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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用那麼多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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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用那麼多筆 標籤:經濟學是什麼

  經過一年多的艱苦卓絕的政治辯論,經歷多次看似難以化解的國會僵局,奧巴馬總統終於在2010年3月23日簽署了醫保改革法案。

  一支筆、兩支筆.......奧巴馬整整用了22支筆簽署這份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文件.....9380億美元的醫保賬單。不過,讓人納悶的是,奧巴馬總統患有強迫症,還是白宮的筆質量不好,讓他一換再換。

  實際上,總統大人在沿襲一項不成文的傳統。用不同的筆簽文件是為了顯示立法的威嚴性。這樣的做法最早可追溯到羅斯福時代。道理很簡單,簽署重要文件的筆本身就是“文物”,白宮可以把它當做禮物送給該法案的支持者。總統用的筆越多,他送出的禮物就越多。1964年,當林登.約翰遜簽署《民權法》時,據說用了75支筆,其中一支就贈送了馬丁.路德.金。

  那麼,這些筆的命運又如何呢?一些會被成列在博物館中,一些會被受贈人驕傲的擺放在家中或辦公室里。有些筆甚至還會重新派上用場:2008年的總統大選中,競選人約翰.麥克恩發誓,用里根總統曾經用過的筆來簽署削減聯邦預算的文件。

  但不是每一位總統都會學會以不同的筆簽名的。比如,布什總統就喜歡用一支筆簽署法令,然後把幾支根本沒碰過的筆作為紀念品送給別人。就連意義非凡的《國土安全法》也不能讓布什總統有所改變。民間傳聞稱,法令簽署后,布什總統就將那支筆偷偷地揣進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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