事,踏踏實實做人,但時間一長,在種種外因的誘惑下,產生了貪圖享受、好逸惡勞的消極思想,追求高檔、豪華的生活方式,追求感官刺激,既而利用職權大肆貪污受賄,中飽私囊,以供自己享樂、揮霍,這是特權思想和享樂主義思想相結合的結果。在中國人固有的觀念中,特權思想是極易被人民認同的一種觀念,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有“當官做老爺”的說法,那些身為“父母官”的官宦階層,既然以草民的“父母”和“大老爺”自居,那麼享受種種法外特權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時至今日,雖然法律明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所有人的觀念能夠隨着法律的明文規定而轉變,一些國家工作人員思想上仍然存在着“官老爺”的特權思想,仍然存在着利用職權作威作福的衙門作風,這就是多年來我們雖然竭力反對特權思想和衙門作風,而特權思想和衙門作風仍然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乃至身邊的道理。

  ④、文化根源。在關於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根源的探討中,對文化根源的討論較少,實際上,相對於制度而言,文化是一種更根本的因素。與西方職務犯罪不同,我國職務犯罪受到了傳統文化的強烈熏染,但由於久處其中,加之文化所具有的隱性功能,只不過更加難以發現和把握。相對於思想,思想觀念是一個個體概念,而文化則是一個整體概念,是國家工作人員所處的整個人文社會環境和氛圍。在中國古代的文化氛圍是讀書是為了做官,作官是為了發財,當官不發財、誰請都不來。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就是對這種世俗化理想的最通俗的表達。這種世俗化的價值取向造成了中國古代“無官不貪”的腐敗官場文化,只要置身其中,則很難倖免,即所謂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雖然舊的官場制度和習俗隨着封建王朝的覆滅而被廢除,但這種舊官場的習俗觀念、文化氛圍仍會影響到今天的國家工作人員。

  二、幾種職務犯罪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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