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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是精神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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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是精神鴉片 標籤:會議精神

  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居然中國還有文人要發揚中國的所謂武俠精神,不但網絡上對武俠小說的創作大加宣傳,而且還有一幫知識分子將“武俠小說”搬到了中學生的課本上。這跟大學教授在學術上剽竊和弄虛作假一樣的可恥和無知。好像我們這個國家又到了非暴力維護公平不可的地步了。

  眾所周知,只有一個國家的法制和人權得不到保障,象舊中國那樣的老百姓才會渴盼除暴安良的俠客們來替他們打報不平。雖然舊中國的老百姓心裡是那麼渴盼俠客的,但是在現實中,我們還沒有真正找到俠客替百姓在亂世里行過道的,我們只見過那些有點武力的被官家逼得走投無路時,不是落草為寇了,就是上梁山起義去了,要麼就傻得象清末的“義和拳”一樣結果在武俠精神的作用下干出一場誤國誤民蠢事。如果說一個人面對他人的不幸做點善舉的事情,就叫武俠精神,我想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們都不會答應的,因為即使他們沒有武功,但他們的善良不是假的,不是要靠武功裝配自己變成俠客才會有善舉的,而是一個個善良的人出於對他人不幸的自然人性的反應。

  中國的武俠精神,說白了只不過是愚昧的老百姓一代接一代做的白日夢罷了,這種白日夢正是亂世里的流氓頭子們利用來稱王稱霸的有利武器,象劉邦那些流氓,一旦勝利便是皇帝老兒了,而做白日夢的愚昧百姓們則仍然是皇帝老兒的奴才,只不過是舊主子換了個新主子罷了,其它的什麼都沒變,主子的特權照樣是主子的特權,奴才的災難照樣是奴才的災難,一點好處都沒有。

  中國“武俠”,正式見於傳記的,是從司馬遷所著的《史記·遊俠列傳》開始。但是司馬遷在《遊俠列傳》中,首先引用韓非子的話:“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從法家的觀點看來,“二者皆譏”。

  儒家向來講求以禮和德治國的方針,但卻不懂得以法治國的重要性,我們想建設一個和諧社會,光講道德和禮儀方面的教化,而不講求法制和民主,這好比你勸狗在面對黃金巴巴不要吃一樣的可笑。文的不行了,就用武的,官家欺負老百姓,告狀無門,便因此滋生了一種俠客的夢想,所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者。然而在現實中那些俠客們並不是真正出於濟世的目的做俠客的,而是社會的法制不健全,他們是被迫當俠客的,說得不好聽一點是土匪,他們這種被迫走上以武力反抗社會制度的人,大都不是落草為寇的就是上樑起義去了,哪還有閑工夫到處去象金庸筆下的俠客們遊山玩水和談情說愛。

  咱們看《水滸傳》,裡面的英雄好漢們,他們大都是一些講哥們義氣的土匪,他們對自己的兄弟很講義氣而對外人簡直殺人如草木。大家說武松是不是英雄好漢?如果大家覺得武松是英雄好漢,那麼這種人不是豬頭就是混蛋。眾所周知武松殺人向來是分義氣行事的,而不是分善惡行事的。別的不說,光講《水滸傳》的第三十回里他的所作所為,就足見武松根本沒有一點人性可言,完全是一條莽漢。他血洗鴛鴦樓,濫殺無辜,將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也一併殺害,殺完之後還豪氣衝天地在白粉壁上寫上“殺人者打虎武松也。”一個稍有點人性和理智的人,都會極度痛恨和鄙視武松這種俠義行為。這種人殺人跟那些純粹為了惡殺人的本質沒有一點區別,都是以武犯禁,用現在法理學界的術語來說都是犯法行為。

  我們這個社會還提倡武俠精神是很不正常的,簡直跟嬰兒長到二十歲后還在拉完屎后撅着屁股,要他媽媽擦屁股一樣的幼稚。我們這個社會需要有人性和理智的文明人,而不是動粗的莽漢。現在那些寫武俠小說的作者,明明是乾著婊子女神主義(騙錢)的勾當,卻還在那裡恬不知恥地說什麼現代社會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很需要弘揚一下中國傳統的武俠精神。這用李敖引用胡適的話說:“武俠小說不要臉。”

  中國的武俠精神從來就沒有給中國人民帶來過真正的和平跟公平,它不是千百年來幫助一批批改朝換代的流氓頭子做“愚兵”上陣殺敵的“愚兵經”,就是給社會製造了無數的唐吉·珂德。

  記得我小時候,有幾個哥們,在學校里拉幫結派結果被別派打敗了,他們幾個偷了家裡的錢跑到當地山沖里那個破廟去找老和尚要學武,弄得大家啼笑皆非。這還是算好的,有些看武俠小說中毒很深的,極端的只是個別的,比如跳樓學着俠客飛的咱們不說了,咱們現在說點普通的例子。比如有些青少年看了武俠小說之後,覺得打架那麼過癮,讀書那麼枯燥,而且小說中的俠客們大都從小就是死了爹媽的,又大都是大字不識的,多自由自在啊。他們因此從小就滿心的暴力傾向,總以為自己是做大俠的料,結果他們俠客沒做成卻成了囚犯。你們別以為我危言聳聽,我自己差點就成了其中一員,幸好陰差陽錯讓我愛上了文學,多讀了點書,有了些對是非的分辨能力,不然那後果真的不堪設想。也因為這些原因我每寫一篇文章,都會極其嚴格要求自己不許說謊。我寫了一些小說,雖然它們藝術成就不高,但我還沒寫過一加一等於二之外答案的反智作品。這主要原因,是我深知其害。

  話題扯遠了,還是言歸正傳。可以這麼說中國的武俠小說是中華民族最腦癱的文人,創作的精神鴉片。它裡面除了一堆可供愚民做白日夢的“武俠精神”之外,沒有一點可取的思想文化成分。它既沒有日本推理小說的思辨精神,也沒有美國科幻小說的科學精神。它唯有的優點是可供法盲和無知的愚民們做做白日夢,或者被別有用心者如儼仲子之流騙取聶政那種莽漢,噹噹剌客,其它一點用都沒有,只有害處多多。在金庸筆下那些俠客更是一個個像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似的活得瀟洒,一個個大字不識一個,不僅人生活得豐富傳奇,而且最後大都好戲收場,不是抱着美人歸的,就是登上武林至尊的。還是黎鳴先生說得好:“武俠小說是老年人的童話,年輕人的白面。”

  在今天這個和平年代里,咱們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首先應該做的是講理或者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動不動就用暴力的手段來解決。據報道,當今中國人愈來愈喜歡暴力,這完全與傳統中國人崇尚“禮以和為貴”的和平主義精神嚴重相違背。造成今天這種後果的最大原因,跟當下中國文學藝術愈來愈暴力濫泛不無關係,當然也有政治方面因非正義的行為所造成百姓壓抑感的原因。但我認為造成今天中國人愈來愈暴力傾向的主要原因,還是文學藝術創作方面愈來愈低俗(暴力和虛情假義泛濫成災,這種文學藝術對人向正常智力發育十分不利,它就像拉着人走下坡路一樣輕鬆,但結果使那些讀者變得愈來愈白痴)有關。現在的小說文的不是上床(談情說愛)的主題,就是武的上房(打打殺殺)的主題。

  最後套用魯迅說那些鳥導師的語氣來做個結論:什麼鳥武俠精神,什麼鳥武俠小說,說白了只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利而欺騙人的把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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