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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開發票的系列思考

手機:M版  分類:世俗評說  編輯:得得9

  2007年12月29日凌晨,一名男子喝完酒後,來到安徽省合肥市淝河路與銅陵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歌舞廳與一名“小姐”交易。事後該男子竟大鬧歌舞廳,要求“小姐”為其開發票,最後驚動了110。見到民警,該男子竟像遇到了救星,要民警為其主持公道,“警察同志,我在這裡消費,他們竟不給我開發票。”雖然民警一再聲明嫖娼是違法行為,可該男子還是不聽,繼續大鬧歌舞廳。民警只好強行將其帶到轄區派出所處理。

  看完這則消息,筆者有以下幾點思考:

  一、嫖娼后應該開什麼發票?前一陣出差到北京,送往機場前,單位的司機說起一件事,說北京有好多的洋妞操皮肉生意,每當華燈初上,她們就會出沒在各種場所攬客,且還會操着一口不太地道的北京話說,打炮嗎?有發票的。聽那小司機惟妙惟肖的模仿,忍俊不止。我在想,這嫖娼應該開什麼名目的發票呢?總不至於直接開“嫖娼開支”吧?中國是文明古國,這個小問題豈在話下,於是,便有了“餐飲”、“副食”、“禮品”等名目的嫖娼發票,也算妥切,細細一想,也挺切合實際的。

  二、開發票幹什麼?勿須追問,開發票肯定是為了報銷啊!發票最根本的意義本是一報銷憑證,總不至於說這嫖客覺悟高是依法納稅的典型吧?!嫖娼怎麼了?當然還是要找公家報銷的,君不見,現在有幾個人是用自己的工資血汗錢來嫖娼的?干這等出力出血又出汗的事的人,要腦子有毛病,要不就是實在他娘的憋屈得慌。

  三、醉漢還知道要發票?肯定沒醉,不然,他能與小姐完成交易全過程且知道索要發票,很明顯此人乃酒醉心明之徒也。為何要鬧場子?可能是服務不周到沒有爽歪歪,也有可能是嫌價格太貴故意找薦,或許這發票對他來說意義不大,你真以為他想開張發票留作永久美好的回憶啊?

  四、警力保障何以如此到位?報警后,警方立即出了現場,在感慨人民警察兵援神速的同時,心裡多少有些不順暢。為什麼娛樂場所出警如此神速,而面臨絕境多次報警的老大娘卻在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的無望中氣絕呢?我們的個別警察到底保護了誰的利益?誰又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

  五、警方允許賣淫嫖娼?當警方得知事發與賣淫嫖娼有關時,只是一再聲明此舉系違法行為,卻不見有半點制裁行動。只是在最後該男子“繼續大鬧歌舞廳”的情況下,警方才“只好強行將其帶到轄區派出所處理”。也就是說,如果該男子不繼續鬧的話,這事就算完了,警方是不會管你嫖娼的。最後男子被警方帶走也實屬無奈,一個“只得”,個中的委屈與無奈溢於言表。

  六、歌舞廳唱什麼歌跳什麼舞?有歌好好唱,有舞好好跳,很正常,這男子硬是找到了該場所超範圍經營的項目——嫖娼。我就有些不明白,歌舞廳怎麼就可以有這種業務的開展?是政府審批的呢還是市場默認的?居然連警察也只是教育聲明一下就完了,是否,賣淫嫖娼已經合法化了?妓女的春天已然來到?!

  一直惦記着,那位夜鬧歌舞廳的哥們,不知他現在可好?那天晚上歌舞廳一別,你又受到了怎樣的待遇?你的那張發票開到了沒?報銷的情況怎麼樣啊?事後再有沒有過去那家歌舞廳?嫖娼的滋味很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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