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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金”項鏈

手機:M版  分類:長篇連載  編輯:得得9

  十年前,小英到張麗家做了兩年的保姆,時間雖然不長,卻結下深厚友誼,以姐妹相稱。小英結婚的時候,張麗不僅送了厚禮,還不辭辛苦,親自到她家喝喜酒,把小英和小英一家感動得不知如何是好。小英家離城裡有一百多里,是個窮鄉僻壤,路況極差,坑坑窪窪,好像被敵機轟炸過的戰備公路,張麗的腸胃被顛得翻江倒海,一路狂吐,受的那個罪啊,小英他們能不感動嗎。

  小英很少進城,一年就那麼一兩次,只要進城,必去看張麗,每次都不空手。因家境不好,拿不出什麼好東西,無非土特產而已,筍乾黃豆香菇臘肉,隨着節令,有什麼送什麼。張麗從不嫌棄,一副歡天喜地的樣子,每次都讓小英滿載而歸,主要送穿的(當然是穿過的),衣服、褲子、鞋子,自己的,丈夫的,兒子的,統統送掉。

  但有一件高檔皮大衣,張麗一直捨不得送,那是姐姐當年送給她的結婚禮物。張麗結婚第二年,姐姐就出車禍死了,這件皮衣更顯得珍貴。張麗的兒子出生后,張麗迅速發胖,而且一胖就是三年,等她好不容易把肥減下來,把身材恢復過來,皮衣的款式卻過時了,只好束之高閣。

  去年年底,小英丈夫進城給張麗拜年,送給她一隻上好的肥羊(當然是屠宰好了的),整整一隻啊,這禮太厚了。回送什麼呢?想來想去,張麗想到了那件皮衣,姐姐死了十年,紀念得差不多了,留着也是浪費,送給小英不是更有意義么。

  可過完年不久,小英專程進了一趟城,不過這次不是送土特產,而是一件特殊物品:一條金項鏈。

  小英沒有道理不喜歡那件皮大衣,別看小英小張麗8歲,看上去卻比張麗老10歲,這把年齡穿上它,雖然夠不上時髦,但也不過時。這件皮衣驚動了整個村莊,小英心裡不知道有多得意。可是,這件皮衣有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不合身!小英太瘦了,皮衣穿在她身上,就像發育不良的孩子穿着體格健壯的父親的衣服,要多滑稽有多滑稽,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小英只好忍痛把它送給了妹妹。妹妹穿着正合身。

  小英妹妹也出嫁了,婆家距小英家有30里地。衣服送出的第二天,妹妹神色異常地來到姐姐家,她在皮衣內衣口袋發現了一條金項鏈,以為是姐姐的,趕緊送回來。小英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哪來的金項鏈?肯定是張麗的。妹妹問她怎麼辦?小英想也沒想,對妹妹說:“當然是送回去了,別說張麗姐待我情同姐妹,就是別人的,咱也不能貪。是自己的東西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東西到手也會跑掉。”

  第二天,小英就專程給張麗送金項鏈來了。張麗想疼了腦袋也想不清這條金項鏈的來歷,看來只有姐姐知道,可是沒法問姐姐啊。

  張麗被小英純潔的心靈感動了,拉着她的手說:“皮衣既然送給了你,那麼這條金項鏈也就屬於你,我怎麼能夠收回呢?”

  小英當然不肯收。

  爭執不下之際,張麗丈夫出了個主意:“我看你們都不用爭了,不如把金項鏈變賣了,以姐姐的名義把錢捐給希望工程如何?這是對姐姐最好的紀念。姐姐生前正好是個老師。”

  小英和張麗齊聲說好。

  當張麗把金項鏈拿到金店估價時,店員卻告訴她這是一條鍍金項鏈,本來不值什麼錢,由於它的鍍金工藝非常考究精湛,還值個百十來塊錢。於是,張麗就把自己脖子上的真項鏈賣了,以姐姐的名義把錢捐給了希望工程,然後換上這條沉甸甸的、含金量極低的假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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