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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理學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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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理學二十年 標籤:東方中國夢 中國夢 我的中國夢 感動中國

  第一,改革開放與民主法制建設實踐的巨大推動。改革開放和民主法制建設實踐的巨大推動,是新時期我國法理學取得重大成就的基本條件。恩格斯曾經說過,工業對科學的需要要比幾十所大學更能推動科學的發展。這個道理也適用於新時期法理學的發展。我國法理學開始撥亂反正、正本清源、重構體系的時候,正是全黨全國人民反思“文化大革命”災難的教訓,黨中央作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改革開放,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戰略部署的時候。實踐需要法理學,也解放和推動了法理學。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政治體制改革的逐步推進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文化教育科技體制改革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偉大實踐,特別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針的確立,不斷地向法學家提出各種各樣的課題和素材,促使法學家思索和創新,同時也為法學家提供了在社會實踐中應用、檢驗、修正、完善理論的廣闊場所和無限的機會。20年來,法理學的每個重大理論成就的取得都與實踐的大背景緊緊相連,民主和法制建設的實踐構成了法理學的“本”和“源”。

  第二,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不斷深入的思想動力,也是我國法理學研究不斷開拓新境界、邁上新台階的基本經驗。在20年改革開放實踐中,1978年真理標準大討論,1992年春鄧小平南方談話,1997年黨的十五大,都極大地解放了全黨全國人民的思想,同時也極大地推動了法理學的發展。20年來我國法理學界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具體表現與主要成就包括:(1)敢於排除姓“資”姓“社”、“馬”與“非馬”之類抽象爭論的困擾,逐步從“怕”字當頭的精神狀態轉到“敢”字當頭的精神狀態,努力營造一種思想活躍,勇於探索的學術研究氛圍。(2)大膽地拋棄附加在馬克思主義名下的錯誤觀點,破除那些對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原有的某些觀點的教條主義理解,根據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需要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3)從中國的法制實踐出發,以科學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概括新經驗,得出新結論。(4)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大膽地吸收西方資產階級法學的合理成果,從中國國情出發,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判斷標準,大膽借鑒西方資本主義法制建設的先進經驗;大膽地突破人為設定的某些研究禁區,突破某些強加於人的不合理的條條框框,不斷開拓研究的新領域。

  第三,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科學研究需要以正確的理論與方法論為指導。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是新時期我國法理學沿着正確的方向不斷開拓前進的思想保障。堅持馬克思主義為指導首先表現為堅持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創始人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來解釋法這一社會現象,揭示了法的本質和發展規律,實現了法學領域的革命,為科學法學的產生奠定了基礎。在新時期,我國法學理論工作者繼續把它運用於法學研究,在研究工作中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只求是,開拓出了法理學的新境界。其次表現為堅持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雖然沒有寫過一本教科書式的法學論著,但是他們在一系列著作中科學地闡述了法與經濟、法與國家、法與意識形態的關係,揭示了法的本質和作用、法的產生和發展的規律。這些原理既構成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體系的基礎,又劃清了馬克思主義法學與剝削階級法學的原則界限。在新時期我國法學理論工作者系統地整理和正確地闡述了這些原理,並把它們作為建構我國法理學的理論基礎。再次表現為堅持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在領導改革開放的實踐中創立和不斷發展的理論體系,它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和時代特點相結合的產物,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鄧小平理論對法理學的指導作用體現在兩個層面上,即方法論層面和理論基礎層面。方法論層面的指導主要體現在確立了正確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路線,如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踐出發,為社會實踐服務;切實實行“三不主義”,貫徹“雙百”方針等。理論基礎層面的指導主要體現在鄧小平理論以其包括民主法制思想在內的豐富的思想為法理學回答和解決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制建設實踐中的各種問題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戰略方針。

  第四,廣泛吸收古今中外的法學成果。在我國法理學的發展起點很低、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缺乏足夠的理論資源的情況下,我們大量吸收和借鑒了古今中外法學的理論成果。這首先表現在吸收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法學理論與方法。西方國家早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形成了比較發達的法治傳統與法制文明,在幾百年的資本主義發展歷程中,又積累了非常豐富的法學理論與法制文明成果。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大力吸收和借鑒西方法學理論成就,極大地推動了我國法理學的發展。其次表現在繼承了傳統法律思想中合理的、有生命力的內容。中華民族有悠久的歷史,我們的祖先創造和積累了博大精深、影響深遠的法制文明。中國古代法制文明中有很多超越時空、具有普遍價值的合理因素。實踐證明,20年來,我們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廣泛吸收古今中外有益的、先進的法學理論成果,從而豐富了我國法理學的理論和方法,開闊了我國法理學研究者的視野,對我國法理學的迅速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五,注重從實踐出發,理論聯繫實際。實踐的觀點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首要的和基本的觀點。實踐產生理論、檢驗理論、發展理論,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實踐、升華實踐。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學科。包括法律實踐在內的社會實踐,是法學的本與源,是法學的生命與價值所在。法學的理論觀點來源於實踐,又需要回到實踐中,接受實踐的進一步檢驗,在實踐中發展和完善。離開社會實踐,法學就會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新時期我國法理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註重理論聯繫實際,忠實地為社會實踐服務。如前所述,我國法理學廣泛參與了經濟體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實踐,從而使法理學能夠不斷從實際生活中汲取營養,保持勃勃生機。20年來法理學的重大理論成就的取得,都是理論聯繫實際的結果。另一方面,法理學通過聯繫和參與實踐,也實現了自身的價值,贏得了社會的承認和尊重。

  第六,堅持實行“雙百”方針。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我們黨指導科學文化事業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國的一項憲法原則。新時期我國法理學取得的每一個成就都與實行“雙百”方針,提倡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民主討論和爭鳴緊密聯繫在一起。進入新時期之初,在反思以往經驗教訓的過程中,學術界認識到,與政治生活領域一樣,科學文化領域最可怕的也是禁錮思想,鴉雀無聲,或者是在某種壓力下的異口同聲。無論是撥亂反正,否定“左”的思潮,清除附加在馬克思主義之上的錯誤觀點,還是批判右的思潮,批判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和資產階級學術觀點,都需要通過嚴肅的批評與反批評進行。馬克思主義法學只有在與不同的法學思潮和學術觀點的論戰和較量中,才能得到堅持、豐富和發展。20年來,法學界在“雙百”方針的指引下,就很多重大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展開了激烈而又富有成效的討論,取得了大量建設性的理論成果,極大地推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展。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

  儘管20年來我國法理學研究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從法理學學者的研究主題、採取的思維方式和研究成果的具體內容來看,我國法理學研究的主要缺欠仍很明顯。主要表現在:

  1、明顯的經驗論痕迹。不少學者習慣於將我國有關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現象加以描述,這種描述又被一些學者直接當作其法理學主題研究的理論結論或者“構想”,並用於“檢驗”我國的法律現實,二者相符被認為是其理論“正確”或者其“理論”能與實踐結合,能“指導”法律實踐的典型標誌。很顯然,這是一種循環論證,這種對法現象的描述與法社會學意義的實證研究也相差甚遠。但這種情況在我國法理學教材、著作和論文中並不鮮見。這說明我國法理學基本上還是一種靠法理學學者的感性認識和直覺體驗的經驗型法理學,其理論水準還處在一種比較低的水平,雖然我們說近二十年來我國法理學研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和不小的成績,但從嚴格的科學理論的標準來衡量,我國法理學的理論內涵尚未有質的飛躍和升華,還只是屬於淺層次的理論。

  2、“左”的政治思維對法理學的影響依然較大。近二十年來,中國法理學研究的發展是在實事求是、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打破傳統的理論禁區當中獲得的。在其中,法理學研究不時受到“左”的和“右”的政治思維傾向的影響,特別是“左”的政治傾向在法理學界根深蒂固,其對我國法理學研究的負面影響仍是相當大的。法理學學者每每提出一個新的觀點或見解,總是有人戴着“左”的政治透鏡來審查,動不動就給戴上一頂頂政治帽子,致使許多學術新觀點和新見解沒能得到充分的研究、論證,法理學學者對這些觀點和見解也未能進行有效的理論爭辯和學術批判。很顯然,如果不繼續在法理學領域清除“左”的政治思維傾向的影響,我國法理學很難有大的發展。

  3、法理學的學術爭鳴缺乏真正的理論深度。雖然迄今為止,我國法理學學者在法理學的幾乎所有主題上都存在不同觀點和見解,基本上不存在真正的共識,特別是在一些重大主題上,學者之間的學術爭鳴和學術批判比較普遍,這是中國法理學的巨大進步。但是,嚴格說來,我國法理學研究中的學術爭鳴和學術批判的水準很低,由於爭鳴各方缺乏對對方觀點的真正理解,因此這種爭鳴缺乏實質意義上的理論交鋒與學術觀點的真正碰撞,不少爭鳴者基本上是在與自己的假想對象進行論爭,所以,如果將其稱之為“聾子的對話”,似乎也不為過。我國法理學學術爭鳴的低水準還體現在,一方面,許多理論爭鳴缺乏起碼的學術寬容精神,不是真正以理服人,爭鳴中不時出現意氣用事、情緒化,甚至人身攻擊等情形,缺乏真正平等的理性的、寬容的態度;另一方面,爭鳴者常常自覺不自覺地以政治意識形態標準來判斷學術理論本身的是非,從而將學術問題變成了政治問題,將學術見解上的分歧上綱成實際政治原則上的分歧,從而為真正的學術研究和學術爭鳴設置了巨大的政治障礙。

  這些缺陷在我國20年的法理學研究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從而在事實上制約了我國法理學的發展。

  造成上述種種缺陷的原因,除了各種錯誤思潮的影響和干擾外,還在於我們的法理學缺乏深厚的學術傳統。學術傳統是在長期的學術研究過程中逐步積澱下來、凝結而成的知識體系、理論旨趣、研究風格、學術規範等。學術傳統必然要物化為、表現為有形的知識積累,但知識積累並不是學術傳統中最重要的東西;更重要的是作為其精神表現形式的理論旨趣、研究風格和學術規範,它們是學術傳統中活的靈魂。學術傳統對於學術研究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是學術存在與發展的支撐點,也是學術生生不息、推陳出新的活力源頭與生長點。應該說,我國法理學的傳統是貧瘠的。從歷史上看,文史哲方面的學術研究相當繁榮發達,學術傳統也非常久遠深厚。相對來說,法學研究則顯得很不發達,沒有形成獨立的學術傳統。而現代意義上的法理學在20世紀才開始在我國存在,不僅存在的時間很短,而且又歷經曲折。在解放前國民黨統治時期,雖然已開始了法理學的研究工作,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既不可能有什麼重要的理論建樹,更不可能產生什麼重大實際影響。新中國成立后,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研究剛起步,就由於國內形勢的急劇變化而被迫中斷。因此,雖然就知識積累而言,既往的研究和傳統文化為我們留下了一定遺產(雖然極其有限),但就整體而言,我們並未形成自己的法理學學術傳統。缺乏深厚的學術傳統,決定了法理學的起點很低,制約了法理學的迅速發展。新時期法理學研究幾乎是白手起家,從頭做起。因此,法理學存在這樣的或那樣的問題和缺憾就不難理解了,短期內也無法徹底改變法理學研究的這種落後局面。

  五、結束語

  黨的十五大和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目標,這是我國法學研究發展的廣闊背景,是法學研究人員盡其所能地進行創造性活動的歷史性機會。在這樣的大背景和機會面前,我國的法理學將進一步徹底擺脫“左”右傾思潮的束縛和干擾,以嚴謹的、科學的態度來加強法理學自身的理論建設,並在法學範疇體系和理論體系建構的同時,注重從多角度、多學科的綜合視野當中來研究法理學,在馬克思主義的共同指導下形成各有特色的不同的中國法理學流派。同時,中國的法理學將進一步面向社會現實的政治經濟實踐,全面加強其社會實踐功能,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現代化的同時,加快法理學自身的現代化進程,實現法理學的更新和變革,並從理論和實踐兩個角度進一步參與法理學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在平等對話與彼此理解的基礎上,以昂揚的姿態闊步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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