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演講稿 > 公眾演講 >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

手機:M版  分類:公眾演講  編輯:小景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 標籤:雨中的樹 廉政準則 三項制度

     備受社會各界矚目的公務員“廉政保證金”制度,將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和寧波市慈溪市率先進行試點。據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顯示,杭州市下城區已將有關方案送交杭州市紀委最後核審,如果不出意外,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代金報》12月13日)

  “廉政保證金”制度其實不僅在浙江省準備推行,江蘇省早就在探索這一制度,去年12月10日,作為試點單位的南京秦淮區公安分局的510名民警都拿到了一張“廉潔從警退休金個人賬戶查詢卡”。根據南京市公安局黨委的部署,秦淮區公安分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籌集20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率先推行民警廉潔從警退休金制度。而在今年7月份,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也在開始在全院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由每位法官和幹警每月交納100元作為廉政保證金,單位配套不低於個人所交數額作為單位廉政保證金專項資金。這種制度的推行,引起了社會上強烈的爭議,有人認為,“廉政保證金”制度不能產生多少對想腐敗的公務員進行的震懾力量和推動其改惡向善的鼓舞力量,根本無法遏制腐敗。但筆者認為,“廉政保證金”制度的推行者初衷就不是僅僅指望依靠用其來遏制腐敗,而是在於作為一種遏制腐敗的補充手段,使公務員增加可期待利益來減少腐敗的動機,從這個意義上講,這種制度有一定的可取價值。

  在這種各地都在探索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的情形下,筆者認為我們還要將關注的目光更多地從是否要實行這種制度的討論轉到如何保證公正地實行這種制度上來。

  首先,是程序上的公正,就是在實行這一制度的程序上要如何儘可能做到科學性和民主性。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在制定這一制度時,必須舉行聽證會,聽取有關利害關係人和社會公眾的意見,不能憑自己拍拍腦袋行事。要聽取意見的首先是公務員,因為現在許多地方的做法是“廉政保證金”要從公務員的每月工資中提取一部份,那麼這種制度就可能影響公務員利益,就得聽取他們的意見。要聽取意見的還有社會公眾的代表,因為“廉政保證金”制度的實施無一例外都要財政出錢,要麼是全額出,要麼是部份出,而財政的錢是來自納稅人,社會公眾對於財政該不該出這筆錢,出多少錢有權發言。最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也應當聽取,以增加有關部門在作出這一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其次,是實體上的公正,就是保證金怎麼出、誰來出、出多少,才算合理和公平,才能實現多方利益的平衡,讓參與的各方更能心服。“廉政保證金”可能有多種出處,如財政全額出、財政出部份結合個人出部份或個人全額出等等。浙江省寧波慈溪市探索中的的做法是保證金全部由財政支出,公務員個人不負擔費用,這種做法筆者認為不妥,因為錢都是財政來出就不能對公務員起到懲戒的作用。當然,保證金都由公務員出也不妥當,因為這樣也沒有起到一種鼓勵廉潔的導向。相比之下,筆者認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的做法比較妥當,保證金主要以公務員個人負擔為主,單位則按照一定係數貼補,個人負擔部分以及單位貼補的係數是按照工齡、行政職級等因素來確定,並不固定。這樣既不給財政帶來過多的負擔,同時對不廉潔的公務員將扣除其本身的收入給予一定的懲罰,也給廉潔的公務員一定財政補貼的鼓勵,也能讓社會公眾更為信服。

  “廉政保證金”制度只有在準備實施時,就在實體和程序上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得到公眾和公務員的支持,才能保證這項制度得以順利地推行。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tao1991@tom.com

  tao9928@tom.com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您正在瀏覽: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
網友評論
更應關注“廉政保證金”制度實施中的公正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